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人员专业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SMP-RY-015-00 部门代码:
质量检验人员专业培训管理制度
XXXXXX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二 0 XX 年 十 月
质量检验人员专业培训管理制度
1目 的:规范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管理水平。 2依 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3适用范围:质量检验人员。
4责 任:办公室、质量管理部。
5内 容:
5.1质量检验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产品质量信誉,关系到企业的前途,质检人员除了按照正常的教育培训以外,还要进行本专业的特殊培训教育,其工作在公司办公室领导下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全面工作。
5.2 定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质量意识,坚持原则,注重事实,不能以领导的意志而改变事实上的检验结果。
5.3从事质量检验的人员必须是经过药学中等专业以上学习并且取得区药检部门颁发的检验员合格证书、经本公司岗前考核合格的人员。
5.4 质量检验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质检部门安排的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并由专人带教,检验结果经专人复核。
名称:质量检验人员专业培训管理制度 编码:SMP-RY-015-00 第2页,共2页
5.5 不断学习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每年的十二月以前由质量管理部做好第二年的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及学习计划,交由办公室审批。
5.6 质量管理部按计划将质量检验人员送到市药检所、区药检所、药品监督局、研究所等单位学习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
5.7 质量检验人员主动要求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须报经质量管理部初审通过后,报办公室审批,按公司《业余学习管理制度》办理。
5.8 学习结束,将学习资料交由质量管理部存档,作为公司学习资料进行存档,同时将学习培训证书复印件交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