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朱永年
民族团结进步 社会和谐发展
五十镇中心学校 朱永年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青海省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省情特点决定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具有的重要现实意义。
一、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维护边疆安宁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30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这些年,在国外反动势力的操纵下,我国和我省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应该出现的事情,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稳定。这些行为,必将遭到人民的唾弃。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作为我们教师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坚信党的领导,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和义务,树立相互尊重的理念,培养对待其他民族的积极态度,消除存在的偏见,介绍民族团结的历史,在组织促进不同民族学生之间建立友谊的活动,推广民族风俗的知识,培养相互尊重的行为方式,消除已经产生的误会,抵制民族分裂,抵制民族歧视。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既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部署的具体表现,也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是现阶段推动青海科学发展与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要切实尊重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各族人民主体地位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基础。我们要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的理念,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树立发展成效由人民评判的理念,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尺度。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要引导各族人民有序参与。引导各族人民参与要充分借助党的群众路线资源,要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地推进。各族群众参与的重要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制度、听证制度、民意调查制度、协商制度等,以适应各族群众不断提高的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保证各族群众和平、理性地表达诉求。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确保民族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少数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为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坚决抵制、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的规范和准绳,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其方向。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形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合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主题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建设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才能具有强大动力。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群众基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就要宣传党的民
族政策法规,要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台,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要顺应各族群众的新期待,始终把促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的教育、医疗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问题,以解决民生问题的成果,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提供坚强保障。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自信、理论政策自信和制度自信,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反映好各族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描绘好各民族群众梦想的现实蓝图,激励党员、干部为实现各民族群众的梦想而克己奉公、勤政廉政,要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从而赢得民心,打牢党的执政基础。
总之,要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