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子成员学习例会制度
班子成员学习例会制度
一、会议原则
1、领导班子例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原则,由校长主持召开。
2、领导班子例会 周五上午8:30~9:30,会议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一阶段组织学习活动,第二阶段回顾总结上两周工作;具体布置下两周工作。
3、领导班子例会由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
二、会议准备:
1、各校区、各部门负责人(德育、教务、教科、教技、总务以及初中部、幼儿园、越秀校区)将上两周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时按计划内工作完成情况,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这四项准备发言稿。
2、对需要在领导班子例会上讨论的议题,由分管校长负责提前将材料准备好,并通知有关人员。
3、领导班子例会的议题,有关人员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到要研究的问题政策依据清楚,情况明了,建议思路具体、清晰。
4、会议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记录。
三、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政策法规,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决定有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及重大工作部署。
3、各部门汇报工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4、讨论决定有关需要集中研究的问题,通报情况,协调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校长总结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6、各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究或互查互究。
四、会议贯彻及信息反馈
1、领导班子例会的决定事项,由分管校长负责整理贯彻落实。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和信息反馈。
五、会议保密
领导班子例会研究讨论的事项无论大小,凡未明确要求传达或尚未形成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外传泄漏,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稳定不团结因素的,要追究其责任。
注:所有制度、条例、办法等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校长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和修订。执行过程接受工会和全体教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