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美国与欧洲的体育制度的异同
体育制度之比较
举国体制,就是说举全国之力来发展体育运动。而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更多的则是在向竞技体育要成绩并且计算着金牌数的多少。相比很多发达国家的各自为战,我们的体制就像是全国体育工作者攥起了一个拳头,而其他国家和地区就像是用手指头对抗我们的拳头。因而,我们无论是在亚运会还是在奥运会、世锦赛中都能夺得很多的奖牌。1992年,中国在巴塞罗那夺得16枚金牌;1996年,中国在亚特兰大又拿下16枚金牌;到了2000年中国更是杀进金牌榜的第一集团;之后的雅典奥运会和北京奥运会,就更不在话下了。
然而仅仅凭此,我们还是不能断言中国就是“体育大国”,中国充其量算得上是“金牌大国”。
举国体制的好处就在于,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的规划,有计划地培养。在中国运动员多为全职的情况下,排除了外界的干扰,加上自身努力和外籍教练的悉心培养,这样运动员的水平不可能不提高。目前中国所有的奥运项目参赛队员都是全职运动员,也就意味着他们每天不需要去考虑生计问题,只要能打比赛,他们就没有后顾之忧,因为国家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帮助他们办了。可在国外,那些不是超级明星的运动员,必须要考虑明天吃什么。
在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任何部门是与体育有关的。运动员的训练和参赛经费都是自行负责或靠赞助,不由政府提供。而且,其设置的一些奖励也全部是用来鼓励那些经常参加健康锻炼的普通人的,并且这些奖励都是精神上的鼓励,只是对人们进行锻炼的一种承认和认可。
在日本,其体育不像中国那样有国家队,专业化训练,日本参加奥运会的个人选手,往返路费、旅馆住宿费等,全要运动员个人掏腰包负担,国家不出钱。日本运动员搞体育,不但不赚钱,反而是要贴钱的。以前日本对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也没有奖金,近年来在一些人的呼吁下,总算给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发奖金了,但是数量并不多,还不到普通人一年的工资,只是象征性的奖励。
然而在中国,雅典奥运会前,国家奖励政策规定,金牌奖励20万元、银牌15万元、铜牌8万元(均免税),奖励人员包括队员、教练和有功人员。北京奥运会时则更高,有些焦点选手的金牌奖金甚至能突破百万。对于中国一般老百姓来说,20万人民币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奖金。
举国体制为中国带来了许多金牌,让中国的体育不断强大,可是这“强大”是真正的强大吗?
目前,中国人体质明显处于下滑趋势。可是衡量体育水平高低的办法依旧是金牌拿了多少,并不考虑全名素质指标。然而奥运会的金牌只能证明竞技运动的水平,并不能反映更不能代替国民的健康。没有国民的健康,就算把奥运会的金牌都夺了,又有多大意义?毛泽东曾说,“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才是发展体育的根本目的。但是奥运会的金牌光芒似乎掩盖了国民健康这样的大问题,不少项目实际上在国内仅限于专业运动员从事,根本就没有在老百姓中开展。
一方面,一般老百姓几乎接触不到体育场馆。现在中国各类体育场馆的数量超过60万个,人均体育场地近1平方米。这看上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似乎中国体育的发达程度不比发达国家差多少,可是中国体育的内容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中国的体育场馆,67%是教育部门所有,25%为体委等系统所有,都是封闭在高墙之内,不对一般老百姓开放的专业训练场。
另一方面,中国的很多体育强项,在国内却很少有人参加这项运动。比如中国的强项体操,有几个中国人可以到体育馆去练体操?中国的皮划艇是有实力争夺金牌的项目,可是绝大部分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见过皮划艇的实物是个什么样子。
全民健身喊了若干年,而真正有多少落实?这也就是举国体制带来的弊端。所以可以说,中国的体育走的是竞技的道路,与全民健身是脱轨的,是没有坚实的群众基础的。在这一方
面,我们还需要多多向西方国家学习,把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竞技体育比较好地结合起来,以使我们的体育事业真正的强大。
美国联邦政府有一个“健康与公共事业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可能与体育有那么一丁点儿关系,因为这个部门是主管全民健康的,所以他们也希望通过倡导全民身体锻炼的方式来促进人们的健康,但他们是对全体公民的,并不为运动员服务,而且他们鼓励锻炼的方式是以精神上的鼓励为主,没有金钱上的。比如这个部门下有一个“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该中心联合世界卫生组织、国家癌症协会等健康组织、国际奥委会、FIFA 等体育组织搞了一个“无烟草运动行动”活动,劝说年轻人以运动来取代吸烟行为。
美国还有一个“身体健康和运动总统会议”(The President's Council on Physical Fitness and Sports,官方网站:http://www.fitness.gov/ ),这是一个顾问委员会性质的组织,由20名志愿者(普通公民)组成,没有工资,每个人“任期”2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公众公开的会议,给总统提出一些关于人民健康方面的建议,并提出一些用于促进全体美国公民健康的身体方面的项目计划,这些项目主要是以精神鼓励的方式对人们参加锻炼进行奖励。
在这个组织的倡导下所建立的项目有:“总统挑战”(The President's Challenge):一个用来鼓励所有美国人进行经常性的身体锻炼的计划。这个计划中包括“积极生活方式总统奖”,用来鼓励那些经常锻炼的普通人。从 1966年开始,“总统挑战”为学生们提供健康嘉奖,由教师、俱乐部、基督教青年会等人和组织来管理和执行。到现在已经有六百万年轻人接受了奖励。项目中还有“州优胜者奖”,这是一个联合教育部门的,为学校提供的奖励,每年一次,每个州有三个学校获奖,获奖条件是该学校的“身体健康总统奖”的获奖人数和学生人数的比例是该州前三强。另一个项目是“全国学校示范计划”,选出一些身体健康锻炼开展比较好的学校,让其他学校来参观和学习。还有其他一些项目,全部都是用来鼓励人们参与健康锻炼的。请注意这些项目中所提到最多的词是“fitness”(健康),而“sports”很少提及。这些奖励都是精神上的鼓励,只是对人们进行锻炼的一种承认和认可。 不过,由于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各个州、城市的制度都不太一样,有的城市政府有涉及体育的部门,比如纽约市政府就有“纽约体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yc.gov/html/sports/html/home.html),但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城市经济、给市民提供参与体育的途径、刺激旅游业的发展,所以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吸引各种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到纽约举行”,说白了,就是鼓励、协助各种体育组织或商业企业在纽约开展体育比赛和活动,劝说、鼓励、协助各种全国性、国际性的比赛到纽约举行,而不是花钱培养运动员出去打比赛为城市争光。由于美国各政府的财务都对外公开,受到各种刁民的严格审议,所以绝不会出现政府花钱为个别人服务的情况。如果有市民愿意花自己的钱去支持运动员或某项体育运动,他可以直接把钱打入那个运动员或体育组织的帐号(许多人就是这样做的,美国各个体育组织包括美国奥委会在内,都对外募款),而用不着要求政府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去支持运动员,如果你认为别人也应该支持运动员,那么你可以建一个类似于“支持我们的运动员”这样的组织(现实中确实有这个组织,官方网站http://supportourathletes.org/),劝说别人支持运动员并募集资金。
美国运动员进行训练,参加比赛,政府都不提供费用(如果不信可以看下面的财务报告),最多只提供一些精神上的支持,比如赞扬,邀请访问白宫等(路费也要自己承担)。那么运动员进行训练、比赛的费用从哪来?一是自费,二是体育组织提供费用,而体育组织的钱主要来自于公众捐助和商业经营,如果没有公众捐助和商业赞助,那么就只能依靠会员的会费。美国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全部由美国奥委会来经营和管理。美国的“政府”与“民间组织”分得十分清楚,互相无关联,更别提资金上的支持。
美国在1978年通过了一个《业余体育法》(The Amateur Sports Act),1998年重新修改成了《特德史蒂文斯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Ted Stevens Olympic and Amateur Sports Act) ,下载地址:http://videos.usoc.org/legal/TedStevens.pdf 。该法案规定美国奥委会是具有垄断性的与奥运相关的体育活动的协调机构,对美国参加奥运会的所有事项行使专属管辖权,这就意味着其他任何人、组织、政府都不得插手奥运会的事务。当然,美国奥委会依然是民间机构,法律保护的是其唯一性,而不是意味着它是一个政府机构或者与政府有关的东西。之所以要保护其唯一性,是因为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成立组织,也可以举办体育比赛,美国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体育组织,甚至有“北美同性恋排球协会”这样的组织(不要以为他们是来搞笑的,虽然规模非常小,但他们是一个正规运作的体育组织,每年都有全国联赛),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那么后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