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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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督查细则 (一):乡镇
一、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是否成立,职责是否明确,(查看文件) (领导小组、职责)
2、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是否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情况,讲廉政党课情况;是否召开党委(党组)会,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情况;(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3、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情况。(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4、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诺廉、示廉情况。落实“三查三述两报告”情况。(述责述廉,书面报告)
5、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
行)》、《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暂行规定》、“四议两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村务监督等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情况。
二、有关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办法或规定,是否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否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是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制度。
(二)制度执行情况。
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查看会议记录。
《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查看班子分工文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按要求归档、备案。
《关于严格公务接待、防止奢侈浪费的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灶”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标准建设、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运行。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关于实行“四费”定期公示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查看公开、公示是否及时,公开、公示内容是否
齐全、真实、准确和归档。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开展情况
纪委办公室软硬件设置情况。是否有桌椅、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碎纸机、档案柜、制度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采取措施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存在有案不查,所办案件是否符合“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信访案件是否按期办结、是否有重复访、是否超期办结未写延期报告。
三资管理情况。1、上级文件。县纪委、检查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的通知》(临纪发[2012]25号)和《临颍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临纪发[2012]26号)。2、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服务人员,办公设备齐全,有工作经费保障。3、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4、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制度健全,岗位设置完善,有业务操作流程图。5、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完整规范、切合实际。
6、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资金资产核算和管理,分村设立银行账户,分村建账,账务处理及时,审批审核手续规范。7、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
务中心建立登记台账,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管理。8、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报“三资”情况,定期公开和上报“三资”管理和运营情况,村(居、组)集体财务收支做到明细公开。9、农村集体“三资”账、表、簿(册)、据等统一印制,分类装订,分村建档,档案完整。10、“三资”管理软件的使用情况。11、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各类票据、合同、协议等相关手续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是否对村级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部门
县财政、发改、及其它涉农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年强农惠农资金的名称、用途、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进行公示情况,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情况;对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自查情况;对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情况。
(三)基层站所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各基层站所是否结合自身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例如:财务、“双述双评”、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编制责任清单,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基层站所工作职责等。
(四)行政村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村两委干部权力行使办法或规定,是否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否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是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二、文件规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
村内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要求进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结果、实施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接受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
1、上级(乡镇)发文(实施方案等)
2、监督委员会有人员、印章、牌子、场所及办公设施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委会成员权利、职责、义务等
4、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对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执行情况等是否监督)
村官直审工作:
1、上级文件。《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2014‟64号)以及乡镇出台的一些相关文件。
2、是否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
制度规定办事。
3、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出问题后对行政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以及本村整改后上报的《整改报告》 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
1、行政村账目是否规范。
2、村干部离任或换届选举时,财务账目等各种其他账目是否及时交接。
3、村务是否及时公开,公开事项是否真实、全面;
4、行政村是否按规定实行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5、行政村是否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按照“六有”标准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村务是否严格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资管理:
1、上级文件。县纪委、检查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的通知》(临纪发[2012]25号)和《临颍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临纪发
[2012]26号)。
2、是否接受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
3、是否和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各类票据、合同、协议等相关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
村内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一事一议要求进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结果、实施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