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临到期残损商品处理工作规范2013
超市临到期残损商品处理工作规范
1、目的:确保临到期、破损商品处理工作的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正常商品出售过程中临到期、破损的问题;
3、工作范围;
1) 重点:
对临到期、残损商品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退还供应商(根据供应商承诺、结算数据、
协调结果);二是不能退还供应商,需自行处理。
对临到期、残损商品的自行处理方式是折价处理。
可折价商品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申请、审批、分析评估(参照折价处理工作规
范)。
不可折价处理商品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审核、审批、销售、处理报告、账务处
理。
商品临到期上报时间表。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两年以上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八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两年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六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1.5年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4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1年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3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十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2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六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1个月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三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20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一个月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10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20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7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10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3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7天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2天时间;
✓ 保质期及保存期5天的含1天保质期的:上报时间为保质期剩余1天时间内; 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相关表格记录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收货区主管;配合人:理货员
✓ 工作要求/标准; 收货区主管将临到期、残损商品进行分类并确认,将可以退还供应
商的做退货处理,不能退货的集中分类存放,
申请折价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店长
✓ 工作要求标准:店长确认商品的折价价值,并上报营运总部,对于无法折价的,按
报损处理的;要折价处理的,营运总部利用邮件方式将折价标签寄到门店,门店的
管理层亲自将折价标签贴在商品上后,电脑录入人员进行系统库存调整,集中区域
进行销售。注意标签名称必须与商品相符合。
审批
✓ 责任者
直接责任人:营运总监
配合人:财务部
✓ 工作要求及标准:营运总监对商品折价报损表进行审核,并由财务部经理鉴定, 财务处理
✓ 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店长、财务部;
✓ 相关表格/记录: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4、批准:
各部门必须亲自集中残损商品,填写残损商品登记表。
所有残损商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填单,并将单与商品送交收货部和退货组集中存
放。
半月内全店累计报损金额不超过50元,店长签字报损,报损单必须提交营运总部,超
过50元的,有营运总部审批,审批后报损单要提交总部。
属于员工工作疏忽造成商品残损的,必须赔偿。
超出200元的要请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