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秩序,维护公司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使出入本公司车辆之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厂区
3职责
3.1由行政服务部制定并指导安保执行全厂车辆管理办法,拟定外来车辆进出厂区登记及通行相关业务管理。
3.2车辆管制证件由行政服务部统一办理并发放,现场核查为安保人员和行政服务部人员。
4定义
无
5流程图
无
6流程详细说明
6.1停车证之申请:
6.1.1公司员工车辆
6.1.1.1公司员工自己的车辆通行证由部门助理或相关人员到行政服务部申请;
6.1.1.2须申请停车证应提前一天将申请资料交给行政服务部,申请资料包括:部门签批的《员工停车证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6.1.1.3行政服务部办理《员工车辆通行证》完成后,将通知相关人员领取,同时签核《员工停车证发放须知》,行政服务部保管复印件;
6.1.1.4《员工车辆通行证》统一张贴在车内挡风玻璃的右下角。
6.1.2临时入厂车辆
6.1.2.1访客车辆: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执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由相关部门对应人员带领进入;
6.1.2.2交货车辆:厂商凭“交货单”经安保查对确实后,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执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
6.1.2.3施工商车辆:在门卫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入厂告知书》,并执有效证件在门卫室更换《临时车辆通行证》,由相关部门对应人员带领进入。
6.2车辆进出厂区之管制:
6.2.1任何车辆进出厂区都必须接受安保指挥,厂商车辆必须主动打开车厢接受安保检查。
6.2.2任何进入厂区之车辆都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且非天马员工之车辆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6.2.3任何车辆之车主都应负责妥善看好其车辆之安全,如有失窃或损坏,本公司概不负责。
6.2.4VIP 车辆的进出,应由安保人员在门卫室的《车辆进出厂区登记表》上登记,并及时联络相关单位接应。
6.2.5厂商车辆交货入厂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6.2.5.1厂商须在门卫室的《访客登记表》上登记,并凭“交货单”经安保查对确实,并签写时间后入厂至指定地点交货。
6.2.5.2对危险品进厂,安保要确认车主身份信息、驾驶证及行驶证,缺一不可。有携带化学品等危险品的查看危险品押运证将车辆信息登记到《化学品进出登记表》上,同时将此信息及时报给环安部消防值班员,确认后方可进厂。
6.2.6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之车辆入厂时,应在《访客登记表》上登记后至指定地点装货。出厂时应携带有部门主管签核的《货物出门证》,并经安保确定货品与其一致,收回《货物出门证》及放行。
6.2.7外来自行车、助动车及摩托车应停放在相应区域,应以不影响厂容及厂区交通为原则。
6.2.8一般出租车一律停靠在大门外,由乘客自行下车进入厂区,若遇大雨或其它紧急情况由安保视当时情况酌情处理。
6.3 厂区交通规则:
6.3.1任何车辆进入厂区,都应随时将停车证或通行证摆放在前方玻璃右侧明显处。时速不得超出5公里/小时。
6.3.2 物流车辆行驶路径严格按照厂区道路规划路线行驶,且车辆高度符合厂区各区域限高规定。
6.3.3所有车辆都必须停在指定之停车处,厂区内不准随意停放车辆。
6.3.4处罚:(员工处罚另见HR 奖惩条例) 厂区内车辆之行为应由安保负责指挥、督察,如有违反或屡劝不听者,由安保签请罚款处分,超速或乱停乱放罚款100元,再犯重罚或取消停车资格。
6.3.5厂内若有车祸现象发生,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作证据取证,并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由车主根据国家交通法规,自行协商解决。若车祸情况严重或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报知警方解决。
6.3.6 厂区道路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实施分流管理,非机动车沿道路两侧行进,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如无人行道应沿路边行走),橫过道路时必须注意安全。
7使用表格
7.1员工停车证申请表
7.2 访客登记表
7.3 货物出门证
7.4 化学品进出厂登记表 8附件
8.1 附件一 员工停车证发放须知
8.2 附件二 临时停车证发放须知
8.3 附件三 入厂告知书
8.4 附件四 员工车辆通行证
8.5 附件五 临时车辆通行证 9参考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