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简答小抄
1、 对纳税定义的理解
首先是我们这本教材对纳税筹划所下的定义。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
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
(2)市场竞争的压力
(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
(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答(1)税基最小化;(2) 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3) 合理分解税基
4、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答:商品的供求弹性;市场结构;税收制度 。
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人的计税规定
答: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两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税务处理上的纳税原则是“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
兼营强调的是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税务处理上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税”,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后征收增值税
6、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答: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或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进行。
7、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答:《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
《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
征收消费税。
8、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答: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额税纳税人。
9、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纳税筹划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不同税种名义税率的差异;是否重复计缴所得税;不同税种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的差异;合伙制企业合伙人数越多,按照低税率计税次数越多,总体税负越轻。
10、简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时费用项目纳税筹划的一般思路
答:三类费用 对于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对税法给子优惠的费用项目 。
11、简述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方式。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面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嘉奖、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对应的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越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常用的筹划方式有:(1)工资、薪金所得均匀化筹划;(2)工资、薪金所得福利化筹划;(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筹划
12、简述劳务报酬所得都有哪些筹划方式?
答: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方式有:(1)劳力报酬所得取得时间的筹划;(2)劳力报酬取得项目的筹划;(3)劳务报酬取得人员的筹划;(4);劳务报酬支付次数的筹划;
(5)劳务报酬费用转移的筹划;(6)劳务报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换的筹划
13、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答:(1)利用价格临界点的筹划;(2)高价房产巧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3)房产销售收入分散的筹划;(4)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5)建房方式的筹划;(6)投资联营的筹划。
14、为什么要控制增值率?
答: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20%就是经常讲避税临界点,纳税人应根据避税临界点对税负的效应进行纳税筹划。免征土地增值税其关键在于控制增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