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职责
XX药业GMP文件 分发编号:
质量部职责
目的:明确质量部(质量管理部)的职责,使其严格履行其质量监督、管理、检查职责,保证本企业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按GMP运行,以及保证本部门人员检验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标准由质量部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
责任者:质量部、公司办公室。
1.行政职责
1.1质量部独立于其它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部行政上受企业负责人领导,业务上受企业质量负责人领导。
1.2质量部在产品放行等业务上接受质量受权人的检查监督与指导。质量部主任为质量部业务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为质量业务监管负责人。
1.3质量部主任与质量受权人分别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在原辅料、包装材料与与成品放行权限做如下界定:
1.3.1涉及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制药用水的检验报告书由质量部QC技术主任批准签发。
1.3.2涉及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制药用水的合格放行证的签发由质量部主任批准;
1.3.3涉及成品的检验报告书的签发由质量部主任批准,涉及成品的合格放行证的签发由质量受权人签字批准。
1.3.4涉及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任何处理均应经质量负责人的批准。
1.4详细制定本部门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提请并配合有关部门为质量部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以及使药品生产过程具备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1.5在公司GMP实施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公司GMP办公室职责,负责GMP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1.6在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公司质管办职责,负责实施质量保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1.7配合培训部门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技术培训。确保质量检验的安全操作和化学试剂危险品、毒性试剂的安全使用。
1.8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1.9负责总经理与公司质量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慎重妥善处理。
1.10质量部下设质保室、理化检验室与微生物检测室(简称质检中心)。
1.11质量部人员的职责不得委托给其它部门的人员。
2.质量保证职责
2.1按照质量部工作计划以质保室为主开展质保(QA)工作,对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
2.2贯彻执行国家药监部门有关药品管理文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2.3质保室与质控室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搞好质量部工作。
2.4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及内控标准对物料及产品的放行进行控制。
2.5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规程)并严格执行。
2.6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并监督执行。做到不合格物料不投入生产,不合格中间产品不流转。
2.7审核成品放行前批生产记录,做出批评价,报质量受权人审批。
2.8审核不合格品(含原辅料、成品、中间产品)处理程序,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并监督执行。
2.9承担部分涉及质控的项目
2.9.1负责成品、留样样品的取样与留样观察及记录。
2.9.2负责产品稳定考察样品的取样与贮管、定时送检及考察汇总。
2.9.3负责洁净区现场监测尘埃粒子(在线监测由监控室负责监控)。
2.10负责偏差处理与变更控制,质量风险管理,产品质量回顾,纠正和预防管理等活动。
2.11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QA管理/QC检测)。
2.12完备物料供应商质量审计
2.12.1会同有关部门对物料供应商(生产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健全供应商资质档案(保存正本);
2.12.2与供应商签质量保证协议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12.3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确保从合格资质单位购入原辅料、包装材料。
2.13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并严格履行。
2.14负责全公司专用包材(纸箱、标签、说明书)的取样、检验工作,负责已有批准文号药品的包装设计及检查工作,对设计的标签、说明书标准样张(稿)报审备案。校对标签、说明书等印刷包材的内容、式样,使其与药监部门批准件相一致。
2.15负责本年度产品批记录资料的管理工作,健全产品批记录资料(次年转公司科技资料室),为质量问题追踪、分析及改进工艺和管理提供信息。
2.16完备药品不良反应(ADR)机制
2.16.1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16.2组织有关人员收集药品不良反应(ADR)信息、对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17调查处理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用户走访。组织产品召回及处理善后工作。
2.18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19参与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考查,为鉴定工作做有关的实验或检验,对能否投入生产提出意见。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2.20负责质量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质量控制职责
3.1由QC技术主任分管理化检验室与微生物检测室(质检中心)开展质控(QC)工作,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制药用水、通用包装材料(钠钙玻璃输液瓶、铝塑组合盖、卤化丁基橡胶塞)、中间产品(车间送检)及成品等实施检测。
3.2按规定实行检验,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及时报送检测数据及有关材料。
3.3做相关药品抽验、检验、车间质量检测方面工作。
3.4编制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操作规程。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均须符合规定。
3.5负责下列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3.5.1制剂用原料按批全项检验,辅料按内控标准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发不合格检验报吿书;
3.5.2通用包装材料(钠钙玻璃输液瓶、铝塑组合盖、卤化丁基橡胶塞)、中间产品(车间送检)的取样、包装规格、理化及微生物限度检验工作;
3.5.3中间产品的来样检测工作,指导中控岗位检测工作;
3.5.4成品按批全项检验,不合格成品发不合格检验报吿书;
3.5.5制药用水的定期检测,指导制水岗位水检工作。
3.5.6洁净厂房微生物的采样与检测;
3.5.7产品持续性稳定考查样品的检测,按检验原则,对原辅料、成品的质量及其稳定性进行评价,为确定其贮存提供数据。
3.6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等管理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7对委托检验项目,选择的被委托方须具备国家认可的资质,并签定委
托检验协议,同时经省局备案。委托检验项目须批委托检验。
3.8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工作,为验证提供检测数据,并搞好本部门仪器的校验及检验方法的验证工作。
3.9参与新工艺、新技术、新处方的审查,为其做出有关实验或检验。
3.10负责有毒试剂、菌种的管理及药检安全工作。
4.药品注册职责
4.1负责全公司药品注册申报及其相关工作。
4.2负责所有开发品种的现场考查,及与公司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的职责
5.1质量部依据《GMP》(2010年修订)第二章“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达到“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是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
5.2质量部承担提请相关领导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与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的职能与权力。
5.3“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以附件形式附于本《质量部职责》。
5.4为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维护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5.4.1文件系统管理职责:质量部为公司GMP文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文件的编写、审核、印制、发放、撤销、收回、存档等工作。
5.4.2员工培训管理职责:质量部承担公司员工培训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公司年度培训工作并保管员工培训档案。
5.4.3员工健康与生产卫生管理职责:质量部为员工健康查体的协管部门,监督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健康体检状况(传染病、外伤等)与检查生产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工作服穿戴、洁净区清洁等),监督检查可见异物检查人员视力与辨色力。
5.4.4确认与验证管理职责:质量部承担公司确认与验证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按年度验证总计划组织实施确认与验证工作。
5.4.5偏差与变更管理职责:质量部为公司偏差与变更管理主管部门,办
理偏差、变更相关手续,确保偏差和变更有完整的记录并经过调查。
5.4.6产品召回管理职责:质量部为产品召回主管部门,负责产品的召回管理工作。
5.4.7产品质量回顾职责:质量部为产品质量回顾主管部门,制定年度产品质量回顾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年度质量回顾。
5.4.8供应商质量审计职责:质量部为供应商质量审计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计、评估、决策。
5.4.9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职责:质量部为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主管部门。
5.4.10自检管理职责:质量部承担公司自检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司的自检工作。
5.4.11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职责:质量部为公司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所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管理。
5.4.12风险管理职责:质量部为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本企业产品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
6.责权限度
6.1有权拒绝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投入使用。
6.2有权拒绝不符合工序质量要求的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6.3安全责权
6.3.1对确保质量检验的安全操作和化学试剂危险品,毒性试剂的安全使用负责,对检验设施及试剂的安全负责。
6.3.2对质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事故负责。
6.3.3有权停止违反安全操作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4有权拒绝不合格的产品销出或回收。
6.5有决定内外包装材料、标签、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权利。有对物料供应商(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6.6有处理退回的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权利。
6.7有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联络的权力。
6.8对企业售出产品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负责。
6.9对因本职工作失误造成的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重大事故负责。
6.10对数据失真、错检、漏检负责。
7.检查与考核
7.1受总经理行政领导,受公司质量负责人业务领导;接受总经理、综管副总、公司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的检查与考核。
7.2接受国家药监、药检部门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业务指导。
附件:公司质量管理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