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征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用地单位: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xx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xxxx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
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地[2012]xx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x国土资[2010]xxx号)文件精神,在xx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xx村,总面积为xxx公顷,农用地xxx公顷,
未利用地xxx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xx加工设施、xx设施、原料堆场、临
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2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
月xx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
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
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
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
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
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xxxx元,青苗补
偿费一次性xxx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额为xxxx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
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
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元)给付xx
镇财政所(账号:xxxx),镇财政所根据村上报的被征用农户土
地补偿费用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
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
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4、临时用地需要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按照x政
[2011]x号文件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5、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6、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
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
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
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7、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xxx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临时用地经xx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生效。
八、其它。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院墙内的杂活,需要从社会上用工的,由xx镇政府出面和甲方协商,应优先考虑。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xx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见证单位(公章)
见证单位代表:
xxxx年xx月xxx日篇二:临时征地协议
临时征地协议
因四川武通路桥工程局成武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以下简称“乙方”)修建成武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征用槐树下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所管辖的耕地,用于修建施工便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临时征地位于s205省道旁。
2、乙方征用甲方的耕地时间为3年,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0日;
3、乙方按每亩15000亩/元的价格支付给乙方征地费用,花椒树按80元/颗;
4、乙方在临时征地范围内施工时,如遇村民阻挠,甲方必须予以协调解决,如甲方不予以解决,将视为甲方违约;
5、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如违反必须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在上述第2条款中规定的终止时间之后自动失效,在此之前,任意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之前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书;
7、乙方用完耕地后,对耕地进行恢复还原;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 年 月 日日篇三:临时征地协议书
临时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实地考察协商,甲方决定向乙方临时租赁原九龙峡化工厂,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征用地的位置
乙方临时租赁原九龙峡化工厂
二、 征用期限
租赁临时用地期限为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根据实际需要,确需缩短或延长租赁期限。
三、征地费用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场地租赁费壹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
甲乙双方按照共同确定的征地费用,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该费用是乙方租赁的全部费用。
四、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指定、认可的范围内临时占用土地,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租赁费用。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使用,如搭建临时厂房、安装机械设备、铺设便道及硬化场地等,乙方不得以
任何理由对甲方的行为进行干涉。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施工结束后,所有由甲方投入的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房屋建筑等财务由甲方自行处理。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征用地使用权归甲方使用。乙方负责甲方因在土地使用期间引起的与周边群众或单位发生的纠纷的协调,应积极为甲方创造一切便利的条件,决不允许上门滋事、无理取闹、干扰甲方正常施工和生活秩序等现象。
2、在征用期内,乙方负责协调道路及便道为甲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或截留甲方所有过往车辆及行人。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用,
3、在甲方施工结束后,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机械设备物资顺利拆除并撤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阻拦索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乙方做好村民禁止私自进入料场及施工现场的工作,如擅自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将地面上的附属物清理完毕。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单方终止合同,如有发生,乙方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必须在甲乙双方指定、认可的范围内临时占用土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