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训
傲宇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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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标含义
1. 此图标是一个宇宙和一缕祥云组成,祥云漂浮在宇宙中。
2. 祥云意为酒店带来兴隆,漂浮在宇宙,即象征着本酒店傲立宇宙,做大做强。 组织文化: 旋转木马
旋转木马是以木马中心为轴,四周旋转运动,本酒店是以各种娱乐,餐饮项目经营的,以盈利为中心,各项目围绕这中心轴运营
品牌介绍:
随着休闲娱乐消费日趋高涨,很多酒店已经把休闲娱乐作为重要的赢利点来培养,甚至产生一些以娱乐休闲为主导的“娱乐休闲酒店”内容丰富,个性突出的休闲项目已成为酒店产品的重要组成。
“傲宇”做行业的最好,做行业的领头羊。
“傲宇”一 朵祥云漂浮宇宙之中,祥云代表酒店经营兴隆祥和。
“傲宇”傲立宇宙中预示酒店辉煌发展。
企业文化:
酒店管理注重创新意识
一是保证酒店按原定目标运行,即维持;
二是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即创新。创新不仅涉及产品创新而且涉及管理各环节的创新,高星级酒店入世后,必须全面实施目标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环境创新(市场创新)。
把员工价值观的塑造,精神理念的形成作为本酒店组织文化建设的核心。
酒店既重视硬件设施建设,又重视“以人为本”的软件建设,按照酒店规律,每隔5~6年就要进行一次大
规模改造,每次改造后其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逐渐使其档次和科技含量在国内达到一流水准。
酒店的经营服务宗旨:
“让我们以友善,热情对待顾客,就像在家招待客人一样,让他们感觉到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关心他们的需要。
在经营活动中,要求员工自始至终贯彻”真情待客,用心服务”的主题理念,将营造亲切,温馨,个性化服务作为对客服务目标,把优质服务视为酒店的生命,要求员工牢固“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荣辱观。
企业的运营模式:
第一层:进门的总服务台,而后为餐厅,具有完善的酒店餐饮业务。
第二层:运动保健型休闲。即以健身为主。有多种多样的保健项目以供享受。
第三层:以游乐刺激型为主题。即有酒吧,KTV,各种游戏项目。
第四层:以文化休闲型为特点。经营幽雅高档的咖啡厅与茶馆。
第五层:观赏体验型节目。配有影视播映,歌舞文艺表演,以及各种形式的观赏型的节目。
第六到十层:设有不同层次的房间,套房,不同级别的住宿环境。
广告策划:
宗旨及目的:
1争取“傲宇”娱乐中心的新老消费者。
2强化“傲宇”娱乐中心的品牌效应,提高公众兴趣。3培养及挖掘“傲宇”娱乐中心潜在的消费群体。 4建立“傲宇”娱乐中心良好的品牌形象。
5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开业前先赚人气:
1横空出世,建立自己的宣传平台,做有效的广告宣传。
2枪滩娱乐市场,震撼造势,营造一个开业气氛。 3“傲宇”启航,组织大型的演出活动,邀请相关领导和媒体到开业现场。
4会员卡:分钻石石,金卡,银卡,贵宾卡,优惠卡五个等级,可同时在“傲宇”公司的各个公司享受消
费优惠。
充分打响销售旺季,塑造公司形象。在假日里,
制作出“傲宇”独有的主题派对。
员工理念:
1.本酒店将营造亲切、温馨、个性化服务作为对客服务目标,把优质服务视为酒店的生命,要求员工牢固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荣辱观。(规范法)
2. 为强化员工的认同感,工会将长期坚持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每月征集合理化建议,汇总后由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出“金点子”、“好建议”,由酒店予以奖励。(激励法)
3. 公司的工会将组建多种俱乐部,定期组织内容丰富的业余活动。在这些非正式的场合里,员工之间的交往、沟通往往可以更加轻松和亲密,从而使公司形成一种具有人情味的家庭氛围,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感染法)
人员编制及待遇
• 董事长:XX 20000/月 • 总经理:XX 10000/月 • 经理助理:XX 5000/月 • 人力资源专员:XXX 5000/月 • 人力主管:XX 5000/月 • 文员:XXX 5000/月 • 财务部经理:XXX 5000/月 • 公关:XXX 5000/月 • 市场经理:XXX 5000/月
傲宇集团章程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傲宇集团(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 所: 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10层1004-1007室,邮政编码:330003,法定代表人:章飘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五)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十二条 股东转上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
监事)提议方可召开,并应当于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按照股东会决议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八)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审定公司拟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等;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得委托董事会以外的人员代为出席会议,同时应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对被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与期限。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职工代表 1 人(设监事1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二)
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六)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如监事不能列席董事会会议,只能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列席。监事会(或者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如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不得委托监事会以外的人员代为出席会议,同时应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对被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与期限。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五)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 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七) 本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现金流量表; (四) 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 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二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具体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三)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四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四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五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七)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六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一条 作为股东傲宇集团的专利产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保障国家税收征管工作有效运转的重要影响因素。根据国税发【2000】183号文有关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由傲宇集团负责建立和管理。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及国家金税工程的正常运行,作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公司日常经营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销售、安装、培训、服务等均应符合傲宇集团的有关管理规定。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傲宇集团均有权取消公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资格:
(一) 出现违反傲宇集团的有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傲宇集团服务规范》等)的行为;
(二)公司不能正常经营; (三)公司决定解散。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并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合法运作。
第五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五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2006年 7 月 25 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陆 份,各股东方和公司各存一份,其余报公司登记机关等有关机构备案。
第八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部门经理年度绩效评价表
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
员工(季度)业绩评价表
部门:
姓名:
岗位: 评价人:
*注:
① 根据员工职位说明书,找出最重要的项目进行评价。项目最好不要超过六项,并且每项必须有绩效标 准或改进标准。
②季度工作目标最好不要超过三项,应该是本季度最重要的工作目标或项目。
业务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评价日期:
销售经理季(月)度绩效评价表
]
部门:
姓名:
工号:
分支机构经理季(月)度绩效评价表
]
部门:
姓名:
工号:
员工(季度)业绩评价表
年
部门:
姓名:
岗位: 评价人:
*注:
③根据员工职位说明书,找出最重要的项目进行评价。项目最好不要超过六项,并且每项必须有绩效标 准或改进标准。
④季度工作目标最好不要超过三项,应该是本季度最重要的工作目标或项目。
岗位职责说明:
部门负责人的人事职责
人事工作是全公司重要工作之一,做好该项工作不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也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1. 宣传、执行公司的人事政策,并及时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
2. 招聘:确定并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用人需求,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定初试、复试等时间及方式,并配合采用新的面试方法,如提供口试、笔试、情景模拟、上机操作、实际操作等方式,从技术水平、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以书面形式明确面试意见。
3. 录用:确认新员工的录用,并与新员工面谈,详细介绍部门情况,说明新员工的工作职责,安排工作,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协助其了解内部流程、确定办公位置、领用办公用品及用餐等。
4. 培训:确定并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培训需求,输送员工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培训及外训,并做好参训员工的工作安排与衔接,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培训效果,在部门内部组织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
5. 考核:根据公司考核计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进行员工考评工作,根据考核要素如实评分,将考评结果报人力资源中心。
6. 异动管理:根据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及表现对其异动、晋升、调薪等提出意见;在员工办理离岗手续时,安排专人与其进行移交,并予以监督指导。 7. 教育指导:观察员工工作状况,了解员工心态,及时沟通,鼓舞士气;对员工的错误或不良倾向及时指出并予以引导,对其取得的进步及时予以肯定;关心员工的发展,根据个人具体情况与其共同制订工作目标,并不断检查与调整。
财务部部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及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各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督促和监督各项财务会计
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开源节流、降低消耗、依法合理使用和调度资金;
3、组织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并报送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报表; 4、、定期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精确的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依据; 5、负责协调本公司外部及与税务、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负责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工作;
7、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执行,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
8、完成其他的临时性任务;
员工行为准则
一、职业道德
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二、礼貌仪表
1、礼仪服务:微笑、问候、解释与倾听、争执而不吵、不卑不亢、尊重客户; 2、仪表举止:着工作服、挂工作牌;举止大方文雅;讲究公共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三、工作秩序
1、尊重上级、服从指挥;尊重同级、下属,精诚团结;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及考核制度,严格考勤、不擅离职守、不随便请假。 3、执行上级指派工作任务,如有疑义可直接陈述; 4、工作时间不做私事、不玩游戏;
5、不在办公区追逐、喧哗,不在办公区留宿; 6、不经批准不得从事非职务活动。 四、安全保密
1、安全操作、正确使用设备、设施; 2、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准备制度; 3、不从事违法活动;
4、严守公司机密,不随意谈论,不擅自将机密材料带出; 5、不经批准不得提供公司内部信息、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