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地方政府学]名词解释满分答案
2015年《地方政府学》名词解释满分答案地方政府:是指由中央政府依法设置的,治理国家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
行政体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中央和上级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
行政体地方政府实质上是集政治统治权、行政管理权于一身的实体。
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地方公共事务,依照国家法律组成的地方自治社团,是一个拥有自身权利、义务和独立人格的公共团体(公法人)。自治型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功能是从事本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而不是帮助中央和上级政府实施政治统治,维持统治秩序。
指令指定城市:是市中的一些规模较大的即具有50万人口以上的市,经批准可叫作“政令指定城市”,在组织上、职能上与其他市不一样,类似我国的计划单列市。现在实际要达到100万人口的,可以被批准为“政令指定城市”,目前已有11个城市。
大行政区:大行政区(简称大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地方设置的一级政权机构。它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也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构,领导着大行政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建国初期全国划分为六个大区,分别是华东、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中南。
大区:法国新的地方领土单位和行政建制。法国的第一级行政划分,下分为省。目前法国共有26个大区,其中22个位于法国本土,其余4个则位于海外。 封建制:古代的帝王将自己开拓的疆土,分封给自己的同姓和有功的臣民,让
他们在分封的疆土上建立诸侯国,以屏天子,也称“封土建国”,并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的等级世袭爵位的一种政治制度。
市长一内阁制:在这种体制下,地方议会的执行机关由市长和内阁组成:市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由市长从议会中任命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议员组成内阁。市长-内阁制执行机关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这种体制下的地方议会应由直接选出的市长、议会主席和议员组成。
市议会经理制:又称市经理制,市议会作为市的权力机关和决策机关,同时“聘请”1名行政管理专家为市经理对市政府和城市实行专业化管理。市长-议会经理制:在这种体制下:
A. 地方议会的执行机关由市长和议会经理组成;B.
市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由议会任命一名议会的官员作为议会经理,共同组成地方议会的执行机关;C.
这种体制下的地方议会应由直接选出的市长、议会主席和议员组成。
地方公共团体:地方公共团体是把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作为基础,以该地域居民为成员,基于国家给以承认的自治权,为居民谋福利而进行该地域内的行政,以此目的成立的团体。地方公共团体是“地方自治法”规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共法人。
市町村:市町村是日本的与居民最有密切关系的基层第一线地方公共团体,担任和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行政,处理除了都道府县所具有的职能以外的所有事务。
地方政府联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