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经费的管理,坚持一切从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一切经费开支,需由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报销或结算,要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制度。
二、各部门办的办公用品,由部办每月编造计划,月末报办公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用品到位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三、因工作需要外出经费报销标准:
1、需在外边住宿的,按区域,级别,住宿标准为:
出差在直辖市及沿海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26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22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80元。
出差在省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22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8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40元。
出差在地市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9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5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20元。
出差在县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6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2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90元。
以上均为按住宿票据报销,超标准自理。
2、出差的生活补助标准:
省外出差: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0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8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50元。
省内出差:(长垣、封丘除外)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8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6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40元。
3、各种人员出外学习,开会如交会务费的不再给予生活补助。售后服务人员住宿+生活补贴共150元/天。
4、外出乘用交通工具标准:距离600公里以内的,副总经理及60岁以上人员坐火车可乘坐卧铺,其他人员一般一只能坐硬座;距离超过600公里的,都可乘坐卧铺。
5、如因工作需要,外出需要乘坐飞机,软卧或一等动车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四、电话费标准为:1、副总经理级人员,供应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售后服务部部长每人/月200元;2、其他部长级每人/月100元;3、售后服务一般员
工及外标人员在外出期间每人/天10元;4、公司司机每人/月电话费100元。 电话费随工资发放,不再另行报销。
五、工资发放,财务部每月10日前做好发放工资的准备工作,保证每月15日前准时发放。办公室、生产部每月8号前准时把职工考勤汇总表和工资结算表报总经理审批后及时转财务部。
此制度从
年 月 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