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开制度
12-05
涡水办„2016‟223号
关于印发《涡阳县水务局“三公开”
制度》的通 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按照县纪委要求,现将《涡阳县水务局“三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涡阳县水务局
2016年1月4日
涡阳县水务局“三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
2、定期公开的内容: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政务公开
1、固定公开的内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
2、定期公开的内容: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上级有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政策、
规定;上级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财务公开
1、日常财务公开。主要指局机关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
2、专项财务公开。主要是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服务代收代结等专项资金(资产)的收支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1、公开栏公开。对固定公开的内容,每年公开一次;对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半年公开一次;对随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2、党内公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下发党组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