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997事件·张金柱案]舆论之锋初亮剑!
【1997事件·张金柱案】舆论之锋初亮剑!(2007-01-15 18:06:20)
分类:拆解新河南
张金柱被押上法庭受审。在被处死前,他感叹说,我是死在了记者手上。
法庭外,11岁死者苏磊的母亲放声痛哭。
开庭时守候在法院门外的市民
南都十年:张金柱案——舆论之锋初亮剑
大河报当时的第一期关注张金柱案件文章
张金柱身份确定
1997年8月,夜幕下的郑州市街头,疯狂的白色轿车不顾被撞倒的父子,拖着伤者飞速逃逸……后经查明,肇事者张金柱是一个公安人员、还曾经是位领导。
大河报的报道迅速被全国媒体转载。张金柱肇事逃逸成了点燃舆情的导火索。张金柱已经超过了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的身份,变成了公安队伍中违法乱纪的典型代表。
正是在全民声讨的强大舆论中,张金柱案走向法庭。张金柱案报道之后,媒体在舆论监督上对社会的干预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深度和顽强。
张金柱案及其报道
1997年8月25日,刚刚创办三年的河南媒体《大河文化报》(即现在的《大河报》)在倒头条的位置刊登了一条新闻:昨晚郑州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白色皇冠拖着被撞伤者狂逃,众出租车司机怀着满腔义愤猛追。消息大意为:
晚9时40分许,夜幕下的郑州市街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案。一辆牌号为豫A54010的皇冠2.0白色轿车,撞着了各自骑车的苏东海、苏磊父子。11岁的苏磊被当场撞飞,将皇冠车的挡风玻璃撞了一个破碎的大窝;他的父亲苏东海以及两辆自行车则被卡在汽车左侧的前后轮之间,逃跑的汽车拖着苏东海狂驰几百米远。义愤之下,发现此情的行人、出租车等一起对皇冠车围追堵截,终于将其逼停。
送院后,内脏破碎、颅内严重受创的小苏磊死亡。苏东海被皇冠车拖拉得几乎体无完肤,从头到脚,伤痕深深。头发被鲜血浸透,右臂皮肤被摩擦殆尽。近凌晨1时,记者在事故处理部门被告知,肇事车司机已经接受讯问。
这就是后来轰动一时的张金柱案的第一篇报道。8月的郑州,依然热浪滚滚。这一年年初,2月19日晚,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逝世;5个月后,7月1日,中国从英国人手里收回了香港。大事频仍的1997年,发生于中原地带的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本不会成为全国舆论的一个焦点。然而,经过媒体报道后,事情的时程进入了另一个轨迹。
大河报是国内首先对此事进行报道的媒体,8月26日,它接着报道了郑州市民对此事的强烈反应,但没有点出肇事者的姓名,只说“此人身份待核实”。27日,肇事者张金柱被刑拘的消息登上了大河报的显著位置。此人曾任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直至次年二月份,大河报对张金柱案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得知撞人、拖人的竟然是一个公安人员、还曾经是位领导,群众情绪更加激愤。大河报前副总编辑马云龙回忆说,舆情的愤怒并不是单冲着张金柱的,当时正值全国范围内群众对公安的情绪都很大,张金柱肇事逃逸成了点燃舆情的导火索。
大河报的报道迅速被全国媒体转载。不久,在知识分子中具有深刻影响力的《南方周末》对此事进行报道,随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播出对此案的调查。张金柱案从中原进向全国,成为全国人民愤怒情绪的发泄点。正如张金柱的律师所说,张金柱已经超过了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的身份,变成了公安队伍中违法乱纪的典型代表,成了公安队伍中反面人物的化身。
正是在全民声讨的强大舆论中,张金柱案走向法庭。当年12月3日,郑州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郑州市民奔走相告,法庭外支起了音箱“直播”庭审过程,大量市民聚集收听。
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张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
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执行死刑。之后数年,“张金柱”成为驾车肇事逃逸者的代名词。
媒体舆论监督上位
9年之后,62岁的大河报前副总编马云龙谈起张金柱案的报道,说:“如果它是一个标志,那就是表明媒体开始以前所未有的深度来干涉社会,成为监督的一种力量。”
1995年8月1日,大河报创刊。“从创刊起,大河报就把批评报道作为一个重要的品类来经营,批评报道前后相继,造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态势。”大河报前总编辑王继兴说。
事实上,对批评报道的青睐所来有自。在此一年前,北京,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四川日报》副总编辑席文举正在皱着眉头思考他要创办的一份新报纸的名字,想了一会儿,他说,就叫“都市报”吧。席也从此被尊为“中国都市报之父”。1995年1月,《华西都市报》创刊,并迅速从四川盆地报林中飙出,将报业真正推向市场,由此引发了“都市报现象”及中国传媒变革的第二次浪潮,而批评报道一直是《华西都市报》的策划重点。
之后,都市报纷纷涌现。在报道内容上,都市报自觉地把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摆在重要位置,批评报道不约而同成为各都市报的重头戏。
当年12月3日,郑州市中院法庭外支起了音箱“直播”张金柱案庭审过程,大量市民聚集收听。
沿着都市报的舆论监督之潮上溯,则可发现它其实是与思想解放一脉相承。中国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的开放,“党报本位”的媒体步入信息化、市场化时代,开始向新闻本位回归。与此同时,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也凸显出来,从1980年开始,媒体揭露“农业学大寨”的虚假性,报道“渤海二号”钻井船沉没事件、双城堡火车站野蛮装卸事件、大兴安岭火灾等。原来被视为“禁区”的报道领域被一个又一个地突破了。据统计,1983年至1985年间,各媒体报道的有关官僚主义和干部犯罪案件共476件,形成了舆论监督的强大声势。
此时,在各机关报及晚报,批评报道、舆论监督已锋芒毕露,到了都市报,有强大的市场及读者推动,舆论监督更成为新闻工作者的一种自觉。都市报的“搅局”,推倒了原来四平八稳的报业市场“多米诺”骨牌,机关报、晚报、都市报及其他媒体开始争夺市场,舆论监督成了最为锐利的武器之一。
至张金柱案报道之后,媒体在舆论监督上对社会的干预无疑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深度和顽强。
张金柱案突破了一个禁区。马云龙说,当时有关方面规定,公检法干警违法犯罪行为在结案前一律不得报道,只在结案后报一个简单的结果。而张金柱案用的是追踪报道,展现了此事的全过程。
66岁的王继兴老人现在仍清楚地记得张金柱案发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将该案例的报道过程作为在兄弟媒体讲课的一个内容。“这个报道的成功,应该对其他都市报的批评报道、舆论监督都有推动。”王继兴说。
依靠成功的揭露性报道,《财经》在证券市场迅速走红;《南方周末》也迅速崛起,成为中国第一周报。
电视媒体亦不甘寂寞。1994年创始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它的一个宣传语是“以深度报道为主、以舆论监督见长”。
到1998年,《焦点访谈》舆论监督内容占到47%。《焦点访谈》一直被视为中国舆论监督的“晴雨表”。各地方电视台也出现了众多克隆《焦点访谈》的栏目。
舆论监督所推动的
《华盛顿邮报》执行总编雷奥·唐尼认为:“好新闻更在于改变市民的生活。揭露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将会改变低劣的政策、节省纳税人的钱、解除行为不端的公共官员的职位。披露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会节省消费者的钱和保障他们的健康。曝光环境、卫生、食品和产品中的危险,将会拯救生命。检查社会对待穷人、无家可归的人、犯人、受虐待的人、弱智人的方式,将给无声的人以声音……”显然,近十年来中国的媒体也在舆论监督路上大步前行。我们考察一下它的背景不难发现,舆论监督的旗帜与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控制力量互为表里。诚如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教授James W.Carry认为“新闻是民主的另一个名字”。
1998年10月7日那天,当《焦点访谈》主持人敬一丹向朱镕基总理提出留下几句话时,她的心情一定有几分忐忑,因为“不题词”也是这位“铁面宰相”的性格之一。朱镕基这次专程来到中央电视台与《焦点访谈》的编辑记者座谈。他没犹豫,好像忘了自己的戒律,欣然命笔: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他还说:我也接受你们的监督。
就在一年前,李鹏总理视察中央电视台也有题辞:焦点访谈,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伸张正义。
人们都说,《焦点访谈》的舆论监督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治的进程。
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把“舆论监督”列为党内监督的一种正式形式。舆论监督同样写进《政府工作报告》。200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支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率先报道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随后北京青年报及其他媒体的跟进,使本来行将湮没于城市喧嚣中的一位公民之死凸显于世相面前,此事的报道不仅使一批相关责任人受到惩罚,更直接导致实施了近20年的《收容遣送条例》废止。中国人从此有了在自己土地上流浪的自由。
高正是安徽阜阳市太和县的农民,他的外甥因食用劣质奶粉患上了营养不良综合症,多方投诉未果,他向新闻媒体求助。2004年3月到4月,阜阳市电视台和上海《东方早报》先后报道此事,随后,中央电视台、新民周刊等中央、地方媒体纷纷跟进,就此掀起震惊全国的“阜阳奶粉风波”。媒体把“一个真正来自民间的草根力量的声音”放大到整个天下。
2004年5月8日,《新京报》发表《湖南嘉禾县拆迁引发一对姐妹同日离婚》一文,揭开了嘉禾株连式拆迁事件的盖子。多家媒体的跟进多角度地呈现了此次拆迁事件,结果书记、县长被撤。这一事件将“权力性暴力”呈现于政府及中央面前,成为遍及全国的城市化热潮中滥用公权的一个标本。
2004年8月间的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指出,无论是在近期的“审计风暴”中,还是在江苏“铁本”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案、湖南嘉禾强行拆迁案的公开报道中,中央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之大,导向之鲜明,行动之果敢,都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将中央的规定及后续动作与中央媒体的具体行动两相参照,则中央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用心和决心表露无遗。
媒体干预司法独立?
在被处死前,张金柱说,我是被记者杀死的。此话至今余波犹在。
马云龙回想张金柱案的报道,依然觉得整个过程并没有明显的纰漏。“我们很克制,始终不以新闻报道代替司法审判。”2002年,一家出版社出版了《第一种危险——张金柱恶性交通肇事案真相调查》一书。此书被认为是为张金柱翻案之作,作者在肯定了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之后质疑:倘若新闻本身出了问题怎么办?
马云龙认为这种质疑毫无理由,他认为,中国舆论监督刚刚开始,还远远不是讨论“新闻杀人”的时候,中国人更需要的是话语空间。
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一审被判死刑。当天下午,马云龙即写就一份内参,认为张金柱“罪不容赦”,但“罪不当诛”,送往河南省高院等司法及权力高层。1月14日,新华社河南分社也发了相同立意的内参。
1998年2月16日,河南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10天后,张金柱被执行死刑。
那么,是新闻舆论监督干预司法独立吗?法学博士许志永在谈到张金柱案时说道:公众的愤怒仅仅是情绪的发泄而已,公众愤怒未必引发相应的司法宣判。他进一步阐述,法院能否进行合法判决的责任不在于记者写了什么样的文字,而在于法院自身,记者从来都没有权力命令法院怎么判。问题的关键在于法院能否抵抗干扰,法院有权力、更有责任按照法律的程序判案。
更有论者明确指出,新闻舆论只对事实真相负责,不对司法审判对错负责,司法公正只能由法院和法官承担责任。
然而,自从舆论监督登上前台,舆论监督干预司法独立的声浪便如灰蛇草线般如缕不绝。
有细心人统计(抽样),1997年1月-2003年6月期间,《南方周末》头条报道中涉及最多的是政法领域和社会领域,其中政法领域共占样本总体的26.7%,它客观上反映了目前普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纪情况严重以及法律不够健全,法规尚未完善的现状。如果媒体不报道出这些事实,它们就会得到公正的解决吗?早有人士尖锐地指出:没有舆论监督,在目前的情形下,那些不公正将全部被淹没。
在许志永看来,新闻自由并不会破坏法治建设。当发现一个案子判决有问题时,就认为是传媒干预司法独立,显然是不公正的。“直到目前,舆论监督的空间不是太大了,而是太小了”。
舆论监督的异化也确确实实地在一些地方发生。2003年9月,新华社宣布,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矿难过程中收受贿送的现金、金元宝被处理,其中包括4名新华社记者。11名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此事透露出一些记者把舆论监督当做敲诈的武器。一位新闻人在文章中沉痛写道:这些记者或所谓的记者,听见矿难之类就跑去,去领每人三五百元的封口费;抓住某些企事业单位的把柄,或制造一些把柄,以曝光相要挟,以赞助、做广告等名义要钱,让这些单位破财消灾。
真相对公众意义重大
如果说舆论监督干涉司法独立还只是空谷回响的话,则三年多来的一些变化,已实实在在影响着记者们的采访和他们所代表的舆论监督。
早在2002年8月,兰州市公安局就“封杀”过16名记者。
当时,兰州6家都市类报纸的11篇涉及公安的报道“严重失实”,兰州市公安局称对这16名记者的采访“不予接待”。此外,很多记者发现,当他们到基层采访时,采访对象往往要求他们出示上级部门的证明。
2006年11月,安徽枞阳县对舆论监督有了新“精神”,对于重大的舆论监督主要领导要全程陪同,以示重视。这一措施被媒体讥为限制记者采访的“软暴力”。
2003年抗击“非典”之后,新闻发言人开始在大江南北涌现。建立者认为这是公众知情权的有益尝试,表明民主、政治透明又迈进了一大步。
然后,在一些专家眼中,由于没有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辅助,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表示:
“一方面,它可能会防止记者把新闻事实‘挖’出来,也有可能会在记者把真相‘挖’出来以后,以新闻发布的强有力的方式把其影响消除掉。”暨南大学新闻学院林如鹏副教授认为,这个制度也许会造成信息来源的单一,也许会成为一些人用来推搪记者采访的借口。
更令人关注的是,与信息公开反方向的一些想法正在趋向于形成法律。今年6月24日,《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律草案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由(突发事件)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争议顿起。清华大学教授于安认为,新闻权属于人们的言论自由,这是宪法权利。这个权利在什么样情况下才可以受到限制?需要慎重对待。一位宪法学者反问,“如果发生了政府隐瞒的情况,媒体难道也不能披露吗?”与此同时,记者个人也在面临着现实的逼迫。2003年3月,羊城晚报记者赵世龙领衔报道了广州长洲戒毒所的黑幕。他的家里不断接到骚扰电话,扬言要给他好看。有着河南“新闻教父”之称的马云龙,因刊发一连串的舆论监督报道而落得个拔剑四顾、英雄无力的场景。
甘肃籍记者王克勤,因为揭黑,2001年黑社会要用500万元买他的人头,又因为一个稿子得罪了有关领导,被开除了公职。2004年10月份他已经交不起手机费,生活陷入困窘。2006年11月22日,他来到上海复旦大学演讲。作为《中国经济时报》的首席记者,王克勤并没有停下脚步,他谈到自己去年报道的定州血案和河北邢台艾滋病状况,他说,探求真相对公众和社会意义重大。
42岁的中国“第一揭黑记者”以朗诵1934年上海新生通讯社记者袁殊写的《新闻记者歌》结束自己的演讲。他清了清嗓子,“从清晨到深宵/我们的职责:新闻报道/不问风霜寒暑/在街头奔跑/申诉人间苦难/给社会知道……莫自夸帝王无冕/我们要举起“集纳”的旗号/大家准备起三千毛瑟/有笔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