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课题申报评审书
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评审书
选题编号: 108 选题类型: 教师课题 课题名称: 培养探究要素“提出问题”的能力
第一负责人: 郑建锋 第二负责人: 孙亚楠 课题组成员: 刘兴华 赵洪福 田波 孙隆梅 承担单位: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一中 完成日期: 2016.09 上报县区: 临沂市平邑县
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
填 报 须 知
1. 本评审书共12页,用钢笔填写或打印,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打印时可以用A4打印,然后拼接A3复印,最好不要调整为A3版面打印;确定立项后,市、县区、课题承担单位各存一份;评审书可以复印使用,但签字、盖章处不得用打印字或印刷体代替。
2.在填写中不得更改已有的字号和格式,不得将本页内容撑到下页和增加页面数。表格内字体一律使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内容多填不开时可以缩小字号或压缩行距,但不得使用5号以上字号字体。
3.课题名称依据《临沂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课题选题指南》(简称“指南”)名称,一般不能更改。选题编号为“指南”中的课题编号(序号),选题类型为重大课题、“因材施教”专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除重大课题外,需同时在括号内注明研究主体类别,如:一般课题(县区课题)。课题负责人:最多2人;课题组成员:不填课题负责人,最多填4人;课题承担单位:填写全称;预计完成日期:格式如2014年6月;上报县区:市直学校填学校,其他填县区。
4.按照《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中无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的,须由两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
5.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质性的任务。
6.参与课题情况,分以下几种:A主持过市以上规划课题并已结题;B主持市级以上规划课题但未结题;C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D主持过县区级课题并已结题;E主持过县区级课题但未结题;F参与过区级课题;G未参与过区级课题研究。申报人只须在“课题完成情况”栏上填上序号“A、B、C„„”即可。
7.课题论证应充分,研究计划和阶段成果应明确。
8.申请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一、课题研究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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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意见
三、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