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11-01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
一、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项责任义务,设立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
二、禁止采购来源不明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按相关规定合理处置,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符合环卫要求转运处置;泔水类和废弃油脂类定点回收处置,建立专用回收记录,回收方符合合法资质,用途合法。禁止销售废弃油脂给个人食用或用于违法加工销售。
五、餐饮单位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人)签订协议,明确去向、用途等,并要求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人)做出食品安全承诺,严禁用于“地沟油”生产加工。
六、专人负责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