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管理制度
总务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均由保管员管理调拨, 对购进的物品, 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 及时分类登记入帐。固定资产与会计科目核对无误后, 按处室登记固定资产帐薄。
2、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设备, 部门保管、财产保管、财务会计必须帐物相符。
3、学校的财产每年清查一次, 办公室、班级、年级组财产要由部门负责人登记保管, 每年核查一次, 做到总帐与科室、年级组、班级财产明细帐相符。
4、教工调离岗位, 学生转学、退学、休学都由当事人办理财产清理手续, 经保管员签字后, 方可办理有关调动、转、退、休学等有关手续, 否则不办理离校手续。
5、加强对各班级和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 自然损坏应及时维修, 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学生损坏桌、凳、门、窗及教学仪器等物品, 照价赔偿。
6、凡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说明原因, 报经校领导批准后, 方可销账, 并报总务处一份计帐。
7、保管员应坚持原则, 忠于职守, 防火、防盗、防霉烂, 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学校财产的能效。
各处、室财产管理制度
1、各处、室按工作需要, 每人配发办公桌一张、椅子一把。集体用暖水瓶两个、盆架一个、脸盆一个、镜子一个、电话机一部、柜、卫生洁具若干等, 统一由处、室、级负责人领取, 并责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丢失和无故损坏者, 由损坏者或处室负责赔偿, 并由处室负责人落实。办公桌、椅由使用者办理领取手续, 调离时退还保管室。各处、室、年级负责人调换后, 由原负责人和新负责人同到保管室办理移交手续。处室位置变动时, 物品随处室变动(镜子除外) 。
2、各处、室、年级组需要的文件柜、档案柜等, 统一由主管校长、由负责人到保管室办理财产领取登记手续。
3、各处、室、年级组公用的电扇、电棒等财产, 由总务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装, 由各处、室、组负责人负责保护。如有丢失或损坏, 各处、室、组负责赔偿或维修。
4、大小会议室所需的桌椅、沙发、暖水瓶等用具, 由办公室造出计划, 经领导审批后, 由办公室主任办理领取手续。办公室主任调离时和新任领导会同到保管室办理移交手续。
教职工个人使用、借用公共财产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 做到物尽其用, 用之长久, 特对教工个人使用学校公共财产做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个人所领用的财产及物品, 都必须设卡、建帐。
二、凡学校工作人员都有保护、维修学校财产的责任和义务, 均不得擅自挪用、转让、毁坏及弃置, 不得化公为私。
三、无论集体和个人使用的财产及物品, 均要精心维护使用, 妥善保存。凡属因公或自然损坏物品, 经领导批准, 以旧换新。否则, 要照价赔偿。
四、凡调出或退休人员, 都要认真清理手续, 若有遗失、损坏, 要作价赔偿, 不清理手续者不办理离校手续。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各班的桌椅、电棒、电扇、电视、监控器、多媒体教学设备等物品由学校统一配发和安装, 并由班主任与总务处办理有关手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对损坏公物的学生, 要责令本人赔偿, 情节严重的, 除赔偿外, 还要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 并作为对班级考核的内容。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 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各班每年配发的卫生工具, 一年后交旧换新。临时安排的劳动任务所需工具, 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 可到保管室办理借用手续。原班主任调离, 要会同新班主任到保管室办理移交手续, 丢失的财产要如数赔偿。
3、各班的门窗、玻璃、黑板和讲桌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 将门窗关好。否则, 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所属班级照价赔偿后(赔偿款交财务室), 学校再进行维修。
教师单身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财产和单身教师的人身安全, 给青年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学习环境,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如下制度。
1、距离学校5公里以上的未婚单身教职工方可申请集体宿舍。
2、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要保持室内外整洁干净,自觉爱护公共财产。
3、为保障人身安全, 任何人不得留宿外来入员。
4、单身教师结婚后, 限一个月内把自己的物品搬离集体宿舍, 不得再占床位。
5、单身宿舍内不准有大声喧哗、唱歌、跳舞等影响他人学习、生活的行为。
6、不准私接电线, 不准使用电炉等一切除照明以外的电器。
住校生入住条件及程序
目前新的学生公寓正在规划之中, 而现有的学生公寓容纳量有限, 不能满足众多同学的住宿要求。为缓解矛盾, 经研究, 特制订有关住宿条件, 凡符合者方可申请住校。
一、条件:
1、本人自愿、家长同意, 能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家庭住址距离学校需5公里以上, 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
3、学习刻苦努力, 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服从学校管理。
二、程序:
符合条件者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同意→主任、校长审批→办理住宿手续→入住
注:1、申请表到班主任处领取。
2、住宿手续在学生公寓值班室办理。
寝室公约
一、住宿生必须服从寝室管理员的管理。
二、按时就寝、起床, 轮流值日, 搞好个人卫生,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注:个人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否则, 管理员有权自行处理) 。
三、不得私自安接任何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电暖器等) 。
四、不准让非寝室人员借宿, 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等, 更不能影响他人休息。自行车不得放在寝室内, 否则, 进行处罚。
五、爱护公共及个人财物, 住室内不准放贵重物品, 寝室无人时, 必须锁好门, 关好窗, 防止被盗。
六、民主选举寝室长, 听从寝室长安排, 搞好团结, 共建文明寝室。
七、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 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 再按校规、校纪给以相应的批评甚至处分。
学生宿舍紧急情况应急方案
一、防范
1、通过报告、演讲、标语、告知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时刻提高警惕, 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
2、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上班无关的事情, 加强登记, 巡查, 做好值班纪录, 做到嘴勤、腿勤、眼勤、手勤。
3、保证安全通道内无障碍物。
4、保证供电线路安全、规范可靠, 照明灯具性能良好, 不准使用照明灯以外的其它任何家用电器。
5、保证消防设备布局合理、器材到位、性能可靠。
6、宿舍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较多现金及贵重物品。
二、应急
1、撤离:发生紧急情况时, 在值班老师〈或寝室长〉的指挥下, 立即有秩序的撤离到安全地带(室外空旷地), 然后通过安全道撤到宿舍区外面。
2、报警:根据发生紧急情况的种类不同, 拨打不同的报警电话, 治安问题拨110, 火警拨119, 医疗问题拨120。
3、灭火:手持灭火器, 对准火源进行灭火, 若不是因电、油等引起的火灾也可用水进行灭火。
4、断电:发生触电现象的,要立即切断电源或使受伤者脱
离电源。
5、抢救:遇到人员伤害情况, 要及时就地或送医院进行抢救, 暂停呼吸的要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呼吸。
6、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 不要惊慌, 不要拥挤。
宿舍值班人员一日准则
一、交班时间及手续:
1、时间:上午8:00-8:30;下午19:00-19:30
2、交班内容: 钥匙、值班室物品、公用物品。
3、检查室内卫生、值班记录及安全状况。
4、检查值班室及学生宿舍内外的财物, 住宿证收发情况。 注:以上未完成并且未做记录可不与接班。
二、值班期间注意事项:
1、把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放在首位。
2、学生出入时要检查证卡, 非住宿生不得进入。
3、家长送物品请在值班室等候。
4、晚自习后要收卡,早上要发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空岗脱岗。
食堂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和健康证明。
2、炊事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努力办好食堂,讲究饭菜营养搭配。
3、降低成本,精打细算,搞好服务。
4、注意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霉变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5、按时开饭,服务态度好,要热情周到,卖饭公道。注意饭菜花样及节假日伙食的改善。
6、接受师生监督,耐心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
7、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学校食堂的财产。
食堂卫生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和质量标准, 不买、不做、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餐厅、操作间保持清洁整齐, 做到地面干净, 墙壁、顶棚无积尘, 炊具清洁, 摆放整齐。
3、食堂餐具要洗干净, 每周消毒一次, 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4、仓库要经常打扫, 保持通风、食品存放要离墙、离地, 更不能与药物、杂物混放在一起。
5、购买食品要干净, 食堂内外经常打扫, 做到无垃圾、无蚊蝇孳生。
6、炊事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工作服要保持干净, 并做到四勤(勤洗换工作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三不穿(回家、外出、去厕所不穿工作服) ,两洗手(工作前、便后都要洗净手)。
7、定期检查身体, 持健康证上岗,发现有传染病者, 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就餐公约
1、学生在食堂就餐必须遵守食堂有关规定。
2、学生应排队购餐,不准插队、代买。
3、食堂文明就餐,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4、学生就餐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厕所卫生公约
1、每天打扫、冲洗、清理, 保持清洁卫生。
2. 做到定期消毒, 达到无蝇无蛆标准。
3. 大小便入池, 不得随地乱扔纸屑、杂物。
4、爱护公共设施, 损坏照价赔偿。
5、要节约用水, 杜绝资源浪费。
自行车管理条例
1、自行车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负责清点、摆放管理好自行车,并对停车场的环境卫生负责。
2、学生凭存车证可将车存放到学生停车场,不得将车放在教师车棚。
3、学生在车场放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地点有序摆放,否则予以批语教育,严重者取消存车资格,直至根据有关校纪规定,给予处分。
4、学生停车落锁,出入凭存车证,未到放学时间取走自行车还必须出具班主任批准的假条。
5、看车时间:上午7:20——12:00
下午1:30——6:30
6、自行车管理费用由校保卫部门根据解放区公安部门的授权,严格解放区车管所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准额外收费;学生按规定时间在停车场存放的自行车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