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总会计师责任制度
总会计师责任制度
1.0职责
1.1对总经理和国家负责,及时请示和报告工作。贯彻《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支持财会、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1.2财会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组织做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月、季、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
1.3对企业投资资金支付负责。参与经营决策、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重大收支项目,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供给。
1.4对企业财会人员考核管理负责。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培训。协调和处理公司内部部门、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
1.5对资金使用负责。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1.6对执行财会纪律负责。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7对企业清产核资负责。组织部署公司范围内的清产核资、清仓利库工作,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与安全完整。
2.0职权
2.1对经营决策有参与权。参与技术、供应、生产、销售、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方案的讨论和决策。
2.2对财务工作有建议权或决定权。主持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做出贯彻决定。
2.3对财会报告有审批权。审核签署财务、成本、信贷计划、会计报
表和其它财会工作文件,审批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
2.4对财会工作有检查权。检查财务收支、成本、费用、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
2.5对财务纠纷有仲裁权。
2.6对财务核算有考核权。考核财务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7有监督报告权。监督执行《会计法》,制止和纠正一切违反《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行为。有权直接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3.0奖惩
见《贯彻规章制度的奖惩通则》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一重企管字[2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