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
2004年第4期贵州民族研究No14,2004 (Vol1241General1No.100)(第24卷总第100期)GuizhouEthnicStudies
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贵州・贵阳 550001)
摘 要:,从民族学、文化学、体育学等多学科角度,采用文
献法、调查法、逻辑方法展开了研究。得出:“所谓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民族发展历程中,本民族原创或虽从其他民族文化中引入,但已经历了明显的文化改造、已与本民族文化充分融合、并流传已久的,以身体活动为形式,以追求身心与精神健康为目的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意识、客观意识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定义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4)04-117-005
TheResearchontheClearDefinitionofChineseMinorities’
TraditionalPhysicalCultures
FENGSheng2gang
(SchoolofPhysicalEducationandScience,Guiyang,Guizhou 550001,China)
Abstract:InordertocleardefineChineseMinorities’TraditionalPhysicalCultures,usingthe
bibliography,investigationandlogicalmethodtoresearch,formmulti-subjectangles,suchasthesubjectsofnationcultureandphysicaleducation.AuthorconcludethatChineseMinorities’TraditionalPhysicalCulturesaretocreatetheirownoriginalculturesorinhaleothersduringthelongperiodsofnations’development.However,theyhaveobviouslyexperiencedtheculturaltransformation,fullysyncretizedwithowncultures,andhandeddown.Theyshowthesebehav2ioralpatternsthataresubjectiveconsciousness,objectiveconsciousnessandconsciousnessinthewayofphysicalbehaviorandtheactionstopursuethephysicalandmentalhealth.
Keywords:Minorities;traditionalphysicalcultures;definitions
一、引 言
收稿日期:2004-09-20。
),男,土家族,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主要从事[作者] 冯胜刚(1949—
文化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的教学与研究,本文系2004年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子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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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4期 贵州民族研究[季刊] 2004年12月版 我国是一个由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多民族国家。55个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背景下,都分别具有自己的民族演进历史,因而也都具有了各自独特的民族文化。在这些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中,无一例外地都各自包含着丰富的体育文化。这就决定了源自于55个民族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然内容十分丰富、形式十分多样1991年出版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就有676个之多。,还有较多的项目,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被收入。显然,,是民族学、文化学、体育学等多学科研究中,,理论体系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不仅如此,、创新和发展的工作中,?它的判别标准是什么?比?正是这些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不仅使我们,而且使选择的具体工作措施的效益较低。如导致了在我国以往,尤其是在历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出现了引发各种矛盾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舞蹈化倾向,使工作一定程度地偏离了体育方向、降低了体育效益。于是这就决定了正确地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仅是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而且是一个不断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的实践问题。在过去的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不少学者和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都对以上问题进行过研究和探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迄今为止,仍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鉴于以上原因,笔者在承担贵州省2004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继承创新与服务于贵州现代化进程的研究”中,将此课题作为了一个重要的子课题,并从多学科的角度,运用文献法、调查法、逻辑方法对其展开了研究。
二、本论
普通逻辑的原理告诉我们:“给概念下定义就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并把这一类
[1](P42)事物同别的事物区别开来。”显然,要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须首先紧紧抓住
其本质、准确表达和描述其内涵,并通过分析、把握其主要特征而正确界定其外延,才能较为明确和完整地揭示其本质属性,并昭示其特征。
11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文化”本质所要定义的概念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按汉语的用语习惯,显然在概念的语词结构中,前面部分都是通过多次限制,而以逐步缩小的方式,表述被定义概念的外延,而最后的“文化”一词,才是对其本质属性的表达。所以,从概念的语言结构特征,我们就可以发现被定义概念的内涵是“文化”。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定义“文化”。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和我国古代与武功相对应的、表示了“文治教化”含义的“文化”一词并不相同[2](P227),它是我们既十分熟悉,而又有多种不同理解与表述方式、其内涵十分丰富和复杂的一个科学概念。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在逐步将人从“以神为本”,忽略人性与人的需求的中世纪黑暗中解放出来的同时,较为全面地开始了对人的研究。这种对人的研究,较大规模地启动了对表现人的根本属性、显示人与动物之间根本差异的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问题的研究。虽然经历了数百年的不断探索,国际国内的此类研究都取得了众多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切入文化问题研究的学者们,原有的学科基础、切入的角度与研究方法及研究目标上的差异,使得在文化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众多的流派,就是在如何定义文化这一概念上,也众说纷纭。据统计,国内外对“文化”概念的定义,至少有260多种。在我们比较这些互不相同的定义后,我们发现虽然存在着多种分歧,主要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在将人类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视作文化的主要内容上,却较为统一。笔者认为,这些统一的内容正是文化的最根本的内容,是文化的最根本的属性。而在过去的文化研究中,有争议的将经人类的劳动而产生的物质产品归入文化,将文明与文化等同的倾向,正是导致难于给文・118・
冯胜刚: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
化下出贴切定义的重要原因之一。
鉴于上述,笔者认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本质,就是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其传统的体育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思维方式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的总和。从大文化的角度来说,思维方式,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的标志———意识活动,而这种意识活动包括了两个部分,(意识),另一个是客观精神(意识)[3](P344)、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民族情感、。度上的非知识性特征,主要反映的是人的精神、情感征。其主要作用在于决定人的主体态度,。是文化构成中的最重要的、,“核心层次文化”。客观意识是主要包括了人对自然,及由这些认识所构成的一切理论;也包、技术、技巧和方法;还包括了运用上述理论与知识,并受制于,组织结构、社会制度等。这些文化因子的共性之一是以客观存在为对象,包括了人脑对这种客观存在的正确或不正确的反映,具有明显的知识、能力、理论、方法的理性特征。其主要作用在于决定和影响着人类文化活动、文化行为的水平与效果。因而也称之为“中间层次文化”。而所谓外层次文化,就是人类有意识的行为方式,是人类在自己的包括了核心层次文化、中间层次文化的主观和客观“意识”的深刻影响和支配下,产生的外显的、具体的行为活动,显然外层次文化并不包括人类无意识的本能活动。
21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体育性特征上述只论及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本质是“文化”,并分析了文化的结构与内容。然而,整个文化是由人类的全部思维方式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所构成的一个庞大系统,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人类的大文化系统,又是由若干涉及人类不同生活领域的文化子系统所构成。所以,为清楚地标识和能够更准确地定义,必须强调,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只是这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涉及体育领域的子系统文化,其主要的文化个性之一是具有鲜明的体育性,并主要以此将其与其它子系统文化区别开来。
什么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体育性呢?前述关于文化层次结构的分析已经述及,在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的核心层次文化、中间层次文化和外层次文化中,核心层次文化因子决定了文化的基本形式和性质,而中间层次文化主要决定了文化的发展水平与运行效果。所以,正确认识其体育性,必须将目光投向构成核心层次文化的各种文化因子。在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核心层次文化的考察中,我们不仅发现其内涵十分丰富,具有诸如精神状态、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民族情感、宗教情结等诸多文化因子,而且这些文化因子都在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发展历程中,程度不同地影响和决定着其本质和形式。但是,当我们着重考察这一子系统文化与其它子系统文化之间的差别时,考察其独具的个性特征时,我们发现导致它与其它子系统文化、尤其是与相邻子系统文化之间发生差异的文化因子,主要是其价值系统。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系统,正如其它文化形态的价值系统一样,价值目标是多样的、内涵也是丰富的,这就决定了在这一子系统文化的价值系统中,某些内容会与相邻的子系统文化发生重合,因而这些重合部分虽然也一定程度地表达了它的体育性特征,但并不是导致差异的主要原因。比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舞蹈一样,都在通过身体活动方式,而追求着提高民族认同感,追求着提高个体对本民族构成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都在追求着快乐、追求着精神的升华和美的享受等。因而,导致差异的是在其价值追求中,即使与传统舞蹈这种相近的子系统文化之间也存在着的巨大差别,这就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以促进人的身、心和精神的全面健康为主要的追求目标[4](P10—13)。正是这一目标,不仅决定这一文化必须以身体活动为形式,而且规定了这种身体活动方式必须具有如下特征:既因为有趣,所以能充分调动人的情感活动、强化人的心理活动过程;又因为具有较为强烈的、总量较大、持续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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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4期 贵州民族研究[季刊] 2004年12月版时间的对身体的刺激,所以能从生物学特征上强化人的生命活动过程。综上所述,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体育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通过身体活动方式,追求人的身、心和精神的全面健康。
31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民族性和传统性界定在由56个民族所构成的中华民族的演进发展史中,漫长的时间因素和辽阔的空间因素,,使得不同民族之间,在保有自己独特的民族个性的同时,又有了在经济重要影响,民族融合由来已久。,在中华民族内的各民族之间广泛共存,比如中华武术等。,,在工业革命兴起以来的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中,,包括体育文,于是使得源自于多个国家、、一定范围地存在于我国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之中。。
,,主要是指一个民族所特有的某些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具有某种倾向性的文化心理素质和文化特征。导致这种民族性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民族的众多个体间的共同的历史渊源,共同承接着的某些大体一致的文化积淀,共同的生存生活的历程。正是这种文化的民族性,把同一民族中的众多个体凝聚成一个整体,使任何一个民族都会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性格和社会心理意识,独特的行为习惯,并实证着这个民族的存在。所谓“传统”,往往是指具有世代相传特征、并具有特点的社会文化因素。由此得来,我们所要定义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指的就是那些分别在我国某一少数民族的历史演进中,存在了较长的时间范围,因而浸透了该民族文化的丰富营养、携带了大量的该民族文化信息的体育项目。它既包括了这些少数民族原创、并在本民族中已有较长时间的流传历史的体育项目,又包括了虽然源自其他民族,但在传入某一少数民族后,与传入民族的文化底蕴充分融合,并已经具有了相当长的流传历史的体育项目。同时,也说明这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并不包括那些虽然是本民族独创,因而具有一定的民族性,但在本民族中流传时间并不长,并不具有传统性特征的体育项目;也不包括那些从其他民族引入,在本民族中流传时间不长,也并未与本民族的文化发生较好的结合,从而既不具备传入民族的民族性,又不具备传统性的体育项目。
41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在前述关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本质、主要特征和外延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定义:“所谓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中国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民族发展历程中,本民族原创或虽从其他民族文化中引入,但已经历了明显的文化改造、已与本民族文化充分融合、并流传已久的,以身体活动为形式,以追求身心与精神健康为目的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意识、客观意识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这一定义中关于本质属性的描述为“……主观意识、客观意识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正好将被定义概念的文化本质完整地表达出来;而定义中“……以身体活动为形式,以追求身心和精神健康为目的的活动中……”的外延限定,清晰地标示了被定义概念的体育性特征,将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限定为“体育”这种文化现象,使其与其它任何一种子系统文化区别开来;定义中的“中国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民族发展历程中,本民族原创或虽从其他民族文化中引入,但已经历了明显的文化改造、已与本民族文化充分融合、并流传已久,……”的外延限制,又使被定义概念从体育文化的较大的范畴中,被限定为仅仅具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特色的那一部分,于是比较准确地表达了被定义概念的民族性和传统性特征。因而,应当认为本定义是准确的、科学的。
三、结束语
在促进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断继承、创新和发展的工作中,严格说来,最为欠缺的不是热情、不是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而是缺乏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客观的、准确的认识。为既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不断发展、又充分利用其为我国的不断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服务,学术界必须加强对・120・
冯胜刚: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本身及其赖以存在的社会文化环境与条件之间的具体关系的深入研究,以便找到科学、合理、有效的工作措施。本题研究得出的关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正如列宁所说:“所有的定义都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充分发展的现象的各方面联
[5](P808)系”,所以本定义也只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具有意义。但是,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本质属性,并通过对其民族性、传统性、,清晰而较为恰当地划出了其外延,传统体育文化,。20来年困扰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舞蹈化倾向,、有效发展,所以也具有了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知道,由于社会,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直到今天,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虽然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仍还不足以使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全面地、完整地从与其他子系统文化的共生状态中
[6](P83)独立出来。在这些少数民族的生活中,在没有为实现某种目的而“人为造设”的条件下,这些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总是与其他文化形态处于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状态,而作为民俗活动的内容之一存在着。因而,这些民俗活动中的身体活动方式,往往具有多重价值追求,具有多种文化形态的特征。于是在宗教人士和宗教学者看来,它是宗教活动;在舞蹈家看来,它是舞蹈活动;而在体育学者眼里,它却是一种重要的传统体育。正是这一特征,决定了在我们面对这些传统的身体活动方式的时候,如果强调其舞蹈价值目标的追求,它自然就会主要表现为传统舞蹈,甚至排除其他文化特色而最终演化为单纯的舞蹈活动;如果我们强调其体育价值目标的追求,它也自然就会主要表现为传统体育,甚至也会最终演化为单纯的体育活动。这就提示了我们,为促进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继承、创新和发展,我们必须在组织、引导、促进这些活动的工作中,紧紧抓住本定义所显示的:通过身体活动方式而促进人的身、心与精神健康的价值目标追求。不仅以此作为判定其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还是少数民族传统舞蹈或是其他文化形态,而且以此作为指导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断发展的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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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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