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现代土地问题
总论: 土地不仅是一种物质资源,因为它始终与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就更是一种战略资源。而土地政策的好坏,小则增加人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大则可影响朝代更替,政权沉浮。
1840年之后,旧中国逐渐由封建社会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时伴随着土地政策的不断变革。回顾历史,以启示未来。
(一)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土地问题概况。
鸦片战争前夕中国是独立的封建社会,因此土地制度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 有制有以下几种形式:地主私人所有、国家直接占有、农民个体所有。它的特点体现在土地高度集中:“封建的统治阶级——地主、贵族和皇帝,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而农民则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1]而土地所有者却不直接经营土地,而是雇佣广大农民替他们劳作,他们来收取租金或赋税,被雇佣的农民地位及其底下:地主可以任意解除雇佣农民的使用权,可以任意打骂甚至处死农民;皇帝可以任意“圈地充公”„„
可以看出,封建社会中,统治者完全把土地作为剥削人民劳力、人身自由、资源、钱财的工具。牺牲人民利益满足自己。这种制度产生了农民与统治阶级的深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爆发就是农民起义。
(二)太平天国时期的土地问题。
鸦片战争后,封建社会矛盾激化,农民无法生存,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颁布了划时代的《天朝田亩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有:
“凡天下天,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寡分。”
“凡当收成时,而司马、督任长,除足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 《天朝田亩制度》是千百年来农民起义的结晶,强烈表达了农民对封建土地制度的不满和对土地的渴望。它明确提出“平分耕地”,在政策上使农民第一次在土地上获得了平等的权益。太平天国的领导者皆出自农民阶级,深感受旧制度的剥削,因此发自内心地破除旧制,也就自然喊出了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因此,对广大农民群众起了巨大的革命动员作用,使太平天国能迅速发展。但《天朝田亩制度》由于脱离实际等种种原因,在战时动荡的环境中并没有得到实施。但即便如此它让我们看到了土地改革在激起农民群众热情上的巨大威力。
1864年,艰苦卓绝的太平天国运动在中外反动势力联合剿杀下惜败。之后,封建势力疯狂反扑,历经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封建土地制度在风雨中延续。
(三)民国时期和北洋军阀统治的土地问题
在狂风暴雨的劫难中,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提出了“平 均地权”的思想,其主要内容有:“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具体做法是:先由地主自报价格,送政府备案,之后国家照价收买,逐步获得土地,然后再带给农民来耕种,而要求农民只向国家缴纳单一的土地税——于是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就消灭了
[2]。
这样一种制度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有利于联合全国的革命力量,也是孙中山从关怀劳动者的痛苦和同情被剥削者的悲惨境遇出发的。但由于资产阶级本身的局限性,在孙中山执政时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袁世凯掌权后,绝大多数土地更是集中到各大军阀、官僚、高利贷者等新兴地主手中。1927年国民党农民部委员会的调查表[3]可表明土地集中仍十分严重:
综上,自1840年至1927年,经农民阶级、资产阶级的土地革新,愿景美好但皆没能切实执行,土地高度集中的状况未能解除。究其原因,前者由于农民阶级缺乏科学的分析,政策脱离了实际而很难实施;后者主要在于资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局限性,没能推翻封建土地制度。彻底刨除封建土地制度的任务落到了共产主义者身上。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共在“八七会议”上指出:“中国的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土地革命。”“现实主要的是用‘平民式’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而共产党要做这一领袖”。于是土地革命轰轰烈烈地开展了。
1928年1月,毛泽东主持会议,总结了土地斗争的经验,制定出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其核心内容:“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为主要方式,分配后禁止买卖。分配土地的数量,以乡为单位,以按人口为主要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这是第一次在实践中切实做到“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因此可以说是农民获得极大解放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不足,如:没收一切土地,侵犯了中间阶层的利益,不利于充分发动群众;土地归政府所有,而不属于农民,因此农民并非真正完全解放。
随后,在1929年4月颁布的《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和地主阶级的土地”明确了土地革命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地主阶级,维护了中间阶层的利益,不没收一般农民的土地。可见,《兴国土地法》是受益者进一步增多,是进步的。但土地仍是政府所有。
之后,1930年12月在《为督促分配土地及宣布土地所有权的布告》中规定[4]:“凡经分配了的土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由他管所分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赁买卖由他作主”随后毛泽东在《民权革命中的土地私有制度》中肯定了农民土地的私有权。至此,土地的所有权也有农民所有,根据地农民才正真正而彻底的解放,成了土地的主人。
可以看到,从1927年以来,共产党在全心地进行土地革命,当然成果巨大:伴随着土地政策的逐渐放宽,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空前高涨。仅以广西左右江苏区,由于土地革命的开展,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红军人数增加了十倍,有组织的群众增加了十万人。从以往封建社会中的任人践踏的“农奴”一跃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农民的喜悦及对革命的支持可想而知。土地革命使中共获得了广大人民的大力支持,这成为根据地稳固的基石,从此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坚强后盾,以根据地为依托,由农村包围城市的康庄大道展现在共产党人民面前。土地革命,意义非凡。
但是革命亦有消极影响,因为当时的革命形势,大多采用的是持完全对立的态度,暴力手段来收取地主的土地,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也许是这一形式的复演。
另一方面,土地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的变化而改变的。 1937年“七七事变”后,共产党于同年发表《国共合作宣言》,中共宣布“停止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8月25日在《十大救过纲领》中提出“减租减息”的主张。1942年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原则:1.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2.承认地主中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故在减租减息后,又需交租交息,在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的同时,又需保证地
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5]。
虽然这些变化减少了农民少许的利益,但是符合我们整个民族的利益,因为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日寇陷于完全孤立。
抗战胜利至解放战争前夕基本上沿用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全面内战爆发后,中央1946年发布《五四指示》,1947年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明确指出“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质的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制。”这些是在阶级矛盾为主的情况下,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而制定的。这些政策对发动群众,支援战争,去的内战胜利起到了很大作用。
建国后到1950年春,全国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土地完成了或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其余三亿人口按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开展改革,到1952年冬也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前后各阶级人口平均占土地情况[6]:
可见,至此土地集中现象终于被消灭了,即土地归广大人民所有了。
(五)历史与未来:
从1840年到1950年,在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中,封建土地所有制终于彻底消亡了。联系建国后至今的土地问题:
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土地“国有化”,进一步发展到后来的农业合作社。农民又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甚至使用权,生产积极性严重挫败,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直到1978年之后实行改革开放,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用权回到农民手里,土地自负盈亏,于是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
总之,在革命年代,共产党依靠土地改革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并以此为基础,得以历久弥新,最终取得了政权。这一时期,土地更多的表现为确保革命事业胜利的“工具”,土地政策是随革命形势变化而调整的(当然革命的胜利最终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但建国后至今及今后的时期,阶级斗争不复存在,土地政策的调整则应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据。目前来讲,就是决不能由于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农民的利益(目前农民仍占最大部分),否则造成社会不公,影响稳定大局。同时,在土地政策的调整中,必须统筹兼顾,考虑到土地使用者的利益,比如虽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征用土地时也应当双方协商同意才能执行,这样既维护人民利益,又避免产生矛盾。
最后,从历史土改和效果可以看到,人民对土地的权限越大,意味着这部分资本越稳固,则其积极性也越大,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目前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欲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可以通过适当开放部分所有权的方法(完全开放可能会导致混乱),例如所有权中国家占有70%,而农民等合法使用者占有30%等等方法,以求最大限度稳固人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在祖国经济快速发展之际,应当看到:只有占近70%的农民的富裕才可能共同富裕,只有占70%的农民人口的思想、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才有民族的复兴。如果这大部分人口的潜力得以释放,必将是一次大发展。与时俱进的合理的土地政策,对土地最大效能的利用,将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第587页.
[2] 侯大乾、黄希源等:《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123页.
[3] 侯大乾、黄希源等:《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108页.
[4] 侯大乾、黄希源等:《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214页.
[5] 侯大乾、黄希源等:《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219页.
[6] 侯大乾、黄希源等:《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年5月.第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