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政策建议
目前“融资难”、“融资贵”、“抵押难”仍是困扰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突出问题。金融机构要围绕当地中小微企业发展与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在政策配套、产品创新以及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贷款需求的小、急、频特点及其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特征与银行商业特性的不对称。此外,由于目前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不规范、功能不健全,难以为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担保、审计财会、资产评估等方面提供完善的、价格低廉的服务,特别是贷款担保体系发展相对滞后,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大部分担保放大倍数不足两倍,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缺失。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从制度安排、金融创新等多个方面,动员和引导各类资源主动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在加大信贷倾斜、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金融服务网络、推进资本融资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应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加强对有关政策落实的监管,对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总量、贷款结构、市场份额、存贷比及资产质量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主管部门开展货币信贷和金融市场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让中小微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召开中小微企业融资协作洽谈会,向金融机构推荐生产经营好、发展潜力大、贷款风险小的优秀企业。同时,对需要资金支持但尚不能满足银行信贷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加强沟通协调,努力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得信贷资金支持。三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营业税与所得税优惠。建议对银行专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适当减免征收,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利润的所得税税率适当调低,税收减免用于核销小微企业贷款坏账。四是针对小微企业形成坏账的或将性较高,银行提取的拨备相应较高,对于银行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情况,建议对小微企业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五是建议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限额治理,这样在银行流动性收紧时,仍能激发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动力。六是创优金融生态环境,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制定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考核奖励办法,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金融机构要将中小微企业纳入重要的服务对象,纳入银行战略转型的重点领域。一是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组建,按照中小微企业特点设计审贷流程和定价机制,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办理手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创新担保方式。采取由小微企业联保、公司治理层团队保证、经营者家族保证三种形式相结合的贷款组合业务,或者是依托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根据不超过担保基金的五倍左右金额提供贷款。三是创新抵押方式。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品种,继续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四是继续加快商业承兑票据的推广和使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资源储备库,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三)加快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企业联保贷款,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等。要积极改善服务环境,大力推广“信贷工厂”模式,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设计、申报、审批、发放、风险控制等业务按照“流水线”作业方式进行批量操作,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不断探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
专业化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制定完善的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各项制度,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监管和用户监测,防范信贷风险。对符合信贷条件、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要不抽贷、不压贷,千方百计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四)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工作委员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商交流与信息共享,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重点项目,向中小微企业介绍金融产品,实现银企双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小企业帮扶活动,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做好融资顾问,帮扶中小企业破解经营困境和融资难题。二是抓住国务院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利时机,做好对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诚信文化的培育、引导,做好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执行好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等各类融资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满足信息需求。
(五)中小微企业应加强经营治理,加强创新能力,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纳能力。一是要规范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财务核算和日常结算,健全公司财务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二是要积极吸纳专业人才,加强内部治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立足现有基础,通过引进专利和先进技术等途径,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方向转型,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和落后工艺,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制造自主品牌。四是要强化信用意识,注重自身信用的积存和维护,树立良好的守信用、重履约的公司形象,为获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五是加速开发和使用适应农村支付结算需要的支付结算工具。对城乡金融机构已经推广和使用而农村金融机构没有推广和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品种;建立以现代支付系统为核心,以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支付系统为基础,以网上银行、银行卡、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帮助乡镇农村信用社普及和应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乡镇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即时清算,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必须深入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现状和未来的前景,以及企业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2、必须深入了解企业的基本面、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需求和困难、团队主要成员情况;
3、必须深入了解企业与上下游比如厂商、客户的关系密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