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03-10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坚强仓库安全消防管理,保护仓库免受事故灾难危害,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公司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二、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保卫部门汇报,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水、电。
三、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及吸烟,作好对入库人员宣传教育、监督。
四、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库内不准住人,不准设置炉火,不准使用电热器烧水、做饭或违章使用电热器取暖。
六、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要使用防爆灯,灯头与物品应保持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照明线路绝缘要良好,电闸要放在库外,人走断电。
七、仓库内外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挪用。
八、库管人员要懂防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