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湖北明确今年高温津贴标准!没发?投诉方式在此!
大暑!中伏!
老天爷赋予了今日这两个标签
就注定其承载不一样的意义——
时光把我们推进到一年中最炎热时期
连续三天39℃-40℃的高温
就要来“烤”验市民们了!
湖北各地已频发高温预警
一想到不少劳动者还坚守在岗位上
调侃炎热的段子和表情包
实在不好意思再发了
但是有一件事还是让我陷入思考:
今年的高温津贴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毕竟这才是最好的降温剂啊
先去省环境监控中心工程项目工地上看看——
这里已经停止了户外作业
该工地规定
10时至16时为户外作业工人休息时间
该公司每个月发500元的高温津贴
还有凉茶等降温物资
看起来还不错,那是否达标呢?
湖北高温津贴标准暂不调整
按照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目前我省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介绍——
2013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日8元上调至12元。从全国来看,我省现行高温津贴标准处于较高水平,今年暂没有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计划,重点是推进制度的落实。高温津贴不影响工资福利
“这几天出来跑客户,
每天买水就得花上十来元。”
某培训机构的市场经理陈女士说,
他们一个月有一半时间要出来跑,
不知道能不能领高温补贴。
需要不定时外出的从业者
也许都有相同的困惑。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解释称:
我省高温津贴是以天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以月为单位,有利于解决上述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场所及所处环境温度等实际情形,给职工发放相应高温津贴。
也有市民提出:
近几年
单位以担心属于违规发放福利为由
停发了高温津贴
对此,人社部门回应: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包含高温津贴。
除了上面这些,你还需要知道几件事——
不按规定发高温津贴放可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高温津贴规定情况是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社会公开曝光。
如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的计算方法有异议,员工也可以到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申请仲裁,在申诉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
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木有其他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觉得有用就点个zan吧!
来源:湖北日报 楚天都市报 | 编辑:喵君 | 主编:毛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