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上报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开发区、县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我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在县乡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稳定发展,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心系群众、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选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以报请县政府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宗旨观念强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为己任,积极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为民服务意识。
(二)工作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科学,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及时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执法文明廉洁。在食品安全具体监管及综合监管中,严格以保障公众健康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正直廉洁,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服务意识浓郁。积极倡导和实践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精神,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解决困难,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名额分配
各乡镇(场)、县开发区各一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海洋渔业局、东海技监局、东海工商局、县商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各一名。
三、推选办法
各乡镇(场)、县开发区和有关单位按照推选条件和名额,填写东海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县食安办组织县食品监管部门评议后上报县政府审批。
四、上报时间
先进个人的推荐表于2012年2月24日下班前由各乡镇(场)、县开发区和有关单位上报到县食安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75840(兼传真),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郇家生,电话:648694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先进个人推荐表
东海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