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建设流程手续图示细则
项目立项建设流程手续图释
第一、设立公司 【工商部门】
1)、公司名称预核准;
2)、设立临时办公地点;
3)、编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4)、刻法人印鉴。【公安局】
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并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二、项目立项(备案)【发改部门】
第二01、提交材料:
1)、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4)、项目备案登记表、节能登记表或节能报告书;
5)、法人证明。
年能耗指标折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立项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设节能报告书》,由发改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三、开户验资【银行】
提交材料
1)、公司章程;
2)、股东决议;
3)、备案证;
4)、法人印鉴;
5)、所有股东身份证;
6)、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第三 01、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1)、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
2)、银行盖章后的询证函;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5)、所有股东的身份证;
6)、租房合同;
7)、产权证明等。
第四、注册公司【工商部门】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会会议记录;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验资证明;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证明及身份证付复印件;
9)、住所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其他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的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经营范围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许可证明。
第四 01、雕刻印章【公安局】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刻章申请书。
第四 02、企业上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监局】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 03、办理税务登记证【地税局】
1)、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住所证明(协议书或用地红线图或是国土局出具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四 04、开设基本户【银行】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第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属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才可提出申请,其余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住建部门】
第六、规划公告【由住建部门发布】
第七、规划用地红线图【由住建部门出具】
第七 01、总平面图设计【由企业委托相关资质设计单位设计】
总平面图审批:设计委托单位提供总平面蓝图、指标效验结果及其他技术资料→项目开发企业向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办提出申请→规划局规划办审核总平面图→组织专家进行总平评审→出具评审纪要→项目开发企业向设计委托单位反馈总平评审意见→设计委托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总平→设计委托单位提供修改后的总平蓝图→项目开发企业向规划局规划办提出二次申请→规划局规划办二次审核总平→规划局业务会会审→规划局会签→规划局规划办核发项目总平面图。
第八、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流程【环保局】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审查的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申请批复的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用地红线图;
5)、由行业主管部门的,还须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第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受委托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编制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报告评审→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国土局会签→国土局核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表》。
第九 01、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
第十、征占用林地申请【林业局】
所需材料
1)、项目业主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申请书;
2)、项目批复文件和项目建议书;
3)、项目业主的法人资格证明;
4)、项目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备齐,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报告书并送林业部门评审,后由林业部门出具征占用林地申请批复。
第十 01、林木砍伐证办理【林业局】
所需材料
1)、申请书(经村委、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签字同意并盖章);
2)、申请表(经村委、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签字同意并盖章);
3)、林木所有权或使用证书;
4)、上年度有采伐的单位要提交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4)、其它特殊采荼需要提供相关批文。
第十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国土局】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提供:
a:发改部门受理通知书;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登记证。
4)、项目用地总平面图(包含界址坐标),图中附有工业项目用地统计表、各项主要控制指标;
5)、对应总平面图的各个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6)、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登记表;
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国土厅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项目简介;
9)、征占用林地许可。
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提出申请→国土局规划科审核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局会签→国土局核发《建设用地预审批复》。
第十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国土局】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项目立项批文;
3)、项目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
5)、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鉴定意见;
6)、征占用林地批准文件;
7)、土地评估报告;
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截图;
9)、建设用地总平面图。
用地单位委托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出具用地红线图→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城区国土分局提出申请→城区国土分局审核用地资料→市国土局局利用科审核用地资料并制作用地卷宗→市国土局会签用地卷宗→用地卷宗呈报市政府→市国土局利用科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签订项目开发协议。
第十三、征地
第十三 01、三通一平
第十三 02、招拍挂
第十三 03、土地出让合同
第十三 0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
1)、水土保持报告书(表);
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3)、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送水利部门评审,后由水利部门签发批复。
第十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住建部门】
属单位建设项目的需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合法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改部门立项批文;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5)、属招拍挂地块的提交招拍挂确认书;
6)、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光盘各一);
7)、审定并公布过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两份、光盘一张);
8)、征求有关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9)、缴款发票。
用地单位向市规划局用地科提出申请→规划局用地科审核申请资料→规划局信息中心出具项目用地路网图→规划局用地科审核项目用地实际用地面积、道路面积、绿地面积→提交规划局业务会会审→规划局用地科提交市政府审核→市土地小组会议审定→出具土地组会会议纪要→返回规划局用地科→规划局信息中心
出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局会签→规划局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和建设用地定点红线图及设计条件批准书。
第十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国土局】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4)、成交确认书原件;
5)、《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规划定点红线图各一份;
6)、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需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审核意见一份;
7)、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契税发票或契税减免申报表;
9)、宗地图(提交三份原件,且必须是由具有地籍测绘资质的单位勘测,并加盖勘测专用章)【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
10)、填写好的申请、审批表和地籍调查表。
用地单位委托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出具地籍图及指界确认书→用地单位进行用地指界→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城区国土分局提出申请→城区国土分局审核用地资料→市国土局局地籍科审核用地资料→市国土局会签→市国土局地籍科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五 0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大队】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专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
3)、项目批文、建筑工程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或工程简要说明等;
4)、建筑蓝图一套: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消防施工图,电气、消防施工图,
5)、二次装修设计施工图,暖通施工图,其他有关专业施工图。
设计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项目开发企业向南宁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提出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资料审核→消防支队会签→消防支队核发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未通过审核)项目开发企业向设计委托单位反馈修改意见→设计委托单位进行施工图修改→设计委托单位提供修改成果→项目开发企业向消防支队提出二次审核申请→消防支队进行材料二次审核消防支队会签→消防支队核发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第十五 02、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
1)、新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登记表(两份);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合格意见一份;
4)、防雷装置设计的相关图纸:
电气施工部分
a:电气设计说明;
b:基础防雷平面图;
c:天面防雷平面图;
d:配电系统图;
e:弱电系统图;
f:均压环设置图;
g:综合布线图;
建筑施工部分
a:建筑设计总说明;
b:总平面图;
c:正侧立面图。
项目开发企业向气象部门防雷中心提出防雷设计审核申请→防雷中心开具防雷检测缴款通知书及雷电风险评估委托书→防雷中心审核资料→防雷中心会签→项目开发企业支付防雷检测费及雷电风险评估费→凭转帐底单到行政审批大厅气象局窗口开具发票→领取项目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
第十五 03、建筑方案设计图审批【住建部门】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3)、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4)、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
5)、地形图原件一份、光盘一张;
6)、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原件一份、光盘一张);
7)、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文本(先付原件两份,最后按计划参加评审会人数及效果图和光盘一张);
8)、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该公章);
9)、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10)、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总平面图审批:设计委托单位提供总平蓝图、指标效验结果及其他技术资料→项目开发企业向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办提出申请→规划局规划办审核总平面图→组织专家进行总平评审→出具评审纪要→项目开发企业向设计委托单位反馈总平评审意见→设计委托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总平→设计委托单位提供修改后的总平蓝图→项目开发企业向规划局规划办提出二次申请→规划局规划办二次审核总平→规划局业务会会审→规划局会签→规划局规划办核发项目总平。
单体设计方案审批:设计委托单位提供单体设计方案文本及其他技术资料→项目开发企业向市规划管理局总工办提出申请→规划局总工办审核单体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单体设计方案评审→出具评审纪要→项目开发企业向设计委托单位反馈单体设计方案评审意见→设计委托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单体设计方案→设计委托单位提供修改后的单体设计方案→项目开发企业向规划局总工办提出二次申请→规划局总工办二次审核单体设计方案→规划局业务会会审→规划局总工办出具单体红线图→规划局会签→规划局规划办核单体设计方案及单体红线图。 第十五 04、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住建主管部门】
审批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合法证明(企业资质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3)、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经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原件一份;
7)、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8)、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一份;
9)、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原件各一份;
10)、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11)、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设计委托单位提供设计成果→项目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技术科提出施工图审查登记申请→建委技术科审核资料→建委墙改办开具墙改押金缴款单→建委技术科核发施工图审查登记表。
第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住建部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审定并公布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原件、光盘各一份;
5)、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原件一套;
6)、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7)、缴款发票复印件。
项目开发企业向市规划管理局工程科提出申请→开具白蚁防治费、城规技术服务费、城建配套费缴款收据→规划局工程科审核资料→规划局业务会会审→规划局工程科出具施工红线图→规划局会签→项目开发企业支付白蚁防治费、城规
技术服务费、城建配套费→项目开发企业凭转帐底单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开具发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施工红线图、跟踪卡、规划审批图、签订《白蚁防治合同》通知书。
第十六 0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含自行组织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住建部门】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企业资质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立项批文、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材料等相关批文、证件和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证明复印件一份;
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
6)、有合法的企业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代理招标事宜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住建部门】
审批条件:
a:已办理建筑用地批准手续;
b: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建筑旗子企业;
e: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落实;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企业资质证、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表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项目建设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一份;【项目开发企业根据中标价的30%(项目开发期限不跨年的要根据50%开具)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开户行出具项目资信证明】
4)、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施工合同复印件;
7)、质量、安全报监材料复印件;
8)、建设方缴纳墙改基金凭证复印件;
9)、建设方缴纳建安劳保费的凭证复印证;
10)、建设、施工双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根据中标价的2%】
11)、施工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2)、【部分还要求立项批文或备案证、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通知单、建筑垃圾处置A 证、非工业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计的批文、建筑工地环境噪声排放申请登记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13)、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提交监理合同;
14)、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项目开发企业填写《开工申请报告》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向市城乡建委建管科提出申请→建委建管科审核材料→建委会签→建委建管科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附:申请返还建安劳保费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办理领取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返还申请表----报送申请劳动保险费用证明材料---劳保办审核---送委领导审批---返还企业建安劳动保险费用
二、办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手续时,施工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建筑企业需提交(副本)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建筑企业缴纳的社会参保单据;
3. 企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
4. 经办人需提供单位证明或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区外来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签发的《单项工程承包许可证》。
三..办事依据: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政办发[2000]117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 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是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劳保费率标准计取。
第十七 0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住建部门】
1)、申请书;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
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及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原件各一份;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全套施工图、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各一份;
6)、图纸审查单位出具的审查合格意见(包括节能审查意见)原件;
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施工中标(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经监理单位审定的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审批签字,无监理单位介入的项目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核查后退回】
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原件各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审查表》原件各一份;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及《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合格证》,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年审记录及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
11)、施工单位为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效凭证;
1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安全措施工备案:施工单位文字说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设施情况及线路管道在施工现场的走向及地下埋设的深度,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位置、施工机械安装的位
置、材料的堆放的位置、人工宿舍、临时用电、用水的布设、临时道路的方向),列表说明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项目开发企业填写《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向南宁市城乡建委安监科提出申请→建委安监科审核材料后到施工现场核对→建委安监科核发《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
如未获审核通过: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通知建委安监科到现场进行再次审核→建委安监科核发《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