我县是如何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
我县是如何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
新化县卫生局
新化县是一个拥有130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全县辖26个乡镇、1个开发区、2个国有林场、1142个村,总面积3462平方公里。2003年卫生事业费60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1.53%, 2005年增加到697万元。全县卫生系统下辖40个医疗卫生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986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3440人)。有村卫生室846个,乡村医生911人,村妇幼保健员1142人。两年多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省的农村卫生工作决定精神,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稳步向前推进。2003年,县卫生局被省市县人民政府评为抗击“非典”先进集体;2004年11月,我县作为全省14个县市之一,接受了国家卫生部组织的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抽查,检查情况较为满意,得到了省卫生厅、市卫生局领导的充分肯定,2004年县卫生局被省卫生厅评为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先进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一直控制在省市控制目标以下;两年来共完成改水工程62处,受益人口34160人,改厕1100户,全县清洁卫生水、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增长。回顾两年来我县农村公共
卫生工作的实施历程,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摆正位置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的系统工程,也是落实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卫生局党组一班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的指示精神,把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真正摆在首要位臵上,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要组织召开6—8次党组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工作优先部署、人员优先培训、时间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证,待遇优先解决。近年来,县卫生局党组经过集体研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制,末位淘汰制,完善目标管理,评选表彰防保工作先进工作者,加强防保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加强检查督促,建立保健费提取制度等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目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网络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切实搞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县卫生局设臵了防保股、爱卫办,安排6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
卫生工作。每个县直医院、省市厂矿职工医院都建立了预防保健科,配备了1—2名专职人员,享受单位行政后勤人员同等待遇。县疾控中心、县皮肤病防治院、县妇幼保健院安排了足够的专业人员承担对基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督促。每个乡镇卫生院组建了外线组,由一名分管院领导负责,并配备1—2名防疫专干、1—2名妇幼专干具体从事基层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工作;每个管区配备了1名防疫兼干、1名妇幼兼干。每个行政村配备了1—2名乡村医生、1名妇幼保健员,承担防保工作,全县乡村防保网络健全。县卫生局党组明确规定,乡镇防疫专干、妇幼专干人选由乡镇卫生院推荐,实行一年一聘。从2005年起,县卫生局在原有外线拨款的基础上,从有限的卫生事业费中,为乡镇卫生院每个防疫专干、妇幼专干每年安排7000元、管区兼干每年2000元的定额补助;同时从2005年5月起,实行保健费提取制度,积极争取将乡镇防保人员的工资列入200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卫生局从各医疗单位的产妇住院分娩收取的业务费中提取50元/人,作为村妇幼保健员的劳务报酬,这使基层防保人员的基本待遇得到了保障,稳定了队伍,提高了工作积极性。认真加强对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乡镇防保专干的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县卫生局明确规定,县疾控中心、县皮肤病防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的防保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及培训证书,方能上岗。2004
年11月上旬,对全县边远山区52名村接生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这使基层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罚兑现
为了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我们对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工作制订了详细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作为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年由县卫生局局长与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年度防保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防保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对防保工作考核排名前6名的乡镇卫生院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对院长诫免一年,分管副院长免职,防保专干解聘;排名倒数第二、三位的,对分管副院长、防保专干诫免一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防保工作考核得分低于70分(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得分合并计算为100分),对分管副院长、预防保健科主任诫免一年。凡在省、市抽检中,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和“降消”任务目标的单位,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副院长免职,防保专干解聘,并罚该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分3分;同时对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按各自职责实行同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或直接免去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职务。防保工作年度考核低于80分以下者;因直接产科原因或非住院分娩造成孕产妇死亡者,除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外,将按干部管理
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取消评先评优、晋职晋升资格,直至解聘、撤销职务,并取消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评先资格。
每年年终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制订统一的考核方案,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局领导带队,交叉检查,严格考核。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各六个,并给予增拨5—20%下拨经费的奖励。从2003年起,每年由县卫生局组织评选10—20名防保工作先进工作者,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奖金,并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予以罚款,在下拨经费中扣除。2004年,我们对防保工作排名倒数第一的荣华乡卫生院防疫专干、炉观镇卫生院妇幼专干进行了解聘,对因直接产科原因和非住院分娩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相关人员给予了相应处分,真正做到了奖罚兑现。
四、严格卫生执法,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保驾护航
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能否落实,严格执法是重要环节。县卫生局认真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推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2003年非典流行季节,县卫生局组织全体卫生执法人员,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发出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其落实非典防治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在全县范围内切实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住院分娩率,我们严厉打击了
非法接生,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打击一起。2004年,县卫生局对4起非法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案件依法、依程序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2005年,又对4起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如白溪镇卫生院职工吴名发,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展剖宫产,对吴翠玲实行剖宫产手术,造成产妇死亡,给予了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罚款4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游家镇卫生院职工傅新华,在接到产妇家属紧急求诊电话的情况下,没有仔细认真核实病情,没有向院领导报告,也没有与妇产科联系,便擅自盲目采取搭船与步行的方式赶往产妇家,客观上延误了产妇的抢救时机,致使产妇杨小妹延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贻误抢救时机致人死亡的错误,给予罚款3000元、行政降级的处罚与处分。县卫生局将所有案例通报全县,市卫生局全文转发了我县的通报。由于严格执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措施
县卫生局对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半年一讲评,年终一总结。2004年在开展计划免疫整治活动中,我局组织召开了三次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副院长、防疫专干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了全县范围内的计划免疫建卡建证、资料收集整理、“五苗”全程接种的查漏补种等一系列活
动,并就计划免疫工作分四个组进行了5次逐乡逐村的督查与巡视。通过多次的督查与巡视,及时发现了计划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书面整改意见到各医疗卫生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不负责任的防疫专干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黄牌警告。平时的工作,县卫生局局长曾凡树、党组书记王晚生及防保股、爱卫办、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的同志,认真坚持下乡检查制度,全面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均衡发展。
为了切实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县卫生局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在局机关,由局长曾凡树同志、党组书记王晚生同志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由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县卫生局严格要求,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把预防保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经常过问并督查工作的落实。凡对预防保健工作不闻不问、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党政一把手,县卫生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其给予警告、诫免、免去职务等处分。二是逐步加大投入。新化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都难以保证。但是,县卫生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妥善解决了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及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配套经费;县卫生防疫站(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
保健院的拨款逐年增加。2005年,县卫生局在卫生事业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3万元作为救灾防病专项经费,增加8万元作为解决乡镇防保人员的工资。由于各项措施的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始终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