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制作XX
09-11
水利工程系第五届学生会
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二、本次代表大会拟从13名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票上候选人按演讲顺序排列。
四、每票可选人数不得超过9名,且不得少于5名,多选或者少选的选票均为无效选票。
五、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姓名下方空格内画“o”,不得涂改或用其他记号代替,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姓名下方空格内画“×”。若改选他人,可在选票上方空格处填上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o”。 六、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按照所得票数,由多到少取前9名,作为当选候选人。 八、大会选举工作小组由筹委会提名并报大会通过,共计10名、本次大会选举监票、唱票、计票工由上述工作人员负责,分三个小组进行,各小组成员有责任相互监督。
九、投票时,各代表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依次进行,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投票。
十、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十一、选举时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筹委会决定。
注:在所选人名下画“o”,所选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填好后请对折。
水利工程系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