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竣工决算控制要求
1. 目的
为加强各合(独)资公司对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费用支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特编写本指引供合(独)资公司参考。 2.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结算方式:
2.1 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备料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
行竣工结算。适用于天然气引入等大型及较大型工程,如高压管道建设、厂站建设。
2.2 竣工后一次结算。即开工前预付工程备料款,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适用于中
低压市政管道、小区、工商用户配套等中小型工程。
2.3 分段结算。即对当年开工,但不能竣工的单项或单位工程,可按工程进度划分不
同阶段进行结算。对于跨年度工程,应办理年终结算,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 2.4 目标结算。即将合同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元,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单
元工程内容进行结算。
3.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后,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预付时间不宜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预付款的额度建议如下: 3.1 设计/勘察/监理合同:
1) 高压管道或厂站工程,预付款宜30%;
2) 中低压市政管、小区庭院管、工商业用户配套工程,一般无须预付款。 3.2 施工合同:
1) 高压管道或厂站工程,预付款宜10-20%;
2) 中低压市政管和小区庭院管,该类工程一般与承建商确立长期合作关系,预付款
宜10%以内(根据不同承建商实际情况定)。 3) 工商用户配套,无预付款。 4. 工程进度款
4.1 进度款的支付额度
宜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制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建议如下: 4.1.1 设计合同
1) 场站或高压管线:交付施工图纸后支付到70~80%,工程竣工验收支付到95%,质
保金5%。
2) 市政干管、庭院管网、商业和工业用户:工程竣工验收支付95%,质保金5% 4.1.2 监理合同
1) 场站或高压管线:竣工决算支付到95%,质保金5%
2) 市政干管、庭院管网、商业和工业用户:竣工决算支付到95%,质保金5%。 4.1.3
施工合同
1) 高压管道或厂站工程(工期1年以上或承包合同价款100万以上):按月结算,
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后支付到70~80%,竣工决算支付到95%,质保金5%。
2) 市政干管和庭院管网: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后支付到70~80%,竣工决算支付到95%,
质保金5%。
3) 商业和工业用户:竣工决算支付95%,质保金5%。 4.2 进度款的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合(独)资公司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的计算,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4.2.1 工程量的计量:工程量的计量以由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证的
《施工日常计量单》和《工程变更签证单》为准,具体参见《工程计量程序及方法指引》。
4.2.2 单价的计算方法:可采用工料单价或综合单价,宜根据合(独)资公司所在省
份的定额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
1) 工料单价法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单价为直接成本单价,按合(独)资公司当
地定额的人、机、料消耗量及其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按定额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2) 综合单价法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综合费用单价,既包括直接成
本,也包括管理成本、利润、税金等费用。
4.2.3 合同约定:根据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情况及合同的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
进度款。
4.3 与财务部的报告传递(格式可参考《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附件一并结合财务部核
算的具体需要) 4.3.1
月度工程进度报告, 每月提请付款时或月底提交, 主要内容为需要付款的工程;以及当月完工通气的工程。
4.3.2
季度工程进度报告, 每季度末提交, 主要内容为本季度各用户工程的合同户数及安装完成户数(安装完成一般是指已完成挂表及户内管安装)并需注明庭院管安装是否完成;如果工程项目的户内管和燃气表不是在合同建筑期内与庭院管及立管一起安装的,工程进度则注明项目的庭院管和立管是否已安装完毕;工商用户工程则注明项目是否已按合同要求完工。具体由工程部与财务部协调确定。
4.3.3
半年度工程进度报告,每半年提交,主要内容为本半年度所有各项工程的完工进度(用户工程参考上述季度报告方式)。
5. 竣工结算
5.1 结算报告的递交
承建商应在工程竣工后14日内提交竣工资料,并完成内部验收,验收报告经合(独)
资公司认可后的14天内,完成正式竣工验收(即完成政府部门验收或备案),并向合(独)资公司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竣工资料、竣工图一套; 2) 相关签证、设计变更复印件一套; 3)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份;
4) 材料出库清单、退料清单和损耗折价扣款; 5) 涉及工程结算款的派工单、联络单、书面说明等。 6) 工程预付款单据、进度款单据款、其他预支付的单据等。 7) 工程量计量签证及变更签证字迹清晰、签章齐全。 5.2 结算报告编制要求
承建商应根据合(独)资公司核准的工程量和材料清单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5.3 结算审查时限
审核时限建议按附件一的要求,对不同工程规模的项目,可根据规模的大小适当调整,但不宜超过以下时限:
1)金额小于500万,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0天内审查完毕。 2)金额在500万~2000万,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审查完毕。 3)金额在2000万~5000万,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45天内审查完毕。 4)金额超过5000万,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60天内审查完毕。 6. 进度款支付和竣工决算控制要求
采用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竣工决算应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
首先应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竣工结算;其次,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公司规定的计价,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需要协商的地方,双方经过磋商,明确结算要求。
6.1 工程量核对
分清单内项目、合同项目、变更与签证项目三部分。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宜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合格后,结合竣工资料及图纸,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核实。
6.1.1 工程量核对依据 1) 施工合同、派工单; 2) 现场测量;竣工资料、图纸; 3) 合(独)资公司规定的单价计算方式
4) 合(独)资公司与承建商协商同意的相关结算标准或其他书面意见。 6.1.2 工程量核对要求
1) 需计量签证的工程量必须经现场监理和合(独)资公司工程监督确认质量合格; 2) 签证字迹应清晰、严禁涂改;
3) 计量签证应在工程质量确认合格后24小时内完成,以现场监理和合(独)资公
司工程监督的签字确认;
4) 杜绝未经质量检验的计量签证;不得重复计量、弄虚作假;
5) 结算时若计量签证与事实不符时,经双方协商或重新进行工程量的核实签证。 6.1.3 工程量汇总核对
1) 工程量清单应依照合(独)资公司规定的单价计算方式按项目进行归类、汇总; 2) 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督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现场核实、签字确认。 6.1.4 控制要求
计量要求在确保工程量详实的情况下,能准确的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和完成情况,方便工程量的核对;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竣工决算提供主要计算参数。根据计量单据和相关合同,对照合(独)资公司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审核、计量。
6.2 材料清单核对
1) 材料清单应依照财务部打印清单按项目进行归类、汇总; 2) 材料清单应具备领用量、实用量、退库量、折价及汇总;
3) 工程监督应对实用量、仓管员应对领用量、退库量进行核实、签字确认; 4) 应退材料未退量按打印清单单价进行扣款汇总。
6.3 结算核对及竣工决算
1) 按照工程量汇总表格、材料清单、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完成结算表格; 2)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工程部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决算报告,并提交
公司财务部审核。
3) 工程决算书应由合(独)资公司工程总监或分管副总审批,由合(独)资公司
总经理审定。
1.
附表一:
工程竣工决算流程
注:整个程序由工程监督负责跟踪
附表二
工程材料结算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CEA 编号工作号 共 页第 页 施工单位编制 工程部审核 财务部审核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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