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使用规定
公司证照使用和管理规范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使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 范围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各类证件的原件、电子档及复印件等。
三、 证照资料的保管归档
证照原件、电子档以及复印件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和传送。
四、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件资料,须到办公室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签批确认后,可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
2、办公室仅凭总经理签批的申请单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五、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行政类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如税务登记证、统计证、外汇登记证、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其他证件由最初办理证件的部门办理年审、变更、延期等手续,证件归属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和申报的具体工作。
六、相关责任
1、证件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件都应有清单和目录,确保证件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确认,证件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2、证件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后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
七、注意事项: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私自复印的文件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公司送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 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
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
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
附件: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