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411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
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本条规定了第4章墙体节能工程的适用范围。每个有实际技术要求的章节,通常均在其第
一条列明了目前所有的节能做法。除了所列举的板材、浆料、块材、构件外,采用其他节能材料的墙体也应遵照执行。
【4.1.2】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规定墙体节能验收的程序性要求。分为2种情况:
一般情况是墙体节能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对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相关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子分部工程验收。大多数墙体节能工程都是在主体结构内侧或外侧表面做保温层,故属于这种情况。
另一种是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如现浇夹心复合保温墙板等,对此无法分别验收,只能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验收时结构部分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规范要求,而节能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1.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久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是由供应方配套提供。对于其生产过程中采
用的材料、工艺难以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耐久性在短期内更是难以判断,因此主要依靠厂方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加以证实。
型式检验报告本应包含耐久性能检验,但是由于该项检验较复杂,现实中有部分不规范的
型式检验报告未做该项检验。故本条规定型式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耐候性检验。当供应方不能提供耐久性检验参数时,应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予以补做。
【4.1.4】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1.4 条列出墙体节能工程通常应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队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加以补充。
需要注意,本条要求隐蔽工程验收不仅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为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记录隐蔽工程的真实情况。对于“必要”二字,可理解为有隐蔽工程全貌和代表性的局部(部位)照片。其分辨率以能够表到清楚受检部位的情况为准。照片应作为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与文字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储存介质可自定。
【4.1.5】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保温材料容易在施工过程中受潮,导致保温性能下降,严重时墙体内部还会出结露、发霉。本条要求在施工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4.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1.6 节能分项工程划分的方法和应遵守的原则已由规范3.4.1条规定。如果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出现需要划分检验批的情况时,可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本条规定的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保持一致。
应注意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地划分并非是唯一或绝对的。当遇到特殊情况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另行划分。
4.2 主控项目
【4.2.1】 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
批进行核查。
对墙体节能材料的基本规定。要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随意改变和替代。在材料进
场时通过目视和尺量、称重等方法检查,并对其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检查数量为每种材料、构件按进场批次每批次随机抽取3个试样或3次进行检查。当能够证实多次进场的同种材料属于同一生产批次时,可按该材料的出厂检验批次和抽样数量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扩大抽查数量,最终确定该批材料、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强制性条文。材料的热工性能和燃烧性能是否满足本条文规定,主要依靠对各种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和进场复验。对有进场复验规定的要核查进场复验报告。本条中除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均应进行进场复验,故均应核查复验报告。对材料燃烧性能则应该核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新材料,应检查是否通过技术鉴定,其热工性能和燃烧性能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4.2.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4.2.3 本条列出墙体节能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复验的具体要求。复验的试验方法应遵照相应产品的试验方法标准。复验指标是否合格应依据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判定。复验抽样频率按照2万平方米区分。2万平方米以下为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不考虑规格)至少抽样复验三次,2万平方米以上则加倍。不同厂家、不同种类(品种)的材料均应分别抽样进行复验。所谓种类,是指材质或材料品种。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由具备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根据建设部141号令第12条规定,见证取样试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4.2.4】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类粘接材料抽样检验应不少于1次。
本条所要求进行的冻融试验不是进场复验,是指由材料生产、供应方委托送检的试验。这些试验应按照有关产品标准进行,其结果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冻融试验可由生产或供应方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具备产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试验并提供报告。
【4.2.5】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墙体基层表面处理对于保证安全和节能效果很重要,属于隐蔽工程,施工中容易被忽略,事后无法检查。本条强调对基层表面进行的处理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以满足保温层施工工艺的需要。并规定施工中应全数检查,验收时则应核查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6】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除面层外,墙体节能各层构造做法均为隐蔽工程,完工后难以检查。本条给出了施工过程中实体检查和验收时资料核查两种检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对于隐蔽工程应该随做随验,并做好记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检验批验收时则应该核查这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预埋或后置锚件固定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强制性条文。对墙体节能工程施工提出4款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关系安全和节能效果,十分重要。条文涉及多种检验方法。所说粘贴强度和锚固拉拔力试验,当施工企业试验室有能力时可由施工企业试验室承担,也可委托给具体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也可选择现行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荐的相关试验方法。
【4.2.8】 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验收符合本规范第4.2.2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除了保温 材料本身质量外,容易出现的
主要问题保温板移位的问题。故本条要求施工单位安装保温板时应做到位置正确、接缝严密,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并设专人照看,以保证保温板不移位、变形、损失。
【4.2.9】 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制作同条件试块不少于3组。
外墙保温层采用保温浆料做法时,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所限,保温浆料的配制与施工质量不易控制。为了检验浆料保温层的实际保温效果,本条规定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以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等参数。保温浆料同条件试块试验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4.2.10】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整平、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施工的要求。
2 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应的防水措施。
4 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0 本条是对墙体节能工程的各类饰面层施工质量的规定。除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外,本条提出了4项要求。提出这些要求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外墙外保温出现安全问题和保温效果失效。
●第2款提出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的要求,是鉴于目前许多外墙外保温工程经常采用饰面砖饰面,而考虑到外墙外保温工程中的保温层强度一般较低,如果表面粘贴较重的饰面砖,使用年限较长后容易变形脱落,故本规范建议不宜采用。当一定要采用时,则规定必须有保证保温层与饰面砖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措施。
●第3款提出不应渗漏的要求,是保证保温效果的重要规定。特别对外墙保温工作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特别规定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应的防水措施,以防水保温层浸水失效。如果涉及无此要求,应提出洽商解决。
【4.2.11】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每楼层每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4.2.11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通常设计均要求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由于其灰缝饱满度与气密性对节能效果有一定影响,故对于保温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的要求应严于普通灰缝。本规范要求水平灰缝饱满度不低于90% ,竖直灰缝不低于80% ,相当于对小砌块的要求,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灰缝砂浆饱满度的检查采用百格网。
【4.2.12】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装性能的检验;
2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 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 查;其他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块
(处)。
4.2.12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组成保温墙体,具体施工进度快、产品质量稳定、保温效果可靠等优点。但是组装过程容易出现连接、渗漏等问题。为此本条规定首先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证明预制保温墙板产品及其安装性能合格,包括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等均应合格,其次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墙板的板缝、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与设计一致。检查安装好的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可采用现场淋水试验的方法,对墙体板缝部位连续淋水一小时不渗漏为合格。
【4.2.13】 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处。
墙体内隔汽层的作用,主要为防止空气中的水分进入保温层造成保温效果下降,进而形
成结露等问题。本条针对隔汽层容易出现的破损、透气等问题,规定隔汽层设置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4.2.14】 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门窗洞口侧面是指窗洞口与外墙面垂直的4个小面。这些部为容易出现热桥或保温层缺
陷。对于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的上述部位,以及凸窗外凸部分的四周墙侧面和地面,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当设计对上述部位提出要求时,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建设或监理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应采取处理措施。
【4.2.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不少于5处。
本条对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墙热桥部位提出处理要求。这些地区外墙的热桥,
对于墙体总体保温效果影响较大。故要求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当缺少设计要求时,应提出办理洽商,或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完工后采用热工成像设备进行扫描检查,可以辅助了解其处理措施是否有效。本条为主控项目,与4.3.3条列为一般项目的非严寒、寒冷地区的要求在严格程度上有区别。
【4.3.1】 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在出厂运输和装卸过程中,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棱角、表面等容易损坏,其包装容易破损,这些都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材料和构件的性能。如:包装破损后材料受潮,构件运输中出现裂缝等,这类现象应该引起重视。本条针对这种情况做出规定: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节能保温材料和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并符合设计要求和材料产品标准的规定。
【4.3.2】 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表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4.3.3】 设置空调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不少于5处。
本条所指外墙附墙或挑出的各种部件,均是容易产生冷桥的部位,对于墙体总体保温效果
有一定影响。这些部位或构件均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源或节能保温措施。当缺少设计要求时,应提出办理洽商,或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完工后采用热工成像设备进行扫描检查,可以辅助了解其处理措施是否有效。
【4.3.4】 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
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从施工工艺角度看,除配制外,保温浆料的抹灰与普通饰抹灰基本相同。保温浆料层的
施工,包括对基层和面层的要求,对接茬的要求,对分层厚度和压实的要求等,均应按照抹灰工艺执行。
【4.3.5】 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保温材料接缝的方法,各地不同。单是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则是共同的要求。平整指表
面平整,厚度均匀;严密指挤紧不留空隙。至于板材缝隙是否粘结应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
【4.3.6】 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
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从施工工艺角度看,除配制外,保温浆料的抹灰与普通饰抹灰基本相同。保温浆料层的施
工,包括对基层和面层的要求,对接茬的要求,对分层厚度和压实的要求等,均应按照抹灰工艺执行。
【4.3.7】 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
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查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本条主要针对容易碰撞、破损的保温层特殊部位要求采取加强措施,防止被损坏。具体防
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通常由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4.3.8】 采用现场喷涂或模版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
间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有机类保温材料的陈化,也称“熟化”,是该种材料的一个特点。由于有机类保温材料的
体积需经过一定时间才趋于稳定,故本条提出了对材料陈化时间的要求。其具体陈化时间可根据不同有机类保温材料的产品说明书确定。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1.1】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
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实体检测,是验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围护结构对于建筑节能意义重大,虽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多种质量控制手段,但是其节
能效果到底如何仍难确定。
受到检测条件、检测费用和检测周期的制约,对墙体等进行传热系数检测难以广泛推广; 规定了建筑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项目为外墙节能构造和。
【14.1.2】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c。其检测目的是:
1 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1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由2种以上节
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 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均应抽查不少于3樘。
规定了现场实体检验的抽样数量。
给出了确定抽样数量的方法:
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不能低于„„):
在本规范规定的是最低数量。
【14.1.5】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
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规定了承担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任务的实施单位:
有资质的检测单位
施工单位(可以由施工单位检验是因为„„)
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应见证抽样。
规定了委托方为建设单位;
规定了承担外窗实体检验任务的实施单位—有资质的检测单位;
委托合同应包括:
检测方法
抽样数量
检测部位
合格判定标准
【14.1.8】 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
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
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当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说明节能工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为了得出更为真实可靠的结论,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再次检验;
为了增加抽样的代表性,应扩大一倍数量再次抽样;
再次检验只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检验;
如果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则应给出“不符合要求”的结论;
采取弥补、修理或消除措施后,须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附录c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
检验方法
【C.0.1】 本方法适用于检验外墙有保温层的节能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给出本方法的适用范围;
当对围护结构中墙体之外的部位(如屋面、地面等)进行节能构造检验时,不可以参照附
录规定进行。
【C.0.2】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 给出采用本方法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时间,即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
进行。
【C.0.3】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和数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取样部位应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2 取样位置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取
样位置必须确保钻芯操作安全,且应方便操作。
3 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
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C.0.4】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
外墙节能构造的钻芯检验为见证检验;
见证人员为监理或建设单位人员。
【C.0.5】 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可采用空心钻头,从保温层一侧钻取直径70mm的芯样。钻取
芯样深度为钻透保温层达到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必要时也可钻透墙体。
当外墙表层坚硬不易钻透时,也可局部剔除坚硬面层后钻取芯样。但钻芯后应恢复剔除
前原有外墙的表面装饰层。
【C.0.6】 钻取芯样时应尽量避免冷却水流入墙体内及污染墙面。从空心钻头中取出芯样时应
谨慎操作,以保持芯样完整。当芯样严重破损难以准确判断节能构造或保温层厚度时,应重新取样检验。
【C.0.7】 对钻取的芯样,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 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保温材料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加以判
断;
2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尺,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量取保温层厚度,精确到1mm; 3 观察或剖开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C.0.8】 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实测芯样保温层厚度,当实测厚度的平均值
达到设计厚度的95%及以上,且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厚度的90%时,应判定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判定保温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结论的判定方法
实测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值95%以上,且最小值达到90%以上时,应判符合; 否则应判不符合设计要求。
【C.0.9】 实施钻芯检验外墙节能构造的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格式参照表C.0.9样
式。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抽样方法、抽样数量与抽样部位;
2 芯样状态的描述;
3 实测保温层厚度,设计要求厚度;
4 按照本规范14.1.2条的检验目的给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结论;
5 附有带标尺的芯样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明每个芯样的取样部位;
6 监理(建设)单位取样见证人的见证意见;
7 参加现场检验的人员及现场检验时间;
8 检验发现的其他情况和相关信息。
【C.0.10】 当取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见证检测机构增加一倍
数量再次取样检验。仍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判定围护结构节能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此时应根据检验结果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当出现检验结果部符合设计要求时,首先应考虑取点的代表性及偶然性等因素,故应增加
一倍数量再次取样检验;
当证实确实不符合要求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重新验算房屋的热工性
能,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C.0.11】 外墙取样部位的修补,可采用聚苯板或其他保温材料制成的圆柱形塞填充并用建筑
密封胶密封。修补后宜在取样部位挂贴注有“外墙节能构造的钻芯检验点”的标志牌。
墙体保温工程的
检测项目
施工前
型式检验报告——针对保温隔热材料
材料进场复检项目:
•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施工时检验项目:
•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 后置锚固件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 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留置同条件试块,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完工时
•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
•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试验;
• 外墙外保温红外成像法的缺陷检测(武汉市要求)。
竣工后选做的检测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
红外热像检测相关技术规范
《红外热像法检测建筑物外墙饰面层粘结缺陷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ECS204:2006
《建筑工程红外热像检测方法》 —— 编制中
《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 (JGJ132-2007) ——送审中
《上海市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现场检测技术规程》
——2008年7月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4.2.1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
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并应由建设单位
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报告。
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
期内补做。
【要点说明】本条所规定的内容与本规范第11.2.10
条规定的内容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样是检测,检测
对象是一样的,但涵义不同。前者是施工过程检测,
目的是检验施工安装完成后,与设计要求的结果是
否一致;后者是在前者完成的基础上,主要是对系
统的节能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系统是不是节能的,
而不是系统调试。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检测,必须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
所以,本条规定采暖、通风与空调及冷热源、配电
与照明系统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而不是施工方。同时还要
求,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
保修期内补做。
本条与第14.1节一样,都突出了本规范的中心
思想,是本规范的核心所在,也是贯彻落实国家节
能政策的充分体现和有力保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
的目的出发,把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程,分别象散热器、风机盘管、保温(绝热)材
料必须进行性能见证取样送检复验一样,由专业
检测机构对其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看其是否真正达到设计和有关节能标准的要求,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贯彻落实本条内容,是
确保设备安装工程节能运行的最有力保证,因此
必须执行。
14.2.2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
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14.2.2,其检测方
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表14.2.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1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4.2.3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
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中约
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本条也是体现了性能检测的必要性。规定
了最少性能检测项目,所有的检测项目可以在工程合同
中约 定,必要时可增加其它检测项目。以上检测项目,
即使不在合同中约定,也必须执行。由建设单位进行完
成,同时也督促施工方,认真执行本规范各章节条文的
要求,特别是强制性条文,制定强有力的保证措施进行
落实,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把好质量管,使施工结果符
合节能设计要求,才能使系统检测结果符合表14.2.2的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