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协议
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与南昌市火车站
关于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协议书
甲方: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乙方:南昌市火车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例。
一、 协议内容
自2013年11月份开始,甲方在乙方建立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免费为乙方进行志愿服务以及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相关活动。活动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人员在乙方服务基地要听从乙方人员的指挥和管理,甲方每次的活动内容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每次参加活动的人员,活动内容,需报乙方登记注册,以备查验。
二、 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第一条 甲方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入乙方的
服务基地开展志愿者活动,除特殊情况,如寒暑假、
重大事故等;
第二条 甲方人员应该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较好的沟通
能力,并以适合志愿服务的正确方法和目的进行各
项活动;
第三条 甲方在进火车站服务的人数应在20-30人为宜;
第四条 甲方在免费服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
规和自觉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的服务基地进行志愿者工作必须享有
人身安全保障;
第六条 甲方工作的开展应得到乙方的支持。
三、 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的场所并给予志愿
者实践活动相应的指导;
第八条 乙方在开展活动召集志愿者的时间与甲方协商决
定,应配合志愿者空闲时间,如周末。尽量不要在
考试周。
第九条 保证甲方人员在乙方服务基地进行志愿者工作时
的人生安全和相应的人身尊重;
第十条 乙方服务社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受助者可以得到
甲方人员的热心服务与尊重。
四、 其他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定期交流,反馈信息,交换意见,以促进
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遵照执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注:签约代表,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书)并代理其签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