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计件工资分配制度doc
计件工资分配制度
为了较好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处工资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和其他项目部分配情况,经项目部研究,特做如下规定。
一、施工计划核定:
项目部按照处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向各矿建队公布下达每月的施工计划,以月底26日验收的数量核定各队完成任务比例。
二、工资含量的审定:每月由处根据项目部完成的工程量核定施工产值。
三、当月处工资金额下发后,由项目部结合各队所干工程量、工资定额、材料消耗等进行预算定额与实际支出对比考核,并计算核定工资金额,材料费节超按规定进行奖罚,在工资结算中列支各队。各队按每人贡献大小,技术高低,工作年限等,依据每人的分数,进行换算,核算无误且不超项目部下发的含量,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后,交办事员造表,向处审批。
四、含量核定及计算办法。
1、矿建队工资计算方法:各队工资总量=进尺数×处批直接工工数/米×45元±材料费考核奖罚数+项目部审定的另用工数
工值=工资总数÷包括队长技术员在内的直接工总分数 队平均工资=工资总数÷全队出勤工数
职工工资=工值×个人总分数工伤、护理工资由项目部支付,不在各队工资含量中包括,不需住院治疗,在工地休息的工伤工
资由各队承担。
2、辅助各岗位计件工资计算方法
各矿建队平均工资—3元(直接工入井费)后的金额为辅助各岗位计算基数。
矿建队的大小班修理工按矿建队直接工平均工资单价×本岗系数+四项补贴(入井费、矿 津贴、夜班、班长津贴)
其他辅助各岗位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按全项目部直接工平均工资单价×本岗系数+四项补贴
五、各岗位分配系数:(见表)
六、完不成任务或安全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矿建队工资分配标准按处规定核减工资含量。质量不合格,月底未验收的,工资不予结算,按每人出勤多少每天只发10元生活费。
七、其他未有涉及到的款项或有不适之处,经项目部集体研究之后修定。
八、除包括机制人员外,所有井辅、地面及管服人员,按实际出勤报工。否则多报一个罚队干或各点负责人30元。
九、机电大班特殊情况需加班的,不足2小时累计计算,2小时,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1个班计算(必须当日队长分管经理签字,经项目部经理核定签字后报工。
附:1、项目部施工队工资考核表
(一)工资计件考核表
(二)计划外用工(帮补工)计算表 2、各岗位分配系数表
各岗位分配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