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管理程序
输变电工程管理程序
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计划处审定的工程可研批复,由上级管理单位组织对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下达审图纪要和审图批复。工程建设处正式接管本项工程。
2、 根据初步设计的审图纪要,协调设计单位出版工程的涉及到的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工程量清单,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 由上级管理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进行招投标。
4、 依据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组织设计和生产运行单位与中标厂家签订设备材料的技术协议,并通知物质处与之签订设备材料的商务合同。
5、 开展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协调施工、监理单位作进场施工的准备。
6、 成立工程业主项目部、工程安委会及办理质量监督委托,编制本工程的《工程建设纲要》、《创优规划》、《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和制度。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
7、 审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手册》等,同时催交设计图纸。
8、 审批开工报告并备案,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图审核,完成安全与技术交底。
9、 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10、 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厂家等方面的关系,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把关,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由专业质监站不定期的对工程进行监察监察。
11、 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起草工程启动会请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批。由工程处协调,生产处组织对工程进行几轮的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消缺,监理单位督促。
12、 邀请专业质监站对工程进行投产前的达标验收检查,由专家对工程进行详细的检查,并明确工程是否具备启动条件。
13、 上级管理单位下达启动委员会文件,启委会正式成立并履行相关职责。在启委会预备会上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确定启动时间,通过启动方案。启动那天现场召开启动会,工程进入启动程序。启动完成后24小时,召开启委会末次会议,工程竣工投产。
14、 工程启动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15、 工程建设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着手工程结算工作,将工程结算的相关资料汇总,包括前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及其他费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待批。
16、 将批准的结算资料报上级管理审价中心进行审核。
17、 将竣工结算资料移交财务部门,配合完成工程的决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