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制定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1】 33号
2012/2013学年初
小 学 基 层 统 计 报 表
填 报 单位: (签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报出日期:
填 报 说 明
总体说明
1. 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 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 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 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 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 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 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 二、填报说明
1. 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 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 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 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 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 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 纬度表示形式:纬度. 纬分. 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小 学 基 层 统 计 报 表
(2012 /2013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1】 33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 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 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 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 校园网:是指在学校范围内,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 二、填报说明
1. 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是指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5.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6. 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 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7. 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8.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行18= 行19+行20+行21+行22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112].(行23)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 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3. 班额: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1. 复式班:统计时复式班只作一个班统计。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1>=行02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 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 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 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 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 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6. 重读生: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7. 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8.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9. 其他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1.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 随班就读:是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2.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行01>=行13 (行01, 列11)+(行04, 列10)=(行01, 列12) 列4=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行13>=行14 (行02, 列4)=(行01, 列5) (行01, 列2)=(行21, 列2)+(行22, 列2) „+(行31, 列2) 行13>=行15 (行04, 列10)=(行04, 列12) (行01, {列4至列11})=(行21, {列4至列11})+(行22, 行13>=行16 (行14, 列4)=(行13, 列5) {列4至列11})+„+(行31, {列4至列11}) (行01, 列2)+(行06, 列6)=(行01, 列6) (行07, 列4)=(行06, 列5) 行09=行10+行11 (行02, 列2)+(行07, 列6)=(行02, 列6) 如果是城区学校:(行12, 列1~列12) 为空 行13=行17+行18+行19+行20 (行01, 列4)-(行01, 列5)>=(行03, 列4)-(行03, 列5) 2. 表间关系 列2>=列3 (行01, 列4)-(行01, 列5)>=(行04, 列4)-(行04, 列5) [基础基312].(行01, 列1)=[基础基331].(行01, 列8) 列4>=列5 (行01, 列4)-(行01, 列5)>=(行05, 列4)-(行05, 列5) [基础基312].(行01, 列2)=[基础基331].(行01, 列3) 列4>=列12 (行01, 列4)-(行01, 列5)>=(行08, 列4)-(行08, 列5) [基础基312].(行01, 列4)=[基础基331].(行01, 列15) 列4>=列1 (行01, 列2)-(行01, 列3)>=(行03, 列2)-(行03, 列3) [基础基312].(行02, 列1)=[基础基331].(行02, 列8) 列4>=列2 (行01, 列2)-(行01, 列3)>=(行04, 列2)-(行04, 列3) [基础基312].(行02, 列2)=[基础基331].(行02, 列3) 列6>=列2 (行01, 列2)-(行01, 列3)>=(行05, 列2)-(行05, 列3) [基础基312].(行02, 列4)=[基础基331].(行02, 列15) 行01>=行02 (行02, 列6)-(行02, 列2)>=(行07, 列6) [基础基312].(行03, 列1)=[基础基331].(行03, 列8) 行01>=行03 (行03, 列6)-(行03, 列2)=行04 (行01, 列12)-(行01, 列11)=行05 (行02, 列12)-(行02, 列11)=[基础基331].(行01, 列3) 行01>行06 (行03, 列12)-(行03, 列11)=[基础基331].(行02, 列3) 行06>=行07 (行04, 列12)-(行04, 列11)=[基础基331].(行03, 列3) 行01>=行08 (行07, 列12)-(行07, 列11)=行09 (行13, 列12)-(行13, 列11)
基础基331小学生变动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 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 结业生数:在学历教育中是指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未取得毕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非学历教育(如培训、进修等)中是指完成学业,考核合格,可取得培训结业证明的学生
4. 休学:是指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离开学校,学校保留其学籍的学生。 5. 复学:是指因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满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
6. 退学:是指因故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7. 转学:是指经学校同意,因故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包括转入和转出。二、填报说明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列2=列3+列4+列5+列6 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 列15=列1+列2-列7 行01>=行02 行01>=行03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331].(行01, 列12)=[基础基332].(行04, 列1) [基础基312].(行01, 列1)=[基础基331].(行01, 列8) [基础基312].(行01, 列2)=[基础基331].(行01, 列3)
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填报说明
1. 打架斗殴:是指由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造成的死亡。 2. 校园伤害:是指由于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造成的死亡。
3. 刑事案件:是指由于外来人员入侵,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实施犯罪造成的死亡。 4.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23+列24 行04=行05+行06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331].(行01, 列12)=[基础基332].(行04, 列1)
基础基312].(行01, 列4)=[基础基331].(行01, 列15) 基础基312].(行02, 列1)=[基础基331].(行02, 列8) 基础基312].(行02, 列2)=[基础基331].(行02, 列3) 基础基312].(行02, 列4)=[基础基331].(行02, 列15) 基础基312].(行03, 列1)=[基础基331].(行03, 列8) 基础基312].(行03, 列2)=[基础基331].(行03, 列3) 基础基312].(行03, 列4)=[基础基331].(行03, 列15) 基础基312].(行01, 列6)>=[基础基331].(行01, 列3) 基础基312].(行02, 列6)>=[基础基331].(行02, 列3) 基础基312].(行03, 列6)>=[基础基331].(行03, 列3) [[[[[[[[[[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填报说明
1. 外国籍学生:是指在我国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注册接受基础教育的外国籍儿童少年。(该指标数据不计入在校生数中)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行03>=行04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341].(行03, 列2)~[基础基341].(行03, 列5)
基础基412中小学教职工
一、指标解释
1. 教职工数: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全职工作,并由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
编制人员:是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
聘任制人员: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基础教育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校办企业职工。 2.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 行政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学校行政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4. 教辅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化教育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5. 工勤人员:是指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工人和勤杂人员,不包括由校办工厂、农场支付工资的工作人员。
6. 代课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因专任教师缺编或专任教师因产、病假等原因,聘请代课一年以上的教师。 7. 兼任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聘请校外具有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基础基412].(行03, 列2)=[基础基422].(行03, 列1)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 [基础基412].(行02, 列2)=[基础基422].(行01, 列2) 行01>=行02 [基础基412].(行01, 列2)=[基础基423].(行01, 列1) 行01>=行03 [基础基412].(行02, 列2)=[基础基423].(行01, 列2)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412].(行03, 列2)=[基础基423].(行03, 列1) [基础基412].(行01, 列2)=[基础基422].(行01, 列1) [基础基412].(行01, 列2)=[基础基431].(行01, 列13) [基础基412].(行02, 列2)=[基础基422].(行02, 列1) [基础基412].(行02, 列2)=[基础基431].(行02, 列13)
一、指标解释
1.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按照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正式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未定职级”是指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填报说明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基础基422].(行03, 列1)=[基础基423].(行03, 列1) 列1=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基础基422].(行03, 列2)=[基础基423].(行03, 列2) 列1>=列2 [基础基422].(行01, 列1)=[基础基431].(行01, 列13) 行01=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基础基422].(行01, 列2)=[基础基431].(行02, 列13) 行01>=行02 [基础基422].(行02, 列1)=[基础基431].(行02, 列13) 行01>=行03 [基础基422].(行09, 列1)>=[基础基431].(行01, 列3) (行01, 列2)=(行02, 列1) [基础基422].(行09, 列2)>=[基础基431].(行02, 列3)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422].(行09, 列1)-[基础基422].(行09, 列2)>=[基础基431].(行01, 列3) [基础基422].(行01, 列1)=[基础基423].(行01, 列1) -[基础基431].(行02, 列3) [基础基422].(行01, 列2)=[基础基423].(行01, 列2) [基础基422].(行02, 列1)=[基础基423].(行02, 列1)
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一、指标解释
高中阶段毕业:是指获得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文凭。 二、填报说明
1. 本学年不授课专任教师:是指本学年内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2. 表间关系 列1=列3+列4+列5+列6+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8+列19 [基础基422].(行01, 列1)=[基础基423].(行01, 列1) 列1>=列2 [基础基422].(行01, 列2)=[基础基423].(行01, 列2) 列6>=列7+列8+列9 [基础基422].(行02, 列1)=[基础基423].(行02, 列1) 列15>=列16+列17 [基础基422].(行03, 列1)=[基础基423].(行03, 列1) 行01=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基础基422].(行03, 列2)=[基础基423].(行03, 列2) 行01>=行02 [基础基423].(行01, 列1)=[基础基431].(行01, 列13) 行01>=行03 [基础基423].(行02, 列1)=[基础基431].(行02, 列13) (行01, 列2)=(行02, 列1)
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单位:人
基础基431小学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一、指标解释
录用毕业生:是指学校新增专任教师中录用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二、填报说明
1. 校内变动:增加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具有教师资格的非专任教师调整为专任教师;减少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专任教师调整为非专任教师;“校内变动”还包括同一所学校内不同学段之间专任教师的调整,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段和初中段之间的调整。
2. 自然减员:是指退休及因故死亡的专任教师。 3.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 表内关系
列2=列3+列5+列6+列7 列8=列9+列10+列11+列12 列13=列1+列2-列8 列3>=列4 行01>=行02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412].(行01, 列2)=[基础基431].(行01, 列13) [基础基412].(行02, 列2)=[基础基431].(行02, 列13) [基础基422].(行01, 列1)=[基础基431].(行01, 列13) [基础基422].(行01, 列2)=[基础基431].(行02, 列13) [基础基422].(行02, 列1)=[基础基431].(行02, 列13) [基础基422].(行01, 列1)=[基础基431].(行01, 列13) [基础基422].(行02, 列1)=[基础基431].(行02, 列13)
一、填报说明
1. 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行01>=行02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1].(行01, 列1)~[基础基441].(行01, 列4)
基础基431小学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单位:人
一、填报说明
1. 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2.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分开填报。 二、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行01>=行02 行03>=行04 行05>=行06 行07>=行08 行09>=行10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2].(行03, 列1)~[基础基4412].(行03, 列4)
基础基442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一、填报说明
1. 教师进修培训:统计上学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数。一般由中央部委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省级,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县级,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认定为校级。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8
列2=列3+列4+列5+列6+列7
行08=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 行08>=行09
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单位:人次
一、指标解释
1. 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积。 2. 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 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 教师周转宿舍:是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
5. 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6. 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7. 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8. 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
1. 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1+行13+行20
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 行13=行14+行16+行17+行18+行19 行11>=行12 行14>=行15 2. 表间关系
[基础基512].(行01, 列1)
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一、指标解释
1. 占地面积:是指学校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土地面积。 2. 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3. 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4.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5. 计算机数: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台数。 6. 多媒体教室座位数:是指配备有计算机和投影仪的教室座位数。
7. 固定资产总值:是指一般设置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置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总值。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类;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8. 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二、填报说明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 列5>=列6 列8>=列9 列9>=列10
基础基531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上学年度信息化经费投入:是指上学年度学校用于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经费投入。包括硬件设施(含校园网)建设与维护费用、数字资源建设费用、信息技术培训费用。
2. 校园网出口总带宽:是指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指学校校园网连接外部网络的设备对外连接端口使用的带宽,网络出口包括中国电信出口、中国网通出口、教育科研网出口等。对于没有建立校园网的学校,该指标统计值为0。
3. 数字资源量(GB ):是指学校引进(包括购买、租用和受赠)或自建(包括扫描、转换和录入)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可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文献资源。单独统计其中电子图书资源量。
4. 电子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版电子出版物。 二、填报说明
1. 接受过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专任教师:是指上学年度接受过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专任教师人次。包括计算机技能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培训等。 2. 信息化工作人员数:是指教授“信息技术”课程、专兼职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教职工数。不含兼职学生。 3.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 列6>=列7
基础基531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单位:
基础基53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
一、指标解释
“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是指相应的年级学生平均每周用于“信息技术”课程学习的课时数。 二、填报说明
1. “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课时/周):小学分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统计。 2.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基础基53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 单位:课时/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