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选择题
1、《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已经2007年5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保险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职权。
4、中国保监会遵循(ABCDE)的原则,建立保险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
A、依法B、公开C、公正D、便民E、高效
5、下列保险类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保险许可证(ABCDEF):
A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
B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C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D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E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F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保险类机构。
6、保险许可证包括下列几种类型(ABCDEFG):
A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B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C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D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E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F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G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7、保险许可证由中国保监会统一设计和印制。
8、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许可证实行(B)。
A、统一管理B、分级管理
9、( A)负责辖区内下列机构保险许可证的送达和更换: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
(三)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四)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五)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A、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B、省级保险行业协会
10、保险许可证记载下列内容(12345678):
(一)机构名称;
(二)机构编码;
(三)机构住所;
(四)机构业务范围;
(五)机构地域范围;
(六)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七)颁发许可证日期;
(八)发证机关。
11、保险许可证加盖(中国保监会)印章方可生效。
12、保险类机构实行(B )。
A、按省份编码B、全国统一编码
13、保险许可证的机构编码(实行永久制)。
14、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有效期届满、遗失或者破损,保险类机构申请领取新许可证的,新许可证(继续沿用原机构编码)。
15、保险类机构性质变更、跨地区迁址或者依法终止的,该机构编码(自动作废)。
16、保险许证记载事项的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决定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7、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A)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与保险许可证同时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A、10 B、20
18、中国保监会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保险许可证,应当(A)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送达。
A、直接、邮寄B、邮寄、传真
19、中国保监会直接送达的,必须有(A ),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邮寄送达的,必须保留()。
A、送达回证、邮寄凭证
20、中国保监会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有困难的,可以(A )送达。
A、公告B、传真C、邮寄
21、中国保监会公告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A )个月,即视为送达。
A、2 B、3 C、1
22、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送达之日起(A)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保险许可证。逾期不领取的,行政许可决定和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
A、2 B、3 C、1
23、保险类机构应当将保险许可证原件放置于(A )位置,以备查验。
A、营业场所、显著
24、中国保监会应当加强保险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整的(A)系统,依法披露保险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A、机构管理档案B、合规管理档案
25、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保险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 B ),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A、注销原证B、交回原证
26、事项变更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B )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前款所称变更事项不需要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A、1、2 B、2、1 C、3、2
27、下列保险类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不设定期限的是(ABCD):
A保险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B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C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D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E保险公估公司
F、保险经纪公司
28、中国保监会准予保险类机构延续保险许可证有效期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收到准予决定之日起( A )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A、10 B、15 C、5 D、20
29、保险许可证损毁的,保险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30、保险许可证遗失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A)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并持书面说明及声明作废的相关材料向中国保监会重新申领
。
A、10 B、15 C、5 D、20
31、保险类机构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ABCD): A保险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B保险类机构介绍信或者委托书;
C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2、保险类机构收到保险许可证或者因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应当自收到或者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A)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A、20 B、15 C、10 D、5
33、公告应当包括内容,正确的是(ABCD ):
A、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
B、保险类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C、保险类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D、保险类机构的住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E、保险类机构的网站
34、保险类机构应当自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之日起(A)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保险许可证。
A、15 B、20 C、10 D、30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应当依法办理保险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1234):
(一)保险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保险类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保险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者保险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1234)
(一)保险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
(二)遗失保险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的;
(三)未按规定在营业场所放置保险许可证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在报纸上登载公告的。
36、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2):
(一)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
(二)使用过期或者失效保险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