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摄影图片授权使用协议书
重庆交通摄影图片授权使用协议书
甲方(授权人):
乙方(使用人):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重庆市交通宣传中心) 为展示重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成果,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交通运输题材摄影图片(以下简称“授权图片”)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 本协议所指授权图片是指甲方自身拥有合法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数字化(正片、负片和反转片)形式的重庆市交通运输题材摄影作品。
2. 乙方免费将授权图片收入重庆市交通图文数据库,并可在自己所属数据网络为甲方开辟摄影图片展示区,免费进行网络宣传。
3.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授权图片使用费后,在自身工作业务领域内享有授权图片永久使用权。乙方自身工作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所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画册、展板、宣传栏、幻灯片等交通运输行业宣传和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等。乙方在使用授权图片时拥有合法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后期编辑修改制作权等适当权利,除特定情形外,应保证甲方授权图片署名权。
4. 乙方可在自身工作业务领域内(包括与乙方存在无商业合作的相关单位)不限次数使用甲方授权图片,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授权图片使用费。
5. 乙方可委托甲方承担交通会议、业务工作、领导活动等指定拍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协议约定价格,选择购买甲方承担指定拍摄任务所
-1-
形成的图片。
二、价格及支付
1. 图片价格。乙方结合图片史料价值、质量、精度等因素,将授权图片进行分类定级。(1)史料类图片,改革开放前的,800—500元/幅;改革开放到重庆直辖前的,600—300元/幅;(2)风光和纪实类图片,A 级400元/幅,B 级350元/幅,C 级250元/幅,D 级150元/幅,E 级100元/幅。乙方对授权图片进行分类定级,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图片价格。
2. 支付方式。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本人签字的授权图片使用费领款凭据和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及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重庆交通图片授权使用费结算表》,正常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承诺自行缴纳授权图片个人所得税。
甲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银行卡号:
三、图片提供
1. 甲方将授权图片通过发送电子邮箱、直接交付等有效方式送达乙方。甲方以此条约定方式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图片均视为授权图片,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2. 甲方应在每幅授权图片文件名处标注图片标题及拍摄信息,拍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时间、地点(区县、镇乡)、项目名称或人物姓名及职务、摄影者姓名。乙方在使用授权图片时根据需要,有权对图片标题进行编辑修改,不需征得甲方同意。拍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授权图片,乙方可不购买使用。
3. 乙方收到授权图片后,可逐次或将几次汇总,填制《重庆交通摄影图片授权使用费结算表》,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名,据此结算支付授权图片使用费。
四、保证义务
-2-
1. 甲方应保证授权图片符合以下要求,遵守以下约定:
(1)授权图片为甲方专有著作权的图片。若授权图片为与他人共享著作权的图片,甲方应提交其他共享著作权的人放弃署名权的声明,并保证其他共享著作权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否则乙方不予购买使用。
(2)授权图片不得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侵犯他人姓名(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和其他法律权利瑕疵。
(3)授权图片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得存在违反现行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
(4)授权图片及文字内容不涉及任何侵权事宜,不对任何民事主体造成诽谤,不触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商标权。
若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甲方与第三方关于照片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概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根据有关事实扣减甲方应得之款项。
2. 乙方应保证不得将授权图片用于商业行为。
3. 签订本协议前,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使用过甲方摄影图片且未能署甲方名也未向甲方支付稿费的,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据本协议购买该摄影图片,应视作甲方对乙方此前使用该摄影图片行为的追认同意,乙方购买该摄影图片所支付的使用费包含补发此前使用该摄影图片的稿费。甲方承诺放弃追究乙方此前使用该摄影图片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担指定拍摄任务,应服从乙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擅自邀约它人参加指定任务拍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执行指定拍摄任务所形成的图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五、协议期限
-3-
本协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自动延续一年。若其中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待结清授权图片使用费后,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争议解决
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八、附则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2.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印章):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签字):
通信地址: 住址: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8918326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