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0-13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传染病报告责任意识和报告质量,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我院的传染病报告培训工作主要由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其它临床科室给予配合。
2对新上岗的临床、医技科室职业医生和进修医生及时进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岗前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包括辖区所有卫生室乡村医生和本院职工在内的全员培训。
3.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规范。其中传染病报告病种、时限、程序、方式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等要作为培训重点。工作站新上岗人员要增加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和传染病信息常规分析等相关内容培训。
4.培训方式采取以专题讲座为主,以科室集体业务学习和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5.工作站统一组织对新进人员传染病报告管理技术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笔试与实践技能的现场测试,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医院全员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
培训效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补考,如仍不合格,脱岗学习一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