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提质重心下移努力实现基本
扩容提质 重心下移 努力实现基本
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清远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是我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升我市教育综合实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重大战略决策。2010年12月制定的《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2013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近年来,我市以“创强争先”为抓手,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中心区域带动战略、教育资源下移战略、强师兴教战略、以质图强战略、教育统筹战略等六大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创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市,辖清城、清新2区,佛冈、阳山、连南、连山4县,代管英德、连州两个县级市。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09万人,是广东省地域最大的地级市和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 清远是一座新兴而充满活力的城市, “珠三角后花园”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建市26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3年全市实现地方生产总值 1093亿元。我市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
省卫生城市”,并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漂流之乡”、“中国龙舟之乡”、“中国温泉之乡”、“中国奇洞之乡”、“中国英石之乡”等称号。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1996年实现“普九”,2010年提前一年实现“普高”。目前,全市有高等院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21所,在校生6.7万人;普通高中30所(含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7.96万人;义务教育学校486所,在校生40.83万人;幼儿园508所, 在园幼儿13.67万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1130人。全市有7个县(市、区)建成省教育强县(市、区),占总数的87.5%,有63个镇(乡、街道)建成省教育强镇,占总数的75%。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开始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
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1.以先进理念谋划教育发展。教育是民族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公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推动创新、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为民谋福祉作为第一追求,把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充分认识到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认识到实施“桥头堡”战
略,继续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生态宜居名城和珠三角北缘的门户城市,必须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迅速提升我市教育整体实力,大力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2.以科学规划引领教育发展。发展教育,规划先行。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教育发展纳入《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方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着眼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现实的教育需求和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格局,先后制定实施《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清远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决定和方案。通过顶层设计,绘制清远教育改革和发展蓝图。特别是近年来,通过调整市中心区域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明确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的办学职责,大力推进市中心区域教育扩容提质,实现市中心区域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全市教育南北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均衡优质发展,逐步实现从量的普及到质的提升的新跨越。
3.以超常的投入保障教育发展。我市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
育职责,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切实做到“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近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和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逐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全市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必须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教育费附加必须全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省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少于40%;每年新增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少于10%。按规划,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需投入资金43亿元,目前已投入38.5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
3.8亿元用于奖补县镇级“创强”和市直学校改造升级。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2013-2016年,全市投入13.4亿元用于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其中2013-2015年,全市投入7.2亿元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使义务教育学校100%实现标准化。教育经费的超常投入,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进程。
(二)实施中心区域带动战略,引领教育优质发展。
我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加快市中心区域扩容提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的均衡协调发展。2012年7月,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通过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高昂市中心区域教育龙头,打造清远教育品牌,辐射、带动全市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
1. 改革办学体制,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调整学校管理权限,理顺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区、镇(街道)
三级政府办学职责。将市中心区域高中阶段学校调整为由市投入、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市中心区域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由清城区及其所辖的镇(街道)两级投入、建设,由区管理。各镇(街道)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纳入本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区域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通过改革办学体制,理顺管理权限,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提高了各级政府特别是镇(街道)政府的办学积极性。近两年,市、区、镇(街)三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达11.4亿元,其中镇(街道)政府投入资金1.23亿元。新建学校和幼儿园12所,优质化改造学校和幼儿园9所,新建建筑面积26.89万平方米,新增优质学位1.48万个。目前,市区高中优质学位比例占80.6%,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100%,辖区幼儿园数12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6所,公办幼儿园占30.5%。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中心区域扩容提质效果初步显现。
2. 加快学校建设,强力打造教育现代化先行区。市委、市政府要求,清城区要在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成为全市教育现代化先行区。为实现这一目标,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至2020年市中心区域人口达120万人的发展趋势,同时考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情况,我市制定了市中心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建学校(含幼儿园)44所,新增学位9.5万个。2013年,完成了规划第一批新建的市一中、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新北江小学新校区和凤翔校区、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等1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建设;实施了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城中学初、高中分离,其高中部分别设为市二中和市三中,并进一步扩大了办学规模。从根本上解决了市中心区域学位紧缺
的问题,实现了市中心区域扩容提质。
3.承接大广州辐射,大力推进省职教基地建设。我市充分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省职教基地建设,全面优化市中心区域与珠三角无缝对接的职业教育网络,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省职教基地在人才培养、文化引领、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助推我市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升。省职教基地列入了2012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划到2015年基本建成后,基地将有8所高职院校、1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和1所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将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成为在校生规模达12万人的省级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基地,并构建市中心区域、英德、连州三点一线的职业教育框架。省职教基地的建设,将极大地完善我市的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市教育的综合实力,提升我市产业的层次和水平,增加人才总量,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动工,已有4所高职院校落户基地。
(三)实施重心下移战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直都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市发展教育的重心所在,为此,我市出台了《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实现教育资源“两个下移”,促使资金、设备、师资从相对集中县城(市、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
1.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衡化,以均衡化带动标准化。教育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育经费和创建教育强县(市、区)的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每年年度预算中用于农村
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的经费逐年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经费中,用于农村学校改造的比例逐年提高。完善农村学校装备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标准化学校标准配备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教学仪器和设备设施,着力解决设备设施不足问题。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实验设备、计算机、体育器材、照明器材和课桌凳更新配备工程,充实农村中小学图书和阅读资料,配备图书室(馆)、阅览室设施,提高农村学校装备水平。2010年到2012年,全市投入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达8.7亿元,2013年到2015年,再投入7.2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使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校际之间的高位均衡。
2. 切实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全市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209所,寄宿学生7.12万人;村小138所,在校学生4.23万人;教学点376个,在校学生2.12万人。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为上学路途较远的农村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我市制定了农村学校标准化改造计划。从2013年起,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对村小和教学点倾斜政策,学校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根据在校生人数的多少,按照正常生均拨款1.2-4倍的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到2015年,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全部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和冲凉房、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和有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按照实际需要核拨学生宿舍、食堂、饮水、厕所、冲凉房等生活设施维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完全小学全部按标准化学校要求配齐“四室一场”,即电脑室、科学实验室、多媒体课室、图书室和运动场。教学点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需的办公设备,
装备图书室、科学室,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和体育器材。近几年,我市用于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仅2013年用于寄宿制学校改造就达4087万元,教学点改造达1373万元,信息化和装备工程达4164万元。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办学条件的改善,为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我市近几年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目前全市85个乡镇都已建成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率100%。各乡镇还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学前教育,部分规模较大的村独立举办幼儿园,规模较小的村实行联合办园或在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班。逐步将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纳入公办教师编制,加强布局调整后富余小学教师从事学前教育转岗培训。自2011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77所,总投入5268.4万元,新增幼儿学位7450个,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119个行政村中,已建成村级幼儿园87所,建成率为73.1%。全市已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
4. 着力实施提升北部地区办学水平工程。我市北部地区是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受经济发展不平衡因素和城镇化进程影响,北部与南部之间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距,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在南部地区。为缩小差距,我市决定加大对北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大力实施提升北部地区办学水平工程,资金投入重点倾斜北部地区,努力改善北部地区办学条件,加快北部地区信息化装备进程,同时把加强北部地区的师资队伍
建设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突破点。通过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待遇、优化师资配置等措施解决北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教师缺乏、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实施“支教计划”,选派市一中等南部地区优秀教师到北部地区支教,招募和选聘100名珠三角优秀退休教师到北部地区进行支教服务工作,同时选拔北部地区教师到南部跟班学习,解决北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教师和部分学科教师缺乏的问题,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缩小南北部地区的教育差距,实现南北部之间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5. 以信息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化。教育信息化是带动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革命性手段,对提升基础教育办学品位和教学层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坚守教育公平底线意义重大而深远。我市通过基础环境均等化建设、教育资源供给均等化建设、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均等化建设等,提高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重点实施“校校通”和“班班通”两大工程。规划到2014年基础教育网接通全市1150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教学点,实现“校校通”覆盖率达到100%,到2015年全市农村学校及教学点4089个教学班装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班班通”覆盖率达到100%。2013年起,市财政分别每年投入经费992万元和467万元用于“校校通”和“班班通”建设。通过与广东教育视频网、“粤教云”等平台的对接,建设和优化我市教育云数据中心,实现云平台资源为全市教育系统每一个体实现均等化服务。通过“名师伴我行”、“视频同步课堂”、“互动教研平台”、“电子书包”实验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同时加强
信息技术培训,积极搭建中小学教师成长平台,提升农村教育师资水平,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
(四) 实施强师兴教战略,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没有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就不可能有教育的现代化。我市坚持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的中心位置,创新理念,大胆突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工程。
1. 建立全市范围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山区教育实际,从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实际出发,建立了全市范围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市每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数量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核定教职员的数量,对中小学、中职学校和特殊学校教职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全市各地补充新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严把教师的准入关。教师招聘一律按照“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对教师的管理、聘任、义务与权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师结构基本合理,数量充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能满足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支稳定而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初步形成。
2. 创新农村师资配置机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教师是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要素。在现行人事、编制政策框架内,
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行政推动,实现教师的交流合作与均衡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创新农村师资配置机制,以教师的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机制,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根据班级数量和班额核定教师编制数,而不是以简单的“师生比”核定编制,每个教学点至少配备2名教师。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调配机制,市政府规定,编制部门统一核定县域内教师总编制,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使用,并向农村学校倾斜。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刚性和柔性流动制度,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有计划地进行轮岗。积极推进城镇教师对农村的支教工作,通过教师走教、支教、志愿服务等方式弥补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学科教师不足。通过完善各项措施,加强交流,大力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深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 强化培训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教师培训上岗制度,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在新课改中坚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原则,引导全市中小学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市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拨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100万元,2012年提高到300万元,2013年起,市政府把强师工程专项经费增加到1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健全培训体系,全员培训以远程和送教下乡为主,骨干教师培训以面授和跟岗学习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和专题培训为主。大力实施“三名工程”,着力打造一支
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2010年以来,在落实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全市中小学共有44950名教师、59名校长、850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213名新教师参加了市级培训,48名“三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参加了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培训。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遴选15名名校长、70名名教师(其中山村教师20名)、15名名班主任进行重点培养,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对这100名“三名”教师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岗位津贴。通过培训学习,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教育理念不断更新,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不断加强,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4.健全保障机制,让山区教师留得住教得好。为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山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配置,我市建立四项教育奖励制度,让教师留得住教得好。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实行上岗退费政策。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落实人均500元的岗位津贴;对从教满25年并在农村从教至退休的教师,实行终身岗位津贴。在培养培训、职称聘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农村教师特别是贫困山区教师倾斜。健全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和教师岗位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通过建立教师流动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长期任教,真正让优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深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实施以质图强战略,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品质。
1. 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丰富德育内容。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文明规范、心理健康、主题教育等四大教育活动。主题教育开展了消防安全、国防军事、禁毒教育、清正廉洁、生态环保、生存劳动、历史文化、“厚德弘善,感恩励志”等社会综合实践和校园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炼学校精神,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绿色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建立了德育基地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体验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形成健康人格。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关工委和社会热心团体的帮教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清远德育特色品牌。近几年来,全市学生德育考核优良率达90%以上,犯罪率为零,没有发生校园重大责任事故。
2. 深化课程改革。我市把稳步推进课程改革作为当前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全面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断完善评价学校素质教育的指标体系,完善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禁止以升学率对各县(市、区)和各学校排名,以课业分数对教师和学生排名,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让所有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市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成立课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对参与课改实验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全面设置课程,开设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必修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在课堂
教学中更加注重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贯穿于教学各环节,更加突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积极推进课改向纵深发展,各中学成立课改集体备课小组,共同探讨教材教法、学情学法。在普通高中建立“名师工作室”,加强对新课改课题实验研究与指导。教研部门深入全市中小学校指导课改的开展,并积极推行“送教下乡”活动,组织优秀骨干教师和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的教师到偏远地方上示范课,推广课改的先进经验。通过实施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课堂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3. 强化以研促教。以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实现教育创新的必由之路。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指导,我市成立了教育教学研究院,核定编制32名,负责全市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信息服务等业务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乡镇和学校设有专门教研机构,不断将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伍中。为保证教育科研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自2012年起设立100万元作为教育科研专项经费,2013年提高到200万元。根据我市地处山区、面积大、学校比较分散等特点,建立了高中联片教研、小学分片教研制度,使各学科教研活动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了全市的教研水平和质量。健全了全市的教研工作网络,全市教师可以通过网站平台与教研员探讨交流。近两年,教育局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同时要求校长任课和经常听课,共同推进教研工作的开展。通过完善教育科研工作制度,改善教育科研的工作方式,打造两个经典品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育科研市级立项课题)、塑造三个优质项目(名师
工作室、送教下乡、学科主题研讨)等活动,教育科研工作富有成效,硕果累累,2010年以来,在省级以上立项的课题达212项、市级立项的达232项,已完成研究任务并顺利结题的81项,获第七届省教育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项、第八届省教育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大力实施科研促教工程,促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发挥教育科研成果在推进薄弱学校、薄弱学科建设的作用。
4.加强体艺工作。我市认真贯彻《体育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艺术教育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中小学校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全面贯彻落实《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体育考试成绩占中考总分8%。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青少年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让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锻炼自己的体魄,磨砺自己的意志,努力将“运动丰富人生”的理念植根于每一位学生的心中。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校园体艺活动。举办“两年一届”的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市中小学生器乐大赛、自编自导的全市校园集体舞评比、全市校园广场文化活动评比和各种单项比赛等,为学生搭建了发展个性的平台,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近几年,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明显提高,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5. 完善督导机制。我市不断健全督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加强质量监控,提升教育品质。市教育督导室建立了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对学校领导深入教学一线、教学常规管理、教研组建设、课堂教学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每学期到市直学校督导一次,对各县(市、区)高中每年督导一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定期抽查督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对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年度评估制度,并将年度评估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和专业化。2013年,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建立和实施了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年度评估制度的建立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推进了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教育的内涵发展。
(六)实施统筹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协调发展。
继实现“普九”、“普高”目标之后,我市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补强我市教育短板,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成人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技术教育,以公办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开放性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1.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向幸福化转变。近几年,我市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清远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2年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造30所乡镇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并列为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近几年幼儿园建设飞跃发展,入园率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学位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至2013年7月,我市共有幼儿园50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5所,占35.8%;全市在园(班)幼儿13.67万人,在公办园就读的幼儿 8.15万人,公办园就读幼儿占55.7%;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92.76%。通过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和待遇,加强师资培训、拓
宽培养渠道等措施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科学管理,提升办园水平,推动优质园建设,大力纠正“小学化”倾向,增进学前儿童的幸福感和愉快感,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 大力巩固“普九”成果,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我市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入学、扶贫助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三大工程,保障孩子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和办好特教班,免费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14%。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扶贫助学保障体系,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2011年开始在连山、连南两个少数民族地区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目前在已全市推广。2012学年,我市对全市9930名农村小学寄宿生、10709名初中生活困难寄宿学生,按每人每学年600元的标准实行伙食补助,共发放生活补助124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0%的比例分担。积极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对于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给予一定的补助。2011年至201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分别有63083人、65349人、78470人,入读公办学校的分别有51911人、54055、65168人,比例分别为82.29%、82.72%、83.05%,比例逐年提高。通过切实有效措施,全市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2013年,全市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9.7 %,巩固率为98.97%,在校生辍学率为 1.03 %,“普九”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省的要求,“普九”成果和水平得到巩固提高,促进了教育公平。
3.加快促优提质,提升“普高”水平。2010年,我市提前一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教育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近几年,我市积极实施高中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全市有16所普通高中共48个项目列入省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加强中职学校创建“省示”“国示”等工作,提升全市中职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所、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7所,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占全市普通高中总学位的81.74%;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不含技工学校)学校6所,中职优质学位达80.95%,其中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和清远市职校分别纳入国家第二批和第三批中职示范校建设,并已争取了中央财政分别下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2013年,全市全日制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0.27%,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职比为54.3:45.7。高中阶段教育开始实现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2013年高考,我市上线率大幅提升,重点本科上线增幅达42.2%;本科上线增幅达11.7%,分别超过全省平均增幅的一倍以上。
4. 高标准建设特教学校,努力实现特殊教育的全纳性。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优质的教育,我市投资11600万元,在市中心区域新建了一所占地面积66000多平方米,集盲、聋、智障教育、高中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一期工程于2011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建设佛冈县、英德市、阳山县、连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努力办好连南县、连山县特教班,认真开展好随班就读工作。目前,全市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都按照规定设立了县级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清城、清新两
区纳入市特校就读),4万人口以上的镇设立了特殊教育资源室。全市建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1130人,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67%,基本实现特殊教育的全纳性。
5. 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加大扶持民办教育力度。坚持“两个引导”:一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举办民办教育,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满足社会群体对高层次、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二是引导并扶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提升办学水平,创建省一级学校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公、民办共举,推动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各级政府在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园。2013年5月,市政府出台《清远市学前教育“民办公助”暂行办法》提出,从2013年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学期2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和发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补助范围,补助面每年递增25%,到2016年,共投入5770万元,全市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都能得到政府补助。2013年,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基金,对创建成省一级学校的民办学校奖励100万元,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奖励200万元。目前,我市拥有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清远盛兴中英文学校、清远市博爱学校、英德华粤中英文学校等一批知名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特色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6.促进民族教育与全市教育同步发展。我市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州市的瑶安乡、三水乡、阳山县的秤架乡(以下称“两县三乡”)。市委、市政府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提高我市少数民族
人口素质、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市共同繁荣与进步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把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当作扶贫工作的根本举措,坚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教育的发展。“两县三乡”的教育创强与全市同步甚至先行。连南瑶族自治县近几年用于发展民族教育的投入达1.79亿元,已于2012年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投入1.47亿元,2013年创建为省教育强县。阳山县的秤架乡于2012年、连州市的瑶安乡于2013年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连州市三水乡也已启动创建省教育强镇工作。我市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走民族教育特色之路,在中小学开设瑶族歌舞、瑶族刺绣、瑶族民风民俗研究等瑶族传统文化艺术校本课程,形成了民族教育特色品牌。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教育的重视和支持,极大改善了民族地区教育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民族教育的发展实现了与全市教育同步发展,积极推动了我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向前发展。
7.因地制宜发展成人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我市建设以成人教育为主体的社区教育中心,积极开展社区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在巩固和提高“两基”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统筹,部门参与,学校实施”的乡镇成人教育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实施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目前,全市已实现“一镇一校”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覆盖,并坚持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加快农村成人教育改革的步伐,深化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采取联合办学、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和自学考试。同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通过举办贴近农
民生产、生活的长短期培训班,提高农民技能技术水平,使之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建设和谐幸福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强国方能富民,强国必先强教。通过大力推进广东省教育强市建设,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发展水平与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教育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全面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实施“南联北扶”战略,继续推进教育资源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装备工作,加快对接珠三角,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广清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农村和北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现代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现代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科研队伍建设,把教育科研的水平推向更高层次,辐射带动全市教育科研和信息化工作,促进全市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创强争先”为总揽,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早日实现清远的“教育梦”。
四、自评结果
对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我市经过认真自查,自评得分为97,且达到必达标准要求,其中规划与体制机制10.8分,经费投入与管理21.8分,队伍建设16分,均衡协调发展20.6分,综合实力与教育装备和信息化 14 分,办学成效13.8分,已达到了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标准,提请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予以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