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搏器等植入性器械术后注意事项(上传稿)
10-04
植入起搏器等器械术后注意事项
1、术后1-2天可能会出现低热或安置起搏器部位的局部疼痛等,不用担心,通常数日后会逐渐消失。
2、植入侧上肢肘关节以下部位可正常活动,肩关节处应避免突然剧烈的甩手、外展动作。3个月后植入侧上肢可恢复正常活动(只更换脉冲发生器、未更换电极导线者可不受限制) ,但应注意避免直接碰撞起搏器埋置部位。
3、家用电器(电视遥控器、微波炉、电动剃须刀、电热毯等) 和办公设备(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电话座机) 都可正常使用。不要将手机放置在植入起搏器侧的上衣口袋,接打手机请使用植入起搏器对侧的手及耳朵;拟使用治疗用电子设备时,请先携带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咨询心内科医生后再使用。
4、除非必须,通常禁做核磁共振(MRI)检查;多排CT 的心血管造影(CTA)也因担心电极导线的干扰而尽量不做。但可行普通CT 、X 线、同位素、超声等检查。另外,应避免靠近高压电流、强磁场区域。
5、如需行外科手术,尤其需使用电刀者,请将植入起搏器的病史告知外科医生,并建议请心内科医生会诊。
6、在通过机场等场所的安检门时,请向工作人员出示起搏器卡。起搏器卡一般在植入后的3个月内在随访起搏器处领取。
7、植入心脏除颤器(ICD)的患者,应避免游泳、高空作业及机动车驾驶。如发生电击治疗事件,应尽快到医院检查。
8、植入抗心衰三腔起搏器(CRT)的患者,要坚持长期服用治疗心衰的药物并定期随访。
9、随访时间节点:术后1、3、6、12个月,此后每年至少一次;在距担保期限半年前始,重新每3个月随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