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环节
6.装箱交运:当托运人备足货物后,通知承运方将预定的大或小箱送达装货地(允
许二点装箱),托运人负责装箱前验箱(是否破损或污染),装箱、
绑扎、加固、货物清点、施铅封。
特别提醒:限定规定为20呎箱货物重量不得大于25吨,40呎箱
货物重量不得大于28吨,大、小箱货物总重量(单箱)超过30.48
吨的为超载箱,托运人要承担超重罚款外海需承担由此造成受托人、
港口经营人等他人的一切损失,装货时间限定不超过8小时,否则
托运人承担100元/小时的滞车费。
7.到港送达:依海运业行规,船到港前,托运人必须付清海运费,受托人才会安
排送达装货地。
8.货物交接:海运的交接采用箱体、铅封交接方式,箱体完好和铅封完好无误(即
铅封号无误)视为完好交接,受委托人对集装箱内装货物数量和质量
的减损不承担责任。
9.资金回拢和签单回收:由于承运船公司和拖车队是相对独立的二个作业单位,
按惯例,海运受委托人一般不承担资金回拢和签单回收,我公司以
拼箱为主,可沿袭公路。铁路到达递送的作业方式,整箱的回收,
亦可委托目的地公司的网络去完成资金回拢和签单回收。无外是因
集装作业难度相对大些,可用适度调高服务费标准来调节弥补。
10.海运业务的流程控制与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运营中要注重“以时效为中心”,措施是:a.选择直航快船;b.最后装船;c.到港后不进港口堆场,由拖车直送;d.中转车与集装箱车对接中转。
(2)跟踪流程每个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
记录备查,(如装箱时效、开船时间、到港时间、拖车送货时效、到
递时效、资金回拢时效、签单回收时效)。
(3)规避异常天气的船期,防止因不可抗的气候因素造成延长时效,影
响客户的供货时效,甚至导致理赔。
(4)严禁超重装箱,造成港口吊机超限,导致整箱货物跌落酿成理赔事
故(限载标准:25T/20GP、28T/40GP)。
(5)在集货时应充分考虑三个因素:一是外形尺寸不得超越集装箱内的
有效空间(长×宽×高)及操作设备和工具(如叉车。液压搬运车、
托板、老虎车)的作业空隙。二是考虑配载的可能性(如包装不好
且又无规则的石雕货物是很难与其他货物配载,实现配载利润的)。
三是在进行“集货—配载计划—装箱”三步曲过程中,亚注意清楚
单位重量的容积量和货物的外包装尺寸,便于用叠积木的方式去装
箱,实现装得满,又不会留有空间,或装不完。
(6)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货物交接手续是以装箱后的施加封签为界说明货
物的经济责任已经转移到承运人身上,施封签前应注意二个问题:
一是铅封是的号码要与拖车驾驶员交给托运人提货单所列的号码一
致,而是要求使用弹式封签较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