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壁垒之海关估价
非关税壁垒之海关估价
● 海关估价:是指进口国通过提高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来增加货物的关税负担和限制进口。
● 有关案例:
◆ 案例简述:阿根廷对鞋类、纺织品和服装征收一种最低特别进口税,其具体作法是:先对有关产品计算出平均进口价格,然后以这一平均价格的35%作为最低特别进口税予以征收。并且,在进口鞋类、纺织品和服装时,按最低进口税或关税中较高的一种征税,其实际征收的目的,是要抵消这些产品在阿根廷以低于原产地成本价或国际市场价销售而给国内制造商造成的损害。
◆ 案例分析(特点):最低特别进口税是根据所谓的“有关国际价格”计算的,在进口价格低于“有关国际价格”时,实际征收的税率会超过35%,如果该产品的进口价格大大低于“有关国际价格”,其实际征收的税率仍可能超过35%。由此可见,按照这种做法,许多情况下实际征收的税率会超过35%。
具有隐蔽性,运用平均进口价格和最低特别进口税的计算方法,及所谓的“有关国际价格”来达到提高征收的税率; 具有争议性,新贸易壁垒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 又非常隐蔽和复杂, 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 容易引起争议, 并且不易进行协调。
◆ 原因分析:阿根廷制鞋、纺织品和服装企业规模一般较小,生产技术、产品设计等均落后于巴西和中国等国家的同行,而且生产成本偏高,因而其产品缺乏市场竞争能力。为此,阿制鞋企业一再要求政府采取保护措施,对进口设限。 ◆ 应对方法:
1、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紧密跟踪重点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情况, 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时了解国外某些贸易壁垒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建立一套有效的预警机制。
2、进一步健全应诉工作机制。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商务部、地方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相关企业的“四位一体”的出口反倾销、保障措施、“337”调查应诉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总结经验, 不断健全机制,实现有效互动,实现由事后被动应诉向事先主动预防转变。
3、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企业出口经营秩序。一方面, 要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的服务协调职能, 加强行业自律, 推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 另一方面,可通过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重点省市制定有关行业出口产品的最低限价, 并通过公布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对出口企业加以引导。
4、积极争取特殊差别待遇。要积极争取WTO给 发展 中成员的特殊差别待遇,要善于联合发展中成员的力量,并尽可能利用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巧妙应对新型非贸易壁垒,在斗争中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