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职学生公民权利意识及责任意识的培养
【摘要】公民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也是中职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公民的资格与条件。结合当前中职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及责任意识的现状,并据此提出培养思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关键词】中职学生;公民权利意识;责任意识 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此后,公民意识教育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加大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此纲要的制定、实施,促使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研究将继续走向深入。但纵观近年对公民意识教育的研究,可以发现很少有论文从中小学教育角度来研究公民意识教育(高,2012)。且相关论文理论分析研究多,实证调查研究少。笔者所在的中职学校学生经过三年的学习就将踏入社会,但他们本身正处于青春的迷茫和多变时期,尚未形成对事物的正确的辨别力,正是公民意识最易形成的启蒙期,因此关注中职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使其具备作为未来社会公民的资格与条件,意义非常重大。本文通过对中职学生的公民意识状况进行问卷调查研究,旨在探寻一条提高中职学生公民权利及责任意识教育之道. 公民意识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具体来说,主体意识和国家意识是其基本内涵;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其核心内涵;公共精神、公德意识、环境意识等是其延伸内涵。其中,公民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最核心的价值理念,为公民意识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合法性支持。而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民责任意识是个体在与国家和社会共同体的关系中,对于符合公民这个特定角色的规定、任务、使命的自觉意识和态度。责任意识为公民意识的建构提供道德的导引。 一.中职学生公民权利及责任意识现状 本文中,笔者采用随机抽样法,对极具样本代表性的本校2012级中职生中的8个班级的公民意识中的公民权利和责任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题目的设置由浅入深,通过调查公民的爱法、知法、守法意识,旨在了解中职生对权利和责任意识认识的情况。希望针对性地对中职生进行权利和责任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 本次调查共发放360份问卷,回收360份。本调查问卷中,一部分是涉及到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常识知识,目的是主要了解中职生现有的法律知识水平,通过调查发现,35%左右的确定了解,25%左右的同学基本了解,但有将近40%左右的同学不了解或不知道。另一部份是涉及学生对法律的在日常中的实现应用。调查发现也仅有20%的确定了解,45%的同学基本了解,但有将近35%的同学不了解或不知道怎样了解。 通过此次的问卷调查可以发现,中职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状况不尽理想,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意识确定了解的不及半数。 二.中职学生权利意识及责任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 结合中职学生的实际状况,中职学生权利意识及责任的意识缺失可能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学生进入中职学校的目的是习一技之长,因此中职学校大都重视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以我校为例,只在一年级开设每个星期两节的法律基础课,在这么有限的时间内学生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大多数学生只是临到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学生重成绩,轻实效。因此,中职学生对宪法,民法,教育法等赋予的权力了解的很少。 2、中职学生年龄一般在16―18岁之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还处于未成熟阶段,他们的社会阅历不深,对权力知识缺乏,本身法律素质不高,淡漠权力,没有权力要求意识。而权利意识是责任意识生成的前提,中职学生没有享受或形成权力意识,进而也缺失相应的责任意识。他们个性独立,追求个人利益和目标的实现,不关心自己在社会中享有哪些权利,也就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他们往往只局限于自己所关注的事件,以为社会就是为自己打算的社会,而看不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因此他们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重视对自己的责任,忽视对集体和社会的责任。 三.中职学生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的对策思路 (一)中职学生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 目前,学校还是公民意识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不管是中小学生还是大学生和研究生,都是公民意识教育的直接对象。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公民意识教育常见的方式就是利用课堂教育和课程教育等显性方式直接讲授关于公民的学说和理论,比如可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突出该课程的权利意识和培养目标,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法规条例。此外,还可以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学术活动,校报,广播媒体,法制宣传栏等多种途径,拓宽法律教育渠道。通过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案例讨论,让中职学生了解权利的来源,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及怎样维护权利,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建立法律信仰,增强权利要求责任感,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此外,学校应利用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来鼓励学生进行公民参与和公民体验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中职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也要学生回到公民政治生活实践中才能得以完成。 中职学生思维活跃,活动力强,乐于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基于这一特点,学校应该竭力创造条件,促使学生各类民主政治活动的开展。如可以支持建立校内学生权利维护团体,提高学生的自我维权意识。此外,班主任还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活动。如鼓励学生出谋献策,制定出符合本班特色的班规或策划班会活动。学生充分参与班级管理,才能提升他们的当家作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只有参与,学生才能更加珍惜自己的权利。 (二)中职学生公民责任意识的培育 如前所述,中职学生难以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产生认同,而公民通过明确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认知自身的责任,并通过价值判断进行自主选择,才能产生对相关责任的价值认同和情感体验。所以对中职学生责任意识的缺失,学校应教育学生先明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如可以在职业与道德,哲学,公共关系等课程中渗透公民意识,可以利用网络,学习网络精品课程,如哈佛大学的幸福课程,结合社会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的事例,帮助学生提升存在于社会中的幸福感,让学生意识到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又离不开个人,社会是众多个人共同发展的社会,个人与社会是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学生在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之后,自然会提升对社会的责任意识感。 此外,校园应该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公允的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感为依据,挖掘校园的正面事件并加以宣传,以点带面感化学生。对于社会的庸俗不良风气,学校可用宣传画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发学生的反思,讨论,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对比来引导和教育广大学生,在校园中形成正面,积极向上的校园风尚,使学生时刻受到积极的正面事件的熏陶。以全面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 总之,加强对中职学生的公民权利及责任意识的教育与培养,使他们在掌握一技之长的同时,具备作为未来社会公民的资格与条件,应该成为中职学校普遍关注的问题。加强中职学生权利及责任意识的教育是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中职学生思想现状的客观需要。可以相信,随着公民意识教育的深入开展,中职学生的公民素质定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成才之路也将更加顺畅! 参考文献: [1]高贵忠.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研究的轨迹、特性、与趋势[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2(9). [2]范学. 谈培养中职学生的公民意识- - -“看客”现象的调研与策略研究[J]中等职业教育.2012(9). [3]陈静.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J].教育与职业.2010(3).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研究项目 课题名称:公民意识教育融入中职德育全过程的途径、方法与策略研究 课题编号:2011TJK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