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 绝 入 伙 收 房 通 知 书
拒收入伙通知书
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买受人)与贵公于年
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 ,本人作为买受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商品住宅项目小区号楼 单元室房屋(以下简称“房屋”) ,本人已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年月日前交付,符合法定和购房合同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约定条件,第十条:未达交付条件,出卖人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构成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拒绝接收(入伙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未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
如: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买受人购买的是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合格证》。出卖人不出示或出示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人承担。
二、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销售允诺
(一) 小区公建及配套设施不符合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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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屋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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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对上述所有问题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如贵公司逾期日仍不能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买受人将从年月 日起计算贵公司逾期交房期限, 并根据合同法规,要求贵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通知!
小区业主买受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