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销方:北京XX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守法、公平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主体资格
乙方应提供下列有效文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盖章有效。
2、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商品质检合格证书、卫生检查(检疫)证明。
4、进口食品提供海关完税证明、商检局检查(检疫)证明。
5、商品资料(包括条码、品名、规格、供货价、建议零售价、产地、包装、保质期等)。
6、所售商品的报价单,盖章有效。
二、商品条码
商品应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由甲方验证可用。不可用条码商品,乙方可按5元/个的价格向乙方购买店内码,并粘好,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商品质量
1、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合格,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品的质量实行三包。否则因此造成的顾客投诉、索赔及职能部门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商誉损失。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商品的近期抽检合格报告,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产品的行业质量标准。
3、乙方所供商品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2/3。
4、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或质量问题,为避免扩大影响甲方有权第一时间代为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商品价格
1、乙方要保证所供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对其他销方送货价,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月供货款的5%。并终止合作。
2、日常价格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生效。
4、新品入店,乙方需提前三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做好新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五、交货及验收
1、甲方将订单列明,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品交付于甲方,送货时间不得超过订货后三天,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由于送货不及时不告知造成的甲方的收益损失活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货必须持盖有乙方公章的送货清单。
3、商品验收后,须有双方人员签字,有出入的地方须有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单据需留有送货人员电话。
4、所有货物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退换货
1、因商品滞销造成积压,乙方负责合理调配或退货处理。
2、因商品临期,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做临期处理或退货处理。
3、因商品非人为破损,涨袋、漏气、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商品,甲方通知乙方十天内领取,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商品促销活动,为避免积压,活动结束大批量商品货物由乙方处理。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卖场,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乙方私自移动商品陈列,拍照、抄写资料。违者罚款500元。
2、乙方人员不得在甲方卖场与任何人发生争吵,违者各罚款1000元。
3、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使用于本合约无关的事务或披漏泄露给任何人。
4、日常销售商品的损耗,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对账及结算
1.对账每月1次,每月5日前兑上月账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对账,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2.双方约定帐期为60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结款,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
九、合同签订及解除
1.合同自签订日起一年有效,如合同期满,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
2.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达成一致解决。
十、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
2.本合同如需变更补充,双方应另行签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