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前后注意事项新
献血注意事项、流程及奖励措施
献血是公民的义务,献血是最大的善举,
献血是人道主义的体现,献血是救死扶伤的德馨。
1、献血者年龄:献血对象为18至55周岁。(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者,以有过2次献血以上经历的,可以继续献血到60周岁)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45公斤以上,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患,无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以及慢性传染性疾病等病史。
3、妇女经期(含前后3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生产后未满一年的,暂不献血。
4、献血前:一定要吃饱,饮食宜清淡,不宜进高蛋白、高脂类饮食。不宜饮酒。晚上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最好洗一次澡放松心情。
5、献血时必须带上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公民护照等。(有过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经历的献血者可以带上之前的献血证)
6、献血完毕后:请喝些饮品(如:葡萄糖汁、盐水及维生素饮料。以便献血后可以立刻补充水分),以及补充点糖分和能量(如:糖果、巧克力、饼干、面包、糕点)。
7、献血后:一至二日内适当休息,多喝些汤水,饮食适当搭配蛋白质、蔬菜、水果等,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暴饮暴食、酗酒。
8、每人每次献血200毫升或300毫升或400毫升。
无偿献血流程图
1、填表:请您填写一份《献血体检登记表》。
2、验表:出示有效证件,查看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
2、体检:医生给您免费进行物理体检(测血压、听心肺)询问病史。
3、化验:血型检测和乙肝表面抗原快速检测。
4、献血:以上检查合格后,您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5、领证:献血后,请在一旁稍事休息,工作人员会发给你纪念品及 一本全国统一的《无偿献血证》。
奖励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苏政办发„2010‟106号)、《南京市献血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189号),颁发南京市《完成献血计划证》,并按照上述三个法律、法规中“用血互助制度”的原则,对你单位职工医疗用血给予优先保障。即本单位任何职工因病住院治疗需要输血者,可凭借单位《完成献血计划证》或职工本人的无偿献血证给予优先输血、免费用血等保障。
2、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根据江苏省卫生厅苏卫医便„2012‟83号),用血费用报销按双轨制执行。即献血者本人报销后,无偿献血相关人的用血费用报销时不予扣除;无偿献血相关人报销后,献血者本人的用血费用报销时不予扣除。)
3、根据《南京市献血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189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献血的公民在献血的当日和次日享受公假。
4、参加献血职工均可获赠相关保险公司为期半年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及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的保险。赔付最高限额肆万元。
电话:025-83498791
地址:南京市紫竹林3号7楼献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