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物流行业新政策
各地的物流产业园,物流无水港等建设遍地开花,各地的政府都在加紧对本地的物流产业进行政策支持,看看各地的对物流产业发展有什么措施。
福建:集中财力促外包
当记者就福建资金支持物流业的问题,与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处一位官员进行沟通时,这位官员表示,福建的力度还不算大。该部门负责受理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7月21日,2009年度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示范项目拟扶持名单开始网上公示,同样也是这位官员称,目前这24个示范项目已经拿得了资金。
今年4月,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后不久一个多月,福建迅速动作,启动2009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明确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形成联动发展并取得实效的对接项目及配套服务项目。扶持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每个对接项目的补助额度上限为80万元,对接项目由对接的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共同申报,补助资金由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按各50%的比例分配安排。
应该说,由于物流外包项目情况各异,政府补助的操作难度并不简单,为此福建制订了颇为细致的具体指标。例如每个对接项目的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三个方面来确定:一是制造企业实施物流业务外包的比例、进度和外包量;二是物流企业参与工业企业物流业务流程再造及承接物流业务外包的比例;三是对接项目实际成效(包括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申报时要求提交对接双方共同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制造企业的物流外包计划和方案(包括年物流量、外包环节、品类、比例及进度等)和物流企业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包括实施手段、预计目标及计算方法)。政府同时要求制造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物流业务外包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物流企业实施成功对接并将物流业务逐步或全部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等等。从政府的初衷来说,可谓用心良苦。
在公示的扶持名单中,2/3的项目属于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对接项目。包括东南汽车与八方迅通物流公司的汽车物流对接项目,福建三钢闽光与福州港马尾港的外贸进口铁矿砂对接联运项目等18个,其他的还有福建省物流管理赴香港培训班等6个物流业配套项目和太阳电缆-宁通物流中心、福建鑫展旺化工产品仓储配送中心2个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记者的了解,中央层面从2006开始,财政部就设立有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今年5月26日,新的管理办法取代原暂行办法,并明确将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供销总社等部门明确每年度支持的重点。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体系等项目等方面。
应该说,在上海、山东、浙江等地方出台的落实《规划》实施方案中,都可以找到资金扶持的影子,但当记者就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和项目安排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时,却陷入了无从知晓的境地。看来,物流业要想清清楚楚拿到扶持资金,还需要花费不少的工夫! 为物流业投融资开药方
9月1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完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配套政策措施关于投融资的10条建议,具体如下:
一、把物流业作为投融资政策支持的重点产业。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放宽物流企业贷款融资条件,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时,允许物流企业将融资费用全部列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二、减轻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的投融资压力。对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予以必要的融资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等方式加以解决。可以考虑设立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参与符合发展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租赁给物流企业经营,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
三、支持物流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和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针对物流企业车辆设施与装卸设备更新改造、大型专业物流设备引进和IT 系统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各级地方政府要予以重点项目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
四、拓宽物流企业网络建设的投融资渠道。要通过安排政府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的方式,积极支持物流企业进行网络建设,尤其是面向农村的物流网络建设。
五、建立支持物流企业贷款的专业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凭借其公信力和中立性,联合有实力的企业,建立面向物流企业的专业担保机构。采用“贷款平台+担保平台+群众组织”的模式,形成行业“互保”、“联保”机制。
六、开展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物流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配合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投资于符合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已经发育成熟、但暂时还不能上市的物流企业,以及企业重组、并购等资金需求。
七、为物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其他融资创造方便条件。
八、加强物流行业信用评级工作。
九、完善有利于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上创新和探索,支持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特别是A 级物流企业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
十、探讨建立“中国物流银行”。
各省市大打“基地战略”牌
作为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九大重点工程之一,物流基地(园区)建设得到的关注和重视显然不止1/9。在各地方落实规划的文件中,积极推动物流基地建设一般都会占据相当篇幅,对于大部分地方政府部门来说,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很容易成为他们首选的“抓手”。
江苏:重点物流基地达50个
江苏省在实施《规划》时,对四大物流区域空间布局进行了明确。宁镇扬物流区域,以重化工、汽车制造、电子等基础产业为主;苏锡常物流区域,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通盐泰物流区域,以新能源、石化、造船、纺织、医药、海洋产业为主;徐连淮宿物流区域,重点发展资源加工、重型装备制造、煤炭、石油化工和医药产业。 南京、苏锡常物流枢纽城市群、南通、徐州、连云港被列为江苏的5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其中南京的定位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江苏将重点物流基地(园区)分为5大类型:临港物流基地包括了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太仓港物流园区等14家,综合性物流基地包括南京丁家庄物流基地、泰州市城北物流园区等9家;专业化物流基地包括了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物流基地、扬州长江石化物流中心、湖塘纺织物流园等11个;商贸物流基地包括南京幕燕金属物流中心等7个;保税物流基地包括了苏州物流中心、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无锡高新物流中心等9家。简单地合计,这个重点物流基地的名单达到50个之多。
重庆:拟订“三基地四港区”规划
作为对接《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措施,重庆市在8月底公布了“三基地四港区”规划。“三基地”包括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铁路物流基地、江北国际机场航空物流基地、巴南区公路物流基地(规划中)。其中,团结村集装箱中心站是全国18个铁路集装箱节点之一。“四港区”则是结合长江水运资源和国家批准的内陆唯一保税港区优势,规划布局的寸滩港港区、果园港港区、东港港区和黄谦港港区4个水运物流枢纽。前三个已开工建设。这些项目计划在2020年全部投用,通达建成后,货物可通过铁路、水运、航空、公路快速周转,重庆的物流业将全面进入多式联运时代。
浙江:7个物流基地获批
浙江省评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在2008年已经开始,《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公布之后,浙江省交通厅推动这两项工作的步伐加快了。 2009年4月30日,浙江省明确提出重点扶持12个交通重点物流基地和19个列入(交通)厅资金补助的市重点物流基地,争取完成22亿元年度物流发展投入;重点扶持12家交通物流龙头企业和19个列入厅资金补助的市交通物流龙头企业,争取完成5.5亿元年度物流发展投入。
记者在9月初联系浙江省运管局了解到,12个候选交通重点物流基地,目前已经批了7个,包括宁波空港物流园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嘉兴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衢州综合物流园区、绍兴中国轻纺城现代物流基地、金华国际物流园区,并不再原候选名单中的德清临杭物流园区,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在8月11日入列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名单。而据运管局网站公布的资料,截至2009年6月底,列入省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完成投资8.9亿元,市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完成投资 4.1亿元,农村货运站完成投资8802万元。
河北:空间布局走差异化发展
河北在落实〈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中,将重点推进三类物流集聚区建设:一是交通枢纽型物流集聚区。包括海港物流集聚区、内陆港物流集聚区、空港物流集聚区。二是产业基地型物流集聚区。包括钢铁产业物流集聚区、装备制造产业物流集聚区、医药产业物流集聚区。三是商贸集散型物流集聚区,包括城市仓储配送物流集聚区和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集聚区。
山东:物流用地归工业、仓储用地
山东明确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对列入省重点规划的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新增用地,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鼓励在原市区内的物流企业到城郊结合部建设物流中心,对市区内土地实行置换,原划拨土地由政府按土地利用规定处置,并给予企业适当补偿,扶持新建物流中心。
规定动作不可少自选动作见功力
在已经公布贯彻《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地方政府中,上海和湖北提出的政策措施,颇为全面也最有代表性。
因地制宜地提出本地物流业发展的目标,是各地实施方案比不可少的一项内。上海表示,到2011年,要确立并巩固物流业作为上海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基本建成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和亚太物流中心之一。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本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湖北给自己的定位则是,到2011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物流网络,构建中部物流区域、南北物流通道、长江物流通道的支撑平台。3年间,全省物流增加值年均增长12%,物流总费用占GDP 的比率年均降低0.2个百分点。
谁都管的事,最终往往是谁也不管。中国物流业要想避免走进这样的怪圈,落实牵头负责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两地的提出的政策措施,均将加强组织和协调放在第一条的位置。上海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总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以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湖北则是成立落实物流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工作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集中研究解决区域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点物流园区和项目的建设。
对在国家层面已基本形成共识的、推动物流业发展的政策,从地方执行和操作上进一步予以明确,甚至说先行突破,也是各地实施方案的看点之一。例如税收问题,上海表示要扩大物流企业差额征收营业税试点范围,落实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航运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的营业税免征政策,同时按照规定开展物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
务企业认定,实施相关税收优惠。针对土地问题,湖北则表示对符合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向物流业倾斜,比照工业用地价格和程序依法保障物流用地。对交通管理上的问题,上海提出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物流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停靠、装卸、配送的方案,适度调整通行限制政策,地方范围内解决个体特办的问题。
除了“规定动作”,真正能够体现各地政府对本地物流业的特点认识和方向判断的,还是在一些“自选动作”上。对比上海、湖北的《方案》,两者都提出了物流业发展的8大任务,但侧重已有所不同。
上海的任务是推动物流市场需求社会化、物流服务专业化、促进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提升中小物流企业能级能级、推动物流重点领域发展、完善物流业发展区域布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与协调、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完善物流标准化体系、促进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湖北的8项主要任务是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有效衔接、积极教育物流市场主体、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加快保税物流的发展、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完美物流标准化体系、推广现代物流新技术应用。而同样是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一项,就更加具有地方特色。(文中表格内容详见本报2009 年9月11日第四版)
深圳:资金扶持不惧加码
在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深圳市的步子走的不仅大,而且早。根据记者的了解,2008年,深圳制订了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和航空业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到2009年的4月,这两项政策已经实质性惠及物流业。从2009年3月30日开始,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企业就可以办理总部企业认定和资助申报,4月8日,东海航空有限公司就拿到新开货运航线财政奖励资金共703.4万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帮助企业“渡难关、保份额、促发展”,深圳的各项扶持政策开始加大力度、相关规定也日渐完备。
7月23日,深圳公布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奖励3种方式,分别占专项资金总量的50%、20%和 30%。为体现重点扶持的原则,对重点物流企业的资助占专项资金总量的65%以上。为了解重点物流企业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深圳市交通局物流处产业组的工作人员,重点物流企业共认定了5批,每批有效期三年,目前仍在期内企业有39家。2009年2月刚认定了一批,因此年内没有计划进行新的认定。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的重点物流企业至少可以得到这些扶持:对初次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和采购中心等物流设施,且实际投资额已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设立重点物流企业服务创新奖,每年奖励1至2家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设立物流技术促进奖,每年奖励1至2家,每家奖励50万元。
除了资助企业,深圳另一条资助路径是重点项目认定。6月25日,深圳市开始开展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工作,据深圳交通局物流处园区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9个物流中心(园区)类项目经通过专家的审定,待市政府批后,便可以对外公布。这位工作人员称具体的支持政策还不能确定。实际上,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重点项目的扶持方式可见一斑。例如物流园区内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每个园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控制在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40%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还有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流方面的专项规划、环评、可研、立项等项目补助。
一个月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又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告经市政
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为期一年的现代物流、航空运输、港口航运三大板块 14条专项资金措施,将今年物流行业扶持资金总额由预算2亿元增至3亿元。对重点物流企业的资金贴息额度再度提高,最高贴息额度可达500万元,对航空运输、港口航运版块的扶持更进一步加大。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深圳市率先对到内地和境外布设物流网络的物流企业奖励,每个分支机构奖励5万元;引导物流行业整合优化,加快兼并重组,对完成兼并重组物流企业、兼并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并绝对控股的现代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尽管公布在8月底,但14 条新措施自5月1日起即实施,这也意味着更多进入扶持范围的深圳物流企业,将在年内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对航空水路运输扶持也不少
在航空运输和港口航运方面,专项扶持措施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深圳航空业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励期内,开通的国际货运航线在考核期内承运出港货物均给予奖励;在深圳机场旅客运输量排名前5名且增长率不低于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增长率的航空公司,分别给予4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对航运排名第50至1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资助。对水路运输企业的深圳籍集装箱船及多用途船舶按照总吨位给予每吨1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新增地区配送中心和货代地区总部分别给予最高限额为4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财政资助;对沿海内支线经营人、外贸驳船航线经营人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第10至1的,奖励60万元至160万元不等;两岸直航班轮航线视为内贸班轮航线,对每条新增深圳港两岸直航班轮航线给予最高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有效期至明年4月30日
深圳市物流办介绍,金融危机给物流业带来极大冲击,上半年深圳港货物吞吐量同比下降16.85%,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20.65%,道路集装箱拖车业务量下降 27%,海关监管及保税仓业务下降31%,货代、配送、快递等上下游产业也因此货流量锐减。出台物流企业扶持政策,就是为协助物流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率先脱困、站稳脚跟。上述措施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明年4月30日。在此期间这些措施与其它已有政策有冲突的,依照本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