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科长工作职责
02-10
保卫科科长工作职责
保卫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科科长在主管校长和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持保卫科的全面工作,其任务是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的治安稳定。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与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和科室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把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
2、主持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部门,及时报告主管校长,并向相关部门签发整改通知单,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5、研究制定学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认真贯彻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
6、严防恐怖分子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和查处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
7、当发生案件或事故时,负责向派出所报案,并积极协同派出所做好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9、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