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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第四节 税率与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概述 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 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单一:以购置的车辆为课税对象
(二)征收环节单一:实行一次性课征制,在消费领域中的特定环节一次征收
(三)征税具有特定目的: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
(四)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五)税率单一:统一的比例税率 (六)征收方法单一:从价计征。 三、开征车购税的作用
(一)有利于合理筹集建设资金; (二)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 (三)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
(四)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一、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具体来讲,这种应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 (二)进口使用行为。
(三)受赠使用行为。对馈赠人而言,在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后,应税行为一同转移,不再是纳税人;而作为受赠人在接受使用后,发生了应税行为,就承担纳税义务。 (四)自产自用行为。 (五)获奖使用行为。
(六)其他使用行为。如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税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具体范围――单位和个人
【应用举例】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第三节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产品(商品)为征税对象。所谓列举产品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一)汽车:各类汽车
(二)摩托车:轻便、二轮、三轮摩托车 (三)电车:有轨、无轨电车 (四)挂车:全挂车、半挂车
(五)农用运输车: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
第四节 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如果价款含增值税,则需要换算。
其中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等。
注意代收款项的规定: 使用销售方单位票据收取的代收款项,应计入价外费用;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代收款项,不计入价外费用
控购部门控购费:属于政府行政性收费,不计入价外费用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购置价格),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四)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国产车辆10年;进口车辆15年。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由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的来源不同,作为计税依据的计税价格的组成也不尽一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也有区别。
一、购买自用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这里“购买”是指境内购买国产和进口车辆的情形。纳税人在境内购买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为纳税人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一)境内购买国产应税车辆的应纳税额计算
[例] 2008年3月10日,徐某在大连购买广州本田牌小轿车1辆自用。该车机动车销售发票开具的价格为220000元,购车时同时支付给经销商选装配件20000元(开具货物销售统一发票)。计算徐某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90000元) 分析:
(1)徐某购买的本田轿车的车款220000元为含增值税价格,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扣除增值税税额;购买本田轿车时支付的20000元选装配件款也应并入车辆价款中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时扣除增值税税额。具体计算为:
计税价格=(220000+20000)÷(1+17%)=205128元。 (2)徐某购买的本田轿车的申报价格为205128元,但在实际征收车辆购置税时,这个价格要与最低计税价格(190000元)进行比较,如果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应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高于,按该价格征税。本例中为高于,应按205128元计征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205128×10%=20513元
(二)境内购买进口应税车辆的应纳税额计算
[例] 2008年5月19日,许某在南京购买进口的宝马车1辆自己使用。该车的车款为6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款)。请计算许某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50000元) 分析:
1、许某购买的宝马车的车款600000元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需扣除增值税税额。 2、由于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650000元)高于该车的申报价格600000元,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650000×10%=65000元
二、进口自用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例]2008年2月3日,浙江海天公司从德国进口1辆奔驰牌轿车,自己使用。海关确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30000元,征收的关税为215000元,代征的消费税为56100元,代征的增值税为119200元。请计算海天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90000元)
组成计税价格=430000+215000+56100=701100元 由于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690000元)低于该车的计税价格701100元,应按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701100×10%=70110元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购置价格),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例]为支持边疆建设,爱国汽车公司将3辆吉普汽车(相同型号、规格)无偿赠送给边疆政府(无销售发票)使用。请计算这3辆吉普车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元/辆) 分析:
受赠车辆的计税价格,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100000元/辆)确定。 应纳税额=100000×3×10%=30000元
四、车辆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
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例]四海运输公司于2004年购买了1辆大型运输车,在当年已 申报缴纳了车辆购置税。2007年4月,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当地 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批
准,该公司对这辆大型运输车更换底 盘和发动机。请问,四海运输公司这辆大型车更换底盘后是否应 当缴纳车辆购置税?如应当交纳,请计算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 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0元/辆) 1、四海运输股份公司购买的这辆大型运输车,虽然已经缴纳 了车辆购置税,但因其底盘和发动机发生更换,应按规定在底盘 和发动机更换后再次交纳车辆购置税。
2、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70%×10%=70000元 五、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
规定使用年限:国产车辆10年;进口车辆15年。 [例] 王某2002年从国外留学回国,当年6月10日购买桑塔纳牌小轿车1 辆,于当日进行纳税申报,并办理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2005年2月10 日将该桑塔纳牌小轿车卖给张某。请问,王某卖给张某的桑塔纳牌小轿车 是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如应当交纳,计算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 (该型号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元/辆)
1、王某卖给张某的桑塔纳牌小轿车属于免税条件消失的情况,应当 由张某缴纳车辆购置税。
2、该桑塔纳牌小轿车为使用过的车辆,按规定应对其免税期间的税额予以扣除。该车2002年6月10日进行的免税申报,至2005年2月10日卖出,使用年限为2年8个月,为满2年。
最低计税价格=100000 ×[1-2/10]=80000元 应纳税额=80000×10%=8000元
第六节 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减税免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联络的专用车辆;
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
为扩大内需,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 二、国产客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三、国产越野汽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2”,“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四、国产专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五、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因下列原因需要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请,征收机构审查后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手续: 1.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2.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例]某企业2008年1月份购入新车一辆,支付车辆含税价款234000元,2009年2月份发现车辆质量有问题,遂退给车辆生产厂家。2009年该类型车辆最低计税含税价格为210600元,则该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的车辆购置税为多少元?
解析: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所以,企业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234000÷(1+17%)×10%×(1-10%)=18000元。
第七节 征收管理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一)征税车辆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申报资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车,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 (二)免(减)税申报
购置免税或减税车辆的纳税人也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已经办理纳税申报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1、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 2、免税条件消失。
(三)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
定确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情况确定: 1、 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
2、 按照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按照车辆合格证标注的出厂日期后60日确定。 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三、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购置不需办理车辆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概括地讲,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车辆登记注册地(即上牌照落户地)或居住地。 四、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应用举例】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
车辆销售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90 日内申报纳税 答案:B
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一)车辆购置税缴款方法的选择 1.自报核缴:适用各种纳税人;
2.集中征收缴纳: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由税务机关集中报缴税款。
3.代征、代扣、代收:适用于税务机关委托征收或纳税人依法受托征收税款。
(二)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税款缴纳方式:现金支付、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及委托银行代收、银行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