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手册若干问题的摘抄
04-20
关于公选课
一、我校各层次学生应修公选课学分:
1、四年制本科生:10学分,其中公选课8学分,人文科技讲座2学分(原则上讲座须听满10场)
3、二年制专升本学生:5学分,其中公选课4学分,人文科技讲座1学分(原则上讲座须听满5场)
注意:人文科技讲座听讲证达到规定次数后,届时会通知大家提交听讲证和讲座心得体会,由团委审核,报教务处录入系统后,方可在系统中查到学分。
二、每个学生未修够的人文科技讲座学分可由公选课学分代替。
关于课题教学质量评价
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在系统中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会直接导致下学期无法选课,无法查询成绩。
关于留(降)级
学生在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未达到应修课程学分三分之一者,或入学以来累计考核(含补考)不合格课程达到8门及以上者,做留(降)级处理。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英语开学两周内通知学生办理留(降)级有关手续。拒不办理手续这,作劝退学处理。学生留(降)级后,原来获得的学分仍有效,相应的课程可以免修。免修手续,咨询学院教务员。
关于考试不及格
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必修课正考不及格的(入学时符合民族生照顾政策的增加一门),不授予学生学位。
关于课程考试
在测验、考查、考试中,作弊的,给与留校察看处分。成绩记0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在测验、考查、考试中,由他人代考或者替他人考试者,给与开除学籍处分。在
测验、考查、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给与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